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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管理:风景园林管理与法规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必须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4个部分。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管理的步骤一个城市在园林供给总量确定之后,必须进行绿地系统的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管理:风景园林管理与法规

规划设计前期管理是指对具体规划设计开始前的程序进行的管理,包括资源再配置和结构性管理等。这是开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作之前,必须要进行的控制性目标,属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范畴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意义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着重解决绿地的系统结构,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科学制订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建立各类绿地体系,确定城市绿化特色,以及建立城市绿化建设途径(包括政策、资金、技术、时间、宣传等),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中要按规定标准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力求公共绿地分层次合理布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点、线、面、环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必须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4个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www.xing528.com)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管理的步骤

一个城市在园林供给总量确定之后,必须进行绿地系统的规划。

第一步,对配置给园林业的资源进行再配置,达到合理的布局和适度的规模,以保障配置的资源获得最佳,至少是较好的规模效益。适度规模和合理布局非常重要。适度规模就是当有关单位扩大或缩小时,会导致规模效益减少的规模。对于风景园林行业来说,规模太大不利于为更多的市民提供服务,因为园林都有一个服务半径;规模太小不能满足本地区居民的需求,必然使园林的功能和使用空间减少。合理的布局则可以增加园林的使用人群,提高园林的使用效率

第二步,关于建立哪些子系统以及与子系统之间的构成关系的问题,这涉及结构效益的问题。结构效益是因结构不同而导致的不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常对于一个城市来说,风景园林行业至少包括5个一级子系统:a.苗圃、花圃与草圃等(生产绿地);b.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园绿地);c.道路、单位等绿地(附属绿地);d.水源涵养林、防风林、高压走廊绿带等(防护绿地);e.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风景林地等(其他绿地)。这些子系统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提供服务等方面各有特点,相辅相成,共同构建城市绿地景观系统。但是,一个城市的园林供给总量在一定时期总是相对确定的,增加一个子系统的供给量,必然会减少另一个子系统的供给量,而且每一个子系统的规模也需要适度。此外,由于园林效益要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其结构效益还与一定的环境、文化以及经济发展阶段有关。

第三步,对一定规模(第一步)、一定结构(第二步)的园林决策作更具体的实施设计,即采用一定技术设备和耗料(物)、适当的管理与技能(人)、利用一定的劳动时间(时)和土地(空)来形成关于风景园林建设的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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