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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施行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果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6年1月4日至6日,柳州地区林业工作会议在武宣县召开。2009年,县四家班子领导集中研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核心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并进行了全面部署。2011年10月10日,武宣县林改工作高分通过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验收组的领导和专家的考核验收。

武宣县施行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果

1980年11月,武宣县在三里公社进行林业“三定”(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试点,1981年1月全面铺开。至1984年7月底,已划定林界的有8个公社1382个生产队,41个集体林场,面积总计为63.17万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54.5%。武宣县给77个生产队划定了牧场面积1.64万亩;给8140户社员划定了5.34万亩自留山,占用地面积的3.9%。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37个,面积1.79万亩,其中包林到户的有0.8万亩。

1981年,武宣县森林面积为50.20万亩。1980年至1986年,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忽视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木材市场开放,思想工作却跟不上,群众怕政策变,急功近利,出现了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这时,森林面积曾降至39.96万亩。1984年9月,森林法公布,国家全面加强对林业的管理。

1985年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日臻完善,荒山造林承包进一步落实,林区出现林业生产重点户、专业户。

1988年2月15日,武宣县委制定《关于发展林果生产绿化武宣的意见》,提出了“提高认识,增加林业投入,三年消灭荒山”等发展林业的12条政策措施,从而群众造林护林积极性又得到了提高。武宣出现了国营林场与双桂、仁元村联合造林护林,户与户联营等多种联合体的生产责任制,1990年森林面积恢复到47.69万亩。

1992年8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于1993年实现消灭荒山任务。

1993年3月30日,县委、县政府决定,年内全县新造林7.8万亩,补植造林7.7万亩;种果1.3万亩。(www.xing528.com)

1994年7月18日,武宣县经自治区林业厅造林灭荒验收检查组检查验收,全县林业用地栽植率99.404%,荒山率仅是0.103%,四旁植树栽植率95.33%,公路沿线栽植率99.84%,河流两旁栽植率92.115%,实现造林灭荒达标。这是武宣县从1990年以来造林灭荒工作的结果。同年,“国营六峰山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武宣四低、四荒资源调查研究”等成果荣获柳州地区科技项目进步奖。

1996年1月4日至6日,柳州地区林业工作会议在武宣县召开。会议肯定了武宣把加快以竹子、名特优水果为主的经济林的发展作为全地区人民奔小康的又一支柱产业来抓所取得的成绩。会议还号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集资入股、租赁土地造林种果,或与农民联营开发,以加快全地区林种结构调整的步伐,促进经济发展。

2009年,县四家班子领导集中研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核心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并进行了全面部署。

2009年以来,全县共调节各类林权纠纷案件432件,涉及林地面积22.05万亩,案件调结率为93.51%。2011年荣获“来宾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2010年,武宣县以名列来宾市第一名的成绩超额完成了全年林改工作任务。2011年10月10日,武宣县林改工作高分通过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验收组的领导和专家的考核验收。自2009年全面推进林改工作以来,武宣县完成确权发证面积106万亩,登记发放林权证4.51万本,共8.74万宗,涉及农户3.5万户,林权证核查准确率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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