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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历程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年10月,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蓬溪县办证收费大厅”更名为“蓬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增了入驻部门7个,办事窗口22个。金桥新区政务中心与县政务中心直接对接,各派两名联络员直接为来金桥新区发展的企业和业主实行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被蓬溪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绩效二等奖。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历程

周 艳

2000年4月,县委、县政府为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三乱”现象,成立了“蓬溪县办证收费大厅”,为政府非常设机构。首批进驻的单位有工商国税、地税等办证和收费量较大的12个部门。

2001年10月,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蓬溪县办证收费大厅”更名为“蓬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增了入驻部门7个,办事窗口22个。

2006年,《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9号)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在“蓬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督查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蓬委发〔2006〕7号),此文件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纲领性文件。

2008年3月,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变更为正科级行政部门。

2011年8月,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国部分省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再次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为各级政府的常设行政机构及中心的职能职责、运行方式、中心作用等。

2012年,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别是为外来投资者和办事群众提供服务,县政务中心与金桥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决定成立“遂宁金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金桥新区政务中心与县政务中心直接对接,各派两名联络员直接为来金桥新区发展的企业和业主实行全方位“保姆式”服务。

2013年3月,省政务服务中心《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2〕19号)和中共遂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遂纪办〔2013〕13号),蓬溪县监察局、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起草了《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实施实现了我县省、市、县、乡镇(社区)行政审批和视频监控四级联网。6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出发,出台了《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对政务服务建设、运行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理清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法律关系,对政务服务的组织架构体系、职能定位、职责划分、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管理手段以及保障机制等予以了明确,对“两集中、两到位”、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并联审批、电子监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6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1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59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1〕33号)、我县成立了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编发〔2013〕24号),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政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可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事业编6名,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受委托为土地和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2013年政务中心旨在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上健机制、添措施,被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先进集体。)(www.xing528.com)

2014年,以深化作风效能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蓬溪县政务服务系统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出台了《出勤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窗口管理巡查》《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服务工作制度》和“VIP”服务制等,完善了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被蓬溪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绩效二等奖。

2015年3月,我县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的通知》(蓬府办函〔2015〕18号),在全县494个村、55个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站,正在实现了“群众办事不出村”6月,我县出台了《关于成立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蓬府办函〔2015〕121号),完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提高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效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2016年6月,我县出台了《蓬溪县开展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蓬府办函〔2016〕65号),中心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导办员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代理制,去向公示制的基础上,全面推广重点项目VIP服务制度,大力推广网上审批、无偿代办制和免费为办事群众复印相关材料等,以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成为蓬溪对外宣传的名片,联系群众的纽带,招商引资桥梁

6月,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通知》(遂公共资源〔2016〕28号),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更命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2017年3月27日,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搬迁至蓬溪县明月街163号(原畜牧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政务服务先进集体。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6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18〕21号),我县出台了《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蓬府办发〔2018〕18号)。中心以不动产登记为重点,将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税务局、水、电、气、光纤网络和邮政快递按标准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最多跑一次要求,设置了综合受理窗口,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只需取一次号,排一次队、到一个窗口、填一张表、交一套资料、交一次费,花30分钟就能轻松搞定,此项改革走在全市前列。被遂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8年先进集体。

2019年2月,为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委办〔2019〕34号)成立了“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为蓬溪县行政审批局下属公益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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