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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产业改革:回顾与发展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是在1991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科技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文件颁布之后,我国和上海的高校产业才进入初创和发展时期。国家对高校校办产业采取了很多措施,鼓励、推动其发展。高校产业也逐步由无序到有序,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校办产业的主流。部分高校的校办产业由原来的几个发展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

上海高校产业改革:回顾与发展

回顾高校产业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它始终同我国政治经济的总体形势密切相关,尤其是近二十年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而发展,1997年更进入高速发展期,但近些年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总体上看,1991年在国家推行市场经济改革前,我国和上海的高校还谈不上存在校办产业,这一期间只存在学校工厂这一学校内部机构。只是在1991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科技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文件颁布之后,我国和上海的高校产业才进入初创和发展时期。上海高校校办产业的发展历程,既有我国高校产业发展共同的时代烙印,又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一些自身特征,根据其发展特点,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985—1991年的鼓励发展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全国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为高校校办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对高校校办产业采取了很多措施,鼓励、推动其发展。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技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鼓励中国科学院、高等学校和各部委、地方所属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同企业、设计机构建立各种形式的联合,有的可以逐步发展为经济实体;有的可以在联合的基础上进行合并,企业并入研究机构,或者研究型机构并入企业;有些研究机构可以自行发展为科研生产型企业,或者成为中小型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此后,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文件推进高校科技体制改革。1987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国家[1987]6号文);1988年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88]29号文);最有影响的是1989年出台的国发[1989]10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改革鼓励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增加社会服务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从政策、制度上采取措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引导和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增加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多做贡献。”1991年下发《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广泛动员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力量,积极投入为国民经济服务的主战场”。

从1991年开始,国家在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等)的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大学创办科技产业。高校产业也逐步由无序到有序,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校办产业的主流。这个阶段的大学办企业主要有三种模式:校办工厂;学校和校外的企业创办商业实体;校或院系创办的技术开发公司。在这一时期,高等学校涉足于科技产业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在层次上不断提升,涉及的范围也不断扩展。据不完全统计,1989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销售收入总额4.7亿元,利润0.9亿元;1991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年销售额17.6亿元,利润2.9亿元。

2.1992—2001年的快速发展时期

1992年春,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和十四大召开,掀起了新一轮思想解放活动。面对当时高校校办产业创办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企业规模较小,资金投入较少,企业进一步发展受阻”、“合作中各方利益分配不均”等新问题,各地校办企业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探索出许多创办企业的新路子。他们多层次、多形式地创办了高校产业,加强了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校一方面大量向社会推广技术、转让成果,另一方面对部分特殊项目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开发,创办了一批高技术含量的高校企业,其中北大方正开发成功的激光照排系统投向市场,成为高校科技产业的“领头雁”。1992年,全国第一家高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旦大学的复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从而拉开了我国高校科技产业登台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帷幕。上海高校的校办企业中,交大南洋、交大昂立、同济科技都先后上市,复旦大学控股了上海复旦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大控股了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国家教委、科委、体改委联合发布《关于高等学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并召开会议。会议肯定了高校科技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把高校兴办科技产业提到了“科技兴国”的高度,并将其作为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的标志之一,列为学校的第三功能。随着各方面政策、措施的到位,高校科技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企业规模、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方面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通过企业改制,机构重组,出现了一批股份制企业,如北大方正、交大昂立、交大南洋、清华同方、复旦复华、东大阿尔派。企业股份制、集团化是这个时期又一特色。

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要以不同形式进入企业、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解决科技和教育体制上的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问题。”1997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研讨会提出: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应根据市场和社会的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有重点、有选择地发展产业,要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已办的科技企业要进行调整、改造、改组,向集团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199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要求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加强联合协作,支持高等学校发展大学科技园,增强高校为各类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提供服务的能力。之后,全国相继建立了23所大学科技园,上海也有杨浦创业中心、慧谷创业中心、同济大学科技园、东华大学科技园、上海大学科技园等。

国家的号召以及政策的倾斜使得一些学校创办校办企业时系、所、室、组一起上,人人搞下海。部分高校的校办产业由原来的几个发展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1997年,国家教委采取措施,一方面仍鼓励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鼓励各小企业走集团化道路。据统计,1998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比1997年减少了706个,科技型企业减少了557个,但实现销售收入312.33亿元,同比增长了5.68%,其中,科技型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14.96亿元,同比增长16.28%。高校的科技含量、企业规模及综合竞争力都有显著增强。(www.xing528.com)

3.2001年至今的规范发展时期

从2001年开始,高校产业逐渐进入规范发展时期。高校产业发展以创办高校科技企业为主要形式,非科技型的数量逐渐减少,高校产业的规模化调整明显,高校企业的改制得到了普遍推行,公司制、股份制等成为高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高校产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顺、学校直接承担企业运营风险;管理体制不规范、学校企业行政干预过多;缺乏投入撤出机制等。2001年11月,原国家体改办和教育部提出的《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的文件出台,通过对清华、北大进行试点,鼓励高校和附属企业脱钩,成为高校企业规范发展时期到来的标志。以前,在北京地区,挂有清华牌子的企业达到三百多家,其中大多数与清华毫无瓜葛。甚至有些单位个人,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有意利用“清华”的知名度和声誉进行不正当的商业活动,致使众多消费者将许多与清华大学无关的商业活动误认为是学校的行为。高校的无形资产受到严重侵犯,到了必须清理“门户”的时候。清华校企改制后,学校成立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有校有资产企业都纳入到清华控股公司下,除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外,其他都不再冠以“清华”名称,原“清华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清华紫光”、“清华同方”等企业,取消了“清华”冠名。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高校企业的总体实力和竞争力发生明显变化,高校企业之间的发展差距也日益明显。下表是2011年度全国高校控股企业销售收入前十二名按学校排序情况。

2011年度全国高校控股企业销售收入前十二名按学校排序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201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版。

这十二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校办产业收入占教育部所有73所直属院校校办产业收入的88.6%,占全国高校校办企业总收入的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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