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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风教:正人心,绅民之义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励风教以正人心为官方施政之先,相比于平常时期志书人物传以扶弱济贫、修桥铺路等作为传主生平主要功绩,战乱年代则独以取义成仁为首选。对节义人物分等而记的做法,故因忠义人物太多,更与官方借节义人物生前影响和贡献而鼓动民心有关。府县儒学知识精英们作为响应官方教化的民间代言者,是志书节义人物的主要撰写者。湖北、陕西因而设立节义局,寻访阵亡殉难文武员弁及绅民妇女,以倡仁者不以盛衰改节,义者不以存亡易心。

励风教:正人心,绅民之义

励风教以正人心为官方施政之先,相比于平常时期志书人物传以扶弱济贫、修桥铺路等作为传主生平主要功绩,战乱年代则独以取义成仁为首选。地方军事化对社会的深远影响,为志书人物渲染了义勇色彩,如宁羌州从乾隆十三年(1748)征讨大小金川,至嘉庆元年抗击“发逆”,以地近川界而被朝廷征发战场的县民实在众多,以至于光绪间该州纂乡土志时,对忠义人物进行了等次之分,“奋身杀贼至死不却者为上,慷慨捐躯以身报国者次之,随众赴斗转战而殁者又次之,至邂逅遇难求生不得,或为贼羁绊而死,虽或忠义之名,原无忠义之实,旧志一概收入,兹从略焉”。对节义人物分等而记的做法,故因忠义人物太多,更与官方借节义人物生前影响和贡献而鼓动民心有关。阖家几代聚居并在抗击“贼匪”过程中从军死战的义门之家,忠孝节义备于一家,尤属志书编者们所可书的乡里教化资源,汉江上游的府县各志收录了很多这样的义门之家。义门本指儒家伦德推崇的累世同居的大族,地方志为出自同一家族的人集中写传,具有将以孝亲为核心的宗族教化和以忠君为核心的国家教化结合起来的用意。

府县儒学知识精英们作为响应官方教化的民间代言者,是志书节义人物的主要撰写者。文人学士以其所撰述而承担劝忠孝褒节义之职责,他们以精心构思的文辞鼓动人心,即使鄙薄顽懦之夫,亦不能不有所感奋而兴起抗争。在志书中,殉难生员们一改往昔彬彬文质之象,践行杀身成仁,尽其道而死的道德职责,成为具有胆魄敢蹈白刃而不辞的义士。在地方官员看来,“士大夫宜砥名砺节,备千城腹心之用,及变起仓促,毅然以气节相引重,庶足折乱萌而张国势”,乡曲诸生荷戈登陴,倡义为桑梓,战死为家国,乃国家养士之泽至矣的结果。这显然是将个人行为由保家而升至报国,由惨烈败死而美饰为养士之成功。

相对于少数记载翔实的节义人物,大多数人则只记姓名而缺乏细节,对他们的记述无论在语言修辞上,还是事迹描述上都带有明显的模式化痕迹。为了避免情节类同,志书的撰者还特别选辑了一些颇具黑色幽默意味的生员死事。如嘉庆二年(1797),“楚贼入境”,窜至生员马呈瑞家,呈瑞为之讲忠孝节义,贼云:“‘这人不合时’,遂攒刺之。”生员张瑄被执胁以降,不从,“贼问:‘尔是生员,必不怕考!’遂用柴火烤死。”选辑此类事件,一方面凸显匪盗之野蛮,以激起民间愤恨舆情,另一方面借殉难生员倡导知识阶层坚守儒家义利观,节义文章并重。

基层士绅群体作为清代地方军事化过程中,官方实施民间动员的主要依赖对象,他们以平素居乡所积的威望,在民众抗击外来侵扰中扮演领导者角色,但事实上,他们本身也是节义人物的主要来源。频繁的战乱使民众喜节义而尚任侠,除了作为首领角色的士绅群体,普通乡民也以抗击匪盗的主体见诸志书。嘉庆白莲教起义与同治发捻起义都赖民团堵御,然民团在待遇上与正规军队不同,不独体现在他们同为战斗人员却享受不到对等的物质奖赏上,也体现在精神荣誉上。在带兵大员的奏报中,阵亡义勇寥寥无几,推原其故,总由地方官借乡勇之力御敌,战胜则冒为己功,幕友亲丁皆得滥膺保荐,战败阵亡被害者,以其非在伍之兵,匿不呈报。清仁宗痛斥此类情况,云:“是乡勇人等,杀贼既不能叙功,徒死亦毫无赠恤,何以慰忠魂而励士气?岂不思乡勇皆朕之赤子,为国出力力战被戕,焉有父视子亡不加怜悯乎?”要求嗣后各路乡勇有打仗阵亡者,俱一体议恤。湖北、陕西因而设立节义局,寻访阵亡殉难文武员弁及绅民妇女,以倡仁者不以盛衰改节,义者不以存亡易心。(www.xing528.com)

节义之士在平世似无所用,但变故之时却求而不得,原因是节义于世教本非小补,实乃救人心、振世风之急务,民意因此观感而兴起。在清代政治文化的顶层设计中,节义为天地之栋梁,天常人纪赖兹而弗坠。这种道德要求绅民以朝闻夕死,辞爵禄蹈白刃为忠义,而将其写入志乘则代表义烈人物于天地间百世不泯。尽管绅民们处在相同的社会大环境之中,却有着具体不同的遇难情节。在地方志书中,他们成就节义的过程多样,有力战而死者,有骂贼而死者,有城陷自缢而死者,有仰药而死者等。这类情节多在嘉庆前后,值汉江上游陷入混乱之时,被裹入反清义军中的普通民众极多,强者操戈以从,弱者伏首就胁,鱼贯累累,官军一至则先试锋镝。这种情形使清军在所谓剿贼战争中陷入越剿越多的怪圈中,官方逐渐意识到:“岂尽民之无良欤?抑平日礼义不讲,激劝不行,以致昧昧焉从贼而死,官斯土者可不怦然心动乎。”他们迫切希望把裹挟其中、可以教化的普通民众从不可教化的匪盗中剥离出来,故特别重视忠义观念的宣扬,借议恤旌表风世厉俗,使兵勇以临敌退避为羞,田夫樵竖以从贼苟活为耻,并痛斥那些愧世偷生流为匪者。

在嘉庆初至同治末的六十余年战乱期间,汉江上游各山区州县近山已无完村,既有社会秩序全面崩坏,大量无辜百姓枉丢性命。嘉庆以来的府县各志认为,汉江上游虽处僻隅,平日揖让雍容不及都邑人士,然嘉庆及咸同年间勤劳王事遇难不屈者却不乏其人,良由国家二百余年间,深仁厚绎涵濡化导至深且久之故,故弁兵、乡勇皆知临敌以退避为羞,即深山穷谷之中的田夫樵竖亦以从贼苟活为耻。然节义之载于志书者毕竟只是少数,其中,不少具体细节还非撰写者所亲见,其事或访诸父老,或竟无所传闻,不免有挂漏之伤。乐安恶危、趋生而避死乃人之常情,然在清代国家—社会的二元结构中,“圣天子表章节义,赠官赐荫赐祠,德洋恩溥,万世无极,诸君子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其皆可以无憾哉”。朝廷对子民的元身份设计,使他们将忠孝节义的教化观念上升为自觉遵行的价值观念,并为此甘赴刀兵水火。从社会治理层面上讲,这不仅起到了对个体的社会归属和情感归宿的统领功用,而且还与义重于生、舍生取义等伦德说教,共同构筑了社会秩序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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