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园的功能决定着扶持的宽度。我们认为大学科技园不仅仅是孵化器,除了覆盖孵化器的相应功能外,还有着比孵化器更丰富的功能和内涵,其中包括催化功能,即所谓的“加速器”功能,建议在统计、考评、政策扶持等方面拓展到孵化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综合,即统称为入园企业,综合计量。
(2)明确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的行业定位。我们认为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的行业定位对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尤其是进入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要用创新的思维,从实际运作出发,给出一个恰当的行业定位,因为大学科技园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既有公益性又需要考虑赢利性;有地产但又区别于一般的地产商;没有通常意义上的产品但又培育出有产品的企业;没有直接专利但培育的企业有许多专利等等。
(3)我们认为,政策措施支持原则之一是有所侧重。建议政府部门掌控大学科技园的数量,使之规模适度,并且动态管理、考评、梳理,择优扶持。
(4)政策措施落实的保障条件之一是对扶持政策的执行主体实行督察和考评。“‘十五’发展纲要”和“若干意见”中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依托高校提出了相关要求,建议把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和所依托高校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支持和互动列出相应条例。比如,既然一流的大学科技园是一流大学的重要标志,那么,对高校的要求中就要包含大学科技园这一块内容,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开放以及其他对大学科技园支持的内容和力度。
(5)有关园区企业优惠政策的享受问题。科技园的主要区域不在国家高新区范围之内,大部分入园企业不能享受到高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协调,既然大学科技园是高新区二次创业的主要创新源泉之一,那么,就要加强大学科技园与高新区的互动,同时高新区的资源,包括政策资源要向大学科技园延伸。建议比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完善大学科技园的相应扶持政策;或者通过高新区范围的调整、覆盖、辐射,使大学科技园直接享受到国家高新区的相应政策。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只对科技园孵化这一块功能享受扶持政策,建议扩展为对科技园所有功能享受扶持政策,并延续实行。
(7)扶持科技园管理公司的持续发展,定义科技园管理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管理公司既承担着社会功能又实行企业化运作,既承担着技术创新、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产业辐射的功能等政府和社会职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并提供大量的服务,公司又作为企业化运作机构,按照市场规律,追求一定的利润空间,保持持续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大学科技园的特殊性质,通过一些政策扶持,增加对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的支持力度,扶持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持续发展,如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直接定义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应政策。又如,张江专项资金已向杨浦区的部分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延伸,是否可以扩大到上海市所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https://www.xing528.com)
(8)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科技园上市。大学科技园从事的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如发展园区需要资金、建设创投体系等公共服务体系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如何充分有效地借助社会资金是需要解决的课题。“十一五”规划中有“推动国家有关部门适时启动二板市场,创造条件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优先上市”的相应条文。目前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已无政策障碍,但对于大学科技园自身而言,仍存在一定的政策障碍。如行业定位、赢利模式确定等。在“十二五”期间,随着大学科技园群体的快速发展,如能出现几家以上市公司形式出现的园区,必能推动大学科技园的整体繁荣。
(9)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并且做到系统化、制度化。建议科技部、教育部每年设立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专项资金1—2个亿,地方政府和依托高校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连续支持五年。资金按考核考评情况择优支持,同时划出一定比例作为“专项中的专项”,即对大学科技园内的重点基地、重点项目给予较大额度的扶持。
(10)对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进行扶持。大学科技园在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践实训、创业基地建设、大学生就业方面成效显著。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指导大学生创业、免费提供场地、配套服务等方面投入很多,建议政府部门对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特设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11)通过政府引导和协调,促使发改、科技、财政等综合管理部门的科技项目扶持资金向国家大学科技园倾斜。对于院校在国家大学科技园申请重大项目的,要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院校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立重点实验室、共建公共技术平台的,要给予充分的启动经费和发展资金。
(12)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大学科技园的支持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都给予了关心和支持。但是,鉴于大学科技园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并且大学科技园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其基本建设、日常运营和提供服务需要大量的投入,需要地方政府更多地投入和支持,如地方政府出台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地方部分优惠政策等。
(13)土地资源的规划。地方政府在做城市发展规划时,宜将大学科技园发展规划通盘规划,大学科技园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做出了贡献,以解决科技园发展的物理空间。并且在用地性质、购置金额、大市政配套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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