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冰厂萧条前奏:协成公司垄断机冰市场

冰厂萧条前奏:协成公司垄断机冰市场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样一来,无论是冰厂卖冰还是冰贩买冰,都要经过协成公司,协成就可以达到操纵机制冰冰价、垄断机制冰市场的目的。下表即协成公司给予各个冰厂的承包条件。总之,无论机制冰厂从何种角度出发,协成公司均成功地将其收买,开始了垄断生意。

冰厂萧条前奏:协成公司垄断机冰市场

虽然本节研究的时段主要是1937—1949年,可是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垄断却早已开始。其中日本人背后组织策划于1934年成立的协成机冰公司,试图垄断上海地区的机制冰业。

上海机制冰厂商,分华、英、日三国籍。华商与英商之冰厂每日产量约各五十吨,日厂约四十吨,向来自由出售。乃今日日商思垄断市场,利用日商东方冰厂经理符志清,卫生公司顾福祥及高阿炳、胡慧卿、小阿才等为傀儡,组织协成公司于汉壁礼路(引者注:今汉阳路),与各厂订立合同,所有出品全部独包专卖,独占全沪市场,操纵冰价。[18]

协成[19]公司垄断的手法有两种:一是“由与各冰厂熟稔之冰贩,将各制冰厂每年所出之冰全部包下,约定该冰厂每年出冰若干,订定价格,如市面销路旺盛,须额外出冰,每吨只照成本计算[20];二是“由协成全年给与津贴停止出冰”[21]。通过上段文字描述,加上这两种方法,可以知道协成公司的性质。机制冰的销售方式是从冰厂出冰后,委托给冰贩去贩售,而日商成立的协成公司则想一举取代这些冰贩,成为最大的机制冰销售者。这样一来,无论是冰厂卖冰还是冰贩买冰,都要经过协成公司,协成就可以达到操纵机制冰冰价、垄断机制冰市场的目的。下表即协成公司给予各个冰厂的承包条件。

表4 1934年协成公司成立后给予机制冰厂承包条件表

资料来源:《水产月刊》第1卷第7、8期合刊,第36页;第1卷第9期,第10页。
注:各厂订约,除贴费外,每出冰1吨,结算6元至8元不等,出售价格高低与各冰公司无关,惟归协成机冰批发所经售。
①上海机器制冰厂原属英商,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委托”日本经营。

以上表格中所列的冰厂,几乎是1934年前后从事机制冰行业的全部冰厂。承包人一栏为人名者,采取的是第一种承包方式,即通过熟悉的冰贩入手,将冰厂所出之冰全部包下;承包人一栏为协成者,采取的是第二种承包办法,即相当于一次性买断,给予一定的费用,不允许冰厂出冰。至于冰厂厂主能与协成合作,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种原因:第一,像宏昌、东方等制冰厂,协成采用的是第一种承包方式,通过熟悉的冰贩将所出之冰全部包下来,而承包的价格与之前所卖的价格相差无几,甚至协成公司所给津贴要高于以前卖冰所获得的利润。未承包之前,“上海各机制冰价格,历年原在七八元左右”[22],而协成公司给予各冰厂的价格也是6元至8元,相差无几,还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偿。既然有公司能够全部承包自己冰厂所生产的冰,不必为冰的贩售发愁,估算下来,各机制冰厂并没有亏损,机制冰厂主们一定是愿意与之合作的。第二,像屈臣氏、同茂等,本来出冰较少,给予全年的津贴,使其不出产机制冰,加上它们本来就不是以制冰为主业(很多冰厂同时兼营冷藏业务,或者其他业务),所以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总之,无论机制冰厂从何种角度出发,协成公司均成功地将其收买,开始了垄断生意。

协成公司成立之后,冰价较原来大幅度上涨,“当未成立前,冰价每吨四五元,四月成立时,为五元至八元,殆五月升至十二元八角,六月在十六元左右,七月十六元七角,八月十六元,比之往年,几增一倍”[23]。机制冰的成本没有上涨,而协成公司将冰价抬高一倍,从中获取了巨大利润。冰价上涨,与冰有关的行业,价格都跟着上涨。“查冷冻鱼类,数月来每担贮藏费须八元,惟二十三年下半年市面,每担所售鱼价高出贮藏费无几,现各鱼商正与各冷藏公司交涉减收冷冻费。”[24]冷藏费用的上涨,使得从事冰鲜水产贩卖的鱼商们损失巨大,所卖出水产的价格几乎和冷冻费用持平,所获利润几乎都用在支付冷藏费用上。如此一来,获得利润的是协成,损失严重的则是冰贩和消费者。以前冰贩贩冰,只需从冰厂购买即可,现在只能从协成购买,而且“以前贩户向制冰公司购冰,其营业账目,每月结算一次,账款则未必付清,到年底始行清讫,但自协成成立,凡贩户通知协成需冰若干,协成即将冰送往,送到时即向冰贩取四十日付款之期票,到期务须付款,但其冰价,则必须依协成所定”[25]。如此严苛的规定,协成只管从中获利,不顾冰贩的死活,并且冰价一日三涨,冰又不是长久保存之物,若是冰贩不能将冰贩出,协成也不负任何责任,照常收款,从而将风险都推给冰贩,这样下去必定导致很多冰贩破产。

这样一来,冰贩与协成之间的矛盾便暴露出来,双方在《申报》上展开激烈争论。首先出击的是冰贩们,他们在1934年4月20日的《申报》上刊发了题为“经售机冰业昨赴市党部请愿,反对同业勾结日商垄断市场”的文章,主要内容如下:(www.xing528.com)

……在沪以小资本贩卖,各种冰类为业。已往营业,各个自由竞争,获利虽微,但冰价始终尚能维持均衡,制造者贩卖者消费者三通,形成一体,从无纠纷。讵有日商东方冰厂(系日人所设),经理符志清,卫生公司顾福祥,及高阿炳、胡慧卿、小阿才等,甘受日资本家之指使,组织协成公司,将各冰厂出品,全部独包专卖,意图垄断市场,操纵冰价,力事压迫行贩,实行榨取用户。具呈人等,既不得直接向各厂订购贩卖,不愿受日本资本家压迫,为此请求迅速予制止各冰厂,与协成公司订立独包专卖合同,以利贩卖,免被垄断操纵,压迫榨取,并维持大众生计,实为德便,谨呈。[26]

这篇报道只是争论的开始,冰贩们因为正常的营业秩序遭到破坏,且自身势单力薄,只能以请愿的方式,向政府及各部门诉说个中情由。在1934年4月21日的报道中称:该业于前一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代表仇海桃、方锡成、王信聪、王凤山等三十余人到场,公推主席潘祖强,报告市政府、社会局、商会、市民会请愿经过后,讨论:1.定期招待新闻记者;2.定期召集全市同业会议;3.通知同业一致反对托拉斯之协成公司垄断市场,操纵冰价;4.揭破符某等勾结日商阴谋;5.如必要时,推派代表赴京请愿。

以上是冰贩们连续发表声明,而协成公司也不示弱,紧接着在1934年4月23日进行回应:

新新社云,经理冰厂各同业代表顾福祥、钱阿才、胡慧卿等因连日报载经售冰贩仇海桃、王凤山、唐阿炳等,因反对厂方经理组织协成号,勾结日方东方机器冰厂,垄断市场,阻碍贩户生计,请愿党政机关,设法制止等语,颇多误会。特于昨日下午二时,假座法租界金神父路(引者注:今瑞金二路)三观堂等第二特区市民会六区分会开会,讨论对付办法。当由顾福祥首先说明组织协成号完全为华人集资,并无日方关系,且东方冰厂与协成更无关系,但我冰厂经理同业,因近年来鉴于机冰跌价,血本难保,故组公司借谋整顿,使将来经理与贩户均有利益,不致长此衰落。岂料该贩户等,因为我同业之整顿行规,借口勾结日方,垄断市场。殊属误会,今我同业为维持营业,顾全血本计,决不因贩户之反对而停止进行,应计诸君从长计议,共商对付办法。……

关于二者的争论一直持续到1934年4月27日,在此不再赘述,相信通过双方的言论,再加上“1934年协成公司成立后给予机制冰厂承包条件表”中的数据,可以明确地看出协成公司的垄断行为,以津贴或以成本价从冰厂买冰,然后以高出一倍的价格转手贩卖,并强制规定买卖只能通过协成公司,这种垄断行为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并且,协成公司4月23日的回应中也漏洞百出,其中讲到协成“并无日方关系”,可是协成的合伙人中就有在日商东方冰厂工作的符志清。“机冰跌价、血本难保”更是一派胡言。众所周知,1936年之前是我国制冰业蓬勃发展的阶段,上海地区的冰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多达二三十家,制冰技术改进,成本降低,已逐步取代天然冰市场。如果血本难保的话,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冰厂,如此之多的冰贩从事此行业?相反,正是由于协成公司的垄断行为,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让冰贩和消费者受到压迫,它反而趁机从中谋取暴利。

协成公司垄断机制冰行业的行为,不仅由于与各冰厂签订的合约(一年)到期而终止,冰贩等各方势力的施压也使其没能继续承包下去。近代以来,由于基础薄弱,我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从出生开始,一直是在夹缝中生存,受到外商和本国旧势力的剥削和压迫。此次协成公司得以垄断成功,就是因为我国机制冰行业和冰贩缺少类似同业组织,冰厂间独来独往,只知互相竞争,不知团结合作,使得冰厂和冰贩的利益被外人剥削,这从侧面暴露出当时我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脆弱程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