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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在黎族地方社会治理中的兴起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对我是小斗 版权反馈
【摘要】:番茅村黎民的合作化经营始于2007年,由福建自然村妇女组长刘香兰(化名)发起,成立黎族织锦厂。不仅番茅村获得了“织锦第一村”的美誉,而且刘香兰于2009年6月被命名为“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该技艺被列为联合国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20世纪80年代包产到户的经营体制下,番茅村人均水田面积减少,稻作生产退出核心地位,逐步转向以橡胶、冬季蔬菜种植为主的多元化农业发展之路。对村民来说,由于橡胶、蔬菜的耕作性质及规模,其播种、收割等环节尚在个体家庭的应对能力之内,再加上水稻收割已基本实现机械化操作,所以导致原有以家族内部互助为核心形成的农业生产协作逐渐退去,番茅村的农业生产呈现出个体小家庭经营的局面。但在副业生产上出现了村中家户之间新的联合。21世纪初期,在国家鼓励农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背景下,番茅村陆续办起了养殖专业合作社、黎族织锦合作社以及黎村农家乐,尽管规模不大,但在新时期再一次体现出黎族社会互助协作的“合亩”传统。

早在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海南行政区公署就发布文件肯定了在农村劳力大量剩余的情况下,农民为寻求资金、技术而形成的联合体,认为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新的集体,是发展商品生产的又一条路径。并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统一规划,从低收取行政管理费用,国营和供销社企业从技术、原料、销路等方面同它们挂钩,大力扶持。[4]1991年9月,五指山市根据琼府[1990]82号文件精神,制定《经济合作社章程》,并规定,经济合作社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独立经营,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征派购任务,并采取个体家庭承包合作社项目,以资金入股、利润分红的形式运作,但其资产和经济所有权归合作社所有。因此,此时的合作社带有很强的集体公有色彩,可以说是在原集体化时期生产队基础上进行的改革。

番茅村黎民的合作化经营始于2007年,由福建自然村妇女组长刘香兰(化名)发起,成立黎族织锦厂。刘香兰出生在冲山镇应示村的黎族农民家庭,13岁便跟母亲学习织锦,15岁就可以独立织锦。因个人爱好,在她嫁入番茅福建村后仍未放弃织锦,1998年至2005年在镇上的文化康乐中心工作期间,仍做织锦工作。据她介绍,文化康乐中心主要以展示黎族文化为主,常接待很多游客,黎族织锦是重要的内容,在当时五指山的旅游项目中有一定影响力。刘香兰的织锦技艺高超,自2001年开始,在全市、全省的各种织锦比赛中多次获奖,受到各方赞许和肯定,在黎族姐妹中有一定威信。于是,2007年,刘香兰带领本村12位黎族妇女加入织锦行列,租用村民小组面积200平方米的文化室,投资30万元,创建“五指山市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习所”。到2011年,全厂的固定工人由最初的35人增至60人,销售的黎锦产品近2万件,共接待前来参观织锦的中央、省以及外县的领导5000多人,反响强烈。不仅番茅村获得了“织锦第一村”的美誉,而且刘香兰于2009年6月被命名为“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该技艺被列为联合国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刘香兰创办的黎锦厂在实际运作中包括自产自销黎锦和黎锦传承两部分内容。一方面,本村妇女和临村黎族妇女利用农闲时节纺织壁挂、筒裙、桌席、靠垫、头巾、挂包等织锦产品,创立初期由刘香兰等人外出拉订单,按客人要求定期完成若干件黎锦产品,按件计工,扣除织线等成本后所得即为员工收入。随着产品销路拓展及纺织工艺的成熟,现在常有客人上门订购,省去一些麻烦。尽管织锦以黎族原始的腰织机为工具,只需藤腰带、腰力棍、木刀、拉经棍、竹梳、竹纬线针、整绒梳等器械,对黎族家庭来说成本较低,但这种黎族最原始的纺织技艺不易掌握,费时费神。笔者观察到,她们在织锦时席地而坐,腰上绑好藤腰带,用双脚踩着织机的经线木棍,右手握着纬线木刀,根据所织图案不同,用左手投纬引各色线,然后用木刀打紧纬线,再挑色线,经纬交替进行。由于长时间弓腰坐着,且挑线时要格外仔细,织锦妇女常感到腰、眼疲累,因此黎家的年轻妇女很少有人愿意学习这门技艺,黎锦如何代代传承也成为现实问题。

为此,番茅村的织锦厂创办的另一层意义在于黎锦的传习。目前织锦厂固定员工的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年龄最大的60多岁,年龄最小的只有7岁,其中有一部分妇女是嫁入番茅村的,没有织锦基础。因为尽管织锦是黎族传统技艺,但多为老人掌握,年轻女孩并不熟练。此外村中也有些小孩子对织锦感兴趣,在妈妈织锦时也时常摆弄起来。因此,按刘香兰的说法,“希望通过办这样的织锦厂能教会村里更多的妇女织锦,还有些小孩子也能学会,让我们黎族的这门技艺能代代相传,同时也是增加大家收入的一个方法”。

目前,番茅村妇女的黎锦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一个双面绣的普通靠垫收入为200元左右,如果不受其他事情影响的话,大概在一至两个星期内就可完成,据统计,全厂每年各式黎锦产品的销售量平均在1000件左右,收入金额达20万元。现阶段福建村的妇女除去个别年纪大的和外出打工的,都会来厂里一起织锦,如果需要照顾家庭而难以脱身的,一般会将黎锦带回家织,完成后带到厂里计件,或是当技艺上遇到难题时去厂里请教其他姐妹。(https://www.xing528.com)

番茅村的织锦传习所一直受到五指山市政府和国家民族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曾下拨一定款项用于改善织锦厂的办公条件。笔者在番茅村调查期间见到的办公室是近年装修过的,里面安装有空调和电脑,角落里摆放若干风扇,内部也做了一定装饰。因此经常看到村民织锦累了,或是彻夜赶工时就会直接铺张席子在厂里休息,从她们言谈中间能感受到她们对工作条件的满足。笔者离开后又得知,织锦厂又申请到了联合国的项目基金支持,将会分批下拨一定款项用于打造更好的织锦环境。同时,为扩大五指山黎锦工艺的影响力,规范和扶持全市的织锦合作社,五指山市政府批准由番茅织锦传习所牵头,成立“五指山市黎锦文化发展协会”,对全市各乡镇不同规模的织锦厂实行统一管理。协会主要采取织锦户入会的形式,完成的黎锦产品不再按件取酬,而是将协会总收入分为两部分,总收入的80%作为农户劳动所得,提取其余20%作为协会的管理费用。据村民讲,织锦协会成立后就像公司一样运作,大家不用担心订单问题,会有专人负责。可见,番茅村乃至五指山市的黎锦产品将更为商业化,在村民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将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番茅村除黎锦织锦厂外,在2008年由刘香兰发起、组织7户村民成立了“番茅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1世纪初开始兴起并得到全面发展。与以往合作社组织不同,它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农户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农户的经营规模小,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因此政府鼓励若干农户联合起来抵御各种风险,这在农业现代化时期有利于实现“小农业与大市场”的对接,同时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自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海南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加快。据海南省工商局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342家。入社社员48729人,社员出资总额18.02亿元,带动农户达25万户,占全省农户的26.5%。[5]之所以出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热潮,很大原因在于合作社能够享有政府提供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在这样的背景下,番茅村成立养猪专业合作社,刘香兰任社长。创社初期,投入资金总额13.5万元,分为13.5万股,每股1元。其中,刘香兰入股7万元(7万股),社员入股6.5万元(6.5万股)。合作社主要为社员提供生猪种苗、饲养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并以合作社名义申请各级财政支持。据了解,合作社成立以来共向五指山市财政局、农业局申请财政支持数十万元。笔者调查得知,养殖合作社采取各家自行饲养的方式,并不统一管理。由于合作社规模较小,且7户都是本村村民,居住较近,因此合作社并不需要农民付出太多精力,社员之间互通信息也很及时,使得村民很容易接受这种合作化经营。

在此带动下,番茅村又有5户家庭成立“福民综合养殖鱼专业合作社”,发展立体养殖经济。2011年,在刘香兰的带领下,由本村村民和某公司共同入股,租用番茅村30多亩地,建设黎村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规划将番茅村的黎族织锦、农家乐等多种项目融合起来,发展黎族乡村旅游业,预计未来将番茅村打造为国内的旅游名村。在笔者离开后,村中朋友电话告知农家乐项目已经开始运作,番茅村的农家乐选址在番茅小学对面靠近公路的一块空地,距离村织锦厂不足30米,农家乐背后是一片广阔的农田,风景很好,很多客人在农家乐用餐后可以到村中观看织锦,或是在村中驻足。同时因距离市区较近,交通便利,极易配合全市的其他旅游项目。按照他们的规划,番茅村的黎族农家乐将以打造现代都市人体验农家生活,假日休闲为发展导向,吸引国内外游客,从而扩大番茅村影响力,带动村民致富。

综上,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分田到户之后,番茅村黎民家庭已成为自主经营、自由分配的市场主体,在商品经济大潮中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谋求致富之路。我们看到,当稻作农业不再是农民的核心生计来源时,黎族传统上以“合亩”为单位共同耕作、集体收割的场景逐渐远去,这一支撑黎族社会百年历史的“合亩”文化在经济生产领域看似消失了,然而,番茅村副业生产上形成的新的联合又生动地证明,即使进入现代农业发展阶段,仍不能缺少黎民之间的互助与合作。尽管在农闲时节,村民也会外出找钱,但他们大部分会选择在市内或省内,据他们解释,这样可以在家中或家族中有事时可以及时返回,因为对番茅黎民来说,土地、亲缘关系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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