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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的形式美法则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形式美法则内容1. 变化与统一变化与统一是构成形式美法则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条法则,是一切艺术都必须遵循的规律原则。“韵律”原是指诗歌中的声韵和节奏,在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组合;在平面构成中指的是构成形态、色彩等视觉因素有明显规律的和谐组合。

构成的形式美法则及其重要性

艺术设计的学习过程中,追求美的艺术效果是永恒的主题。形式美法则是艺术创造者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探究、总结和整理出能表达美感效果的规律法则。在神奇的宇宙中,不论是从宏观到微观,从自然到人工,还是从远古时期到高科技时代都存在着一种秩序感,而这种秩序感就带给人美的享受。

(一)形式美法则定义

形式美是客观事物和艺术形象在形式上的美,只有美的形式才能体现美的内容。我们的大自然就是最好的形式美法则的缔造者,比如自然界中的山川、河流、鸟兽、虫鱼都是遵循着对称平衡美感;连绵不断的山川、蜿蜒的河流又是遵循着变化的节奏韵律之美;人体的分割既遵循对称之美又遵循分割之美。

(二)形式美法则内容

1. 变化与统一

变化与统一是构成形式美法则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条法则,是一切艺术都必须遵循的规律原则。

“变化”是指将形象或者属性不同的东西并置在一起,形成鲜明、活泼、生动、丰富而又无规律、无节制的变化。如:大与小、长与短、曲与直、方与圆、明与暗混合在一起等。任何设计作品必须要有变化,变化能使设计作品充满活力、富有生命力。

图1-1-3-1

图1-1-3-2

“统一”是指将形象属性相同或者类似的事物按照一定的主题目的、有秩序并置在一起,构成一种统一、和谐、严肃、稳定的画面效果。过于追求统一容易产生单调、死板的感觉

变化与统一是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变化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是一切艺术形式所遵循的基本法则。

正确运用变化形式美法则,如图1-1-3-1、图1-1-3-2所示,将相同或类似的形态反复并置于同一画面中,体现了和谐统一的设计美感。

再如图1-1-3-3、图1-1-3-4所示,在同类中突然出现另类元素,产生极强的视觉对比,这种富有跳跃性的视觉变化,非但不相矛盾,反而相得益彰,凸显艺术魅力。

图1-1-3-3

图1-1-3-4

2. 对称与均衡

对称与均衡之所以被称为形式美基本法则,主要因为它来源于自然界万物形态所遵循的规律,符合人们最为朴素、最古典的审美要求,最能使观赏者得到心理慰藉,感到舒适与安全。

“对称”是指以中心轴或者中心点为依据,在中心轴或点的上、下、左、右配置相同或者等量的形态和颜色,产生严谨、稳定、庄重、严肃、安静的特征。自然界中大多事物都是以对称形式出现的,比如人的身体外形就是左右对称,还有树叶、花朵、多种动物的造型都是对称形式出现,人类早期的设计都是追随这种美的形式,如中国传统建筑故宫、天安门等都遵循对称原则。

实现对称(如图1-1-3-5、图1-1-3-6)的具体方法:在一条中轴线的两边构建形状类似或者质量相等的形态来保持对称。

图1-1-3-5

图1-1-3-6

“均衡”是一种以动态感、趣味感为主导的相对均衡,是通过各种元素的位置、大小、多少等摆放组合,使画面通过人的视觉,在心理上产生一种物理平衡,带给人一种更为活跃、生动、自然的感受。生活中的天秤就是均衡最好的诠释。

实现均衡的具体方法:由上而下或者由左而右的均衡,如果一幅图的顶部布满图形,而下部空荡,就会给人视觉上不舒服(头重脚轻)感、危险感,为了保持稳定均衡,则需要在画面下部分处理局部图形(如图1-1-3-7、图1-1-3-8)。

图1-1-3-7

图1-1-3-8

3. 对比与调和

对比与调和是形式美基本法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形式,正因为有对比,才有美丑的判定。对比是必然的,而调和则是针对于对比服务的。

“对比”是把不同形态、色彩和质感、大小等要素组合在一起,突出个性,使各种造型之间造成极大的差异。对比是相对的,是在相互的比较中进行的,所以对比中呈现的视觉特征是变化的,如一个人的个子高矮是与周围人相比较而言的(如图1-1-3-9、图1-1-3-10)。

图1-1-3-9

图1-1-3-10

“调和”是让各形态要素具备相同或者相似的特征,达到视觉和感觉上的协调统一,如万绿丛中一点红,运用了红与绿的色相对比。大面积的绿使红色更为鲜明突出,却不失和谐与统一(如图1-1-3-11、图1-1-3-12)。

图1-1-3-11

图1-1-3-12

对比与调和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设计中,两者缺一不可。如果画面过于强调对比,会产生刺激感、不和谐感;过于强调调和,又会产生单调、平淡的感觉。由此在对比中求调和,在调和中求对比,才能使作品丰富有内涵。

对比调和的具体方法:

光的对比与调和:主要包括明暗、色彩对比与调和等(如图1-1-3-13、图1-1-3-14)。

图1-1-3-13

图1-1-3-14

形态的对比与调和:主要包括大小、方向、虚实等(如图1-1-3-15、图1-1-3-16)。

(www.xing528.com)

图1-1-3-15

图1-1-3-16

形体的对比与调和:主要包括面积大小、形状、位置、质感等(如图1-1-3-17、图1-1-3-18)。

图1-1-3-17

图1-1-3-18

形式的对比与调和:主要包括曲直、繁简及不同艺术形式的组合等(如图1-1-3-19、图1-1-3-20)。

图1-1-3-19

图1-1-3-20

4. 节奏与韵律

“节奏”最早是音乐艺术的术语,主要是指音乐中高低起伏的声调,没有节奏的音乐就不会传递出美的享受。在构成设计中,产生节奏的主要因素有:点的大小、虚实、明暗变化;线的长短、粗细、曲直变化;面的大小、虚实变化等。

“韵律”原是指诗歌中的声韵和节奏,在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组合;在平面构成中指的是构成形态、色彩等视觉因素有明显规律的和谐组合。

“韵”在诗歌中指押韵,有和谐悦耳的声音;在设计中包含着变化对比之意。

“律”是一种节奏,韵律表现形式有多种,如舒缓的、活跃的、流畅的、粗犷的。在结构上有渐变韵律、起伏韵律、旋转韵律、自由韵律等。

海浪一个接一个击打礁石,浪花的层次就产生节奏韵律(如图1-1-3-21、图1-1-3-22)。

又如《幻想曲》是一个根据音乐名著来创作的动画,其画面中菱形点元素的大小疏密排列产生的节奏与韵律感与音乐配合得天衣无缝,令人心旷神怡。

图1-1-3-21

图1-1-3-22

5. 比例与分割

“比例”是局部与局部或者局部与整体之间的数量比的关系。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经验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即人体工程学原理,为我们生活中衣、食、住、行提供服务。

“分割”在平面设计中,把整体分成多个部分叫分割,分割的形式分为:

等形分割:连续分割后的各单元形态同形、同量(如图1-1-3-23、图1-1-3-24)。

图1-1-3-23

图1-1-3-24

等量分割:只求比例的一致,质量相等,不求形状的统一(如图1-1-3-25、图1-1-3-26)。

图1-1-3-25

图1-1-3-26

自由分割:是一种完全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分割,打破了呆板、单调之感,给人以自由活泼的感受(如图1-1-3-27、图1-1-3-28)。

图1-1-3-27

图1-1-3-28

比例与分割: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0.618)正好是人眼的高宽视域比,美的比例构图通常具有秩序、明朗的特征,给人清新之感(如图1-1-3-29、图1-1-3-30)。

图1-1-3-29

图1-1-3-30

6. 虚与实

虚与实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互为前提,没有实就无虚可言,没有虚就无实可言。

“实”是指具体的、真实形态,在画面中一般指的是前端的图形形态。

“虚”是指理性的、抽象的形态,一般指的是画面后端的背景或者形态。

虚与实的对比作用是为了处理形态与形态之间的主次关系、前后关系和空间关系,为加强减弱虚实关系来控制画面的视觉效果,使画面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层次鲜明。

如动画片作品《雪孩子》中的雪孩子,勇敢地扑到火里救出小兔子,但被火烤成水,“实”的形态不见了,为增强抒情的效果,采用“虚”的形态,不仅完善故事而且更能升华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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