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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法施工图表示方法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梁平法施工图是在梁平面布置图上采用平面注写方式或截面注写方式表达的梁构件配筋图,钢筋构造要求按图集要求执行,并据此进行施工。梁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分为截面注写方式和平面注写方式。梁编号由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组成,应符合表13.3 的规定。下面以如图13.20 所示住宅的基础梁平法施工图为例,介绍平面注写方式的主要内容。

梁平法施工图表示方法

梁平法施工图是在梁平面布置图上采用平面注写方式或截面注写方式表达的梁构件配筋图,钢筋构造要求按图集要求执行,并据此进行施工。

绘制梁平法施工图时,应分别按不同结构层将梁和与其相关的柱、墙、板一起采用适当的比例绘制,并注明各结构层的顶面标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图中梁应进行编号,梁宽根据按实际尺寸按比例绘制,梁平面位置要与轴线定位,对轴线未居中的梁,应标注其偏心定位尺寸,贴柱边的梁可不标注。

梁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分为截面注写方式和平面注写方式。本书主要介绍平面注写方式。

1)截面注写方式

截面注写方式是在分标准层绘制的梁平面布置图上,分别在不同编号的梁中各选择一根梁用剖面号引出配筋图,并在其上注写配筋尺寸和配筋具体数值的方式来表达梁平法施工图。

2)平面注写方式(图13.21)

平面注写方式是在梁平面布置图上,将不同编号的梁各选一根为代表,在其上面注写截面尺寸、配筋情况及标高。平面注写法又分为集中标注与原位标注。集中标注表达梁的通用数值,原位标注表达梁的特殊数值。当集中标注的某项数值不适用于梁的某部位时,则将该数值原位标注,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梁编号由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组成,应符合表13.3 的规定。

表13.3 梁编号表

注:( × ×A)为一端悬挑,( × ×B)为两端悬挑,悬挑不计入跨数。

例如,JL19(2A)表示第19 号基础梁2 跨,一端悬挑;L9(7B)表示第9 号非框架梁,7 跨,两端悬挑。

下面以如图13.20 所示住宅的基础梁平法施工图为例,介绍平面注写方式的主要内容。

图13.21 梁平面注写方式示意图

①梁集中标注的内容有5 项必注值及1 项选注值(集中标注可以从梁的任意一跨引出),其中5 项必注值及其标注规则如下:

图13.22 梁集中标注示意图(本图从图13.20 中截取放大)

a.梁的编号:按表13.3 规定的执行。(www.xing528.com)

b.梁截面尺寸:等截面梁用b×h 表示,b 为梁宽,h 为梁高;加腋梁用b ×h、YC1 ×C2 表示,其中C1 为腋长,C2 为腋高;对于悬挑梁,当根部和端部高度不同时,用b ×h1/h2 表示,其中h1为根部截面高度,h2 为端部截面高度。

c.梁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间距及肢数不同时需要用斜线“/”分隔;当梁箍筋为同一间距及肢数时则不需用斜线;当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箍筋肢数相同时,则将肢数注写一次;箍筋肢数应写在括号内。加密区范围见相应抗震等级的标准构造详图。如图13. 22(a)所示中,“φ10@ 100/200(4)”表示箍筋为HPB235 钢筋,直径为φ10,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距为150,且均为四肢箍筋。

d.梁上部通长钢筋或架立钢筋配置:当同排纵筋中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加号“+”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连,注写时须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如图13.22(a)所示中,“220 +(212)”表示梁上部配有两根20 通长筋,并配有两根12 架立筋。当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为全跨相同,且多数跨配筋相同时,此项可加注下部纵筋的配筋值,用分号“;”将上部与下部纵筋的配筋值分隔开来,少数跨不同者,采用原位标注处理。如图13.22(b)所示中,“418;525”表示梁上部配有4 根18 通长筋,梁下部配有5 根25 通长筋。

e.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注写值以大写字母“G”打头,接续注写配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如图13.22(c)所示中,“G4φ12”表示梁的两个侧面共配置4 根φ12 的纵向构造钢筋,每侧各配置两根。当梁侧面配置有受扭纵向钢筋时,注写值以大写字母“N”打头,接续注写配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受扭纵向钢筋应满足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间距要求,且不再重复配置纵向构造钢筋。如图13.22(b)所示中,“N8φ12”表示梁的两侧共配置8 根φ12 的受扭纵向钢筋,每侧各配置4 根。

梁集中标注中的一项选注值为梁顶面标高与楼面标高的差值,当没有高差时无此项。如图13.21 所示,( -0.050)表示该梁顶面标高比楼面标高低50 mm。

②梁原位标注就是在控制截面处标注,其内容规定如下:

A.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钢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a.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如图13.23(a)所示中,梁上部纵筋注写为616 4/2,则表示上一排纵筋为416,下一排纵筋为216。

b.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连,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如图7.23(b)所示中,“218 +322”表示梁支座上部纵筋为4 根,218 放在角部,322放在中部。

c.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的一边标注钢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如图13.23(b)所示。

图13.23 梁原位标注示意图(本图是从图13.19 中截取放大)

B.梁下部纵筋:

a.当梁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例如梁下部纵筋注写为622 2/4,则表示上一排纵筋为222,下一排纵筋为422,全部伸入支座。

b.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连,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c.当梁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将梁下部纵筋减少的数量写在括号内。例如梁下部纵筋注写为625 2( -2)/4,则表示上排纵筋为225,且不伸入支座,下排纵筋为425,全部伸入支座。

d.当梁的集中标注中已注写了梁上部和下部均为通长纵筋,且此处的梁下部纵筋与集中标注相同时,则不需在梁下部重复做原位标注。

C.当在梁上集中标注的内容(即梁截面尺寸、箍筋、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纵向钢筋,以及梁顶面标高高差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数值)不适用于某跨或某悬挑部分时,则将其不同数值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悬挑梁部位,施工时应按原位标注数值取用。

D.附加箍筋或吊筋,将其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用引线引注总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数注写在括号内)。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吊筋相同时,可在梁平法施工图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值不同时,再原位引注,如图13.23(c)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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