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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要求及追责机制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共有12条23款规定,其核心内容是:全镇所有单位均须逐级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报告制度。共有10条40款规定,其核心内容是:规定各基层单位及主要领导干部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按本制度所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中山市阜沙镇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要求及追责机制

中共阜沙镇党委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于2003年7月3日以镇纪委名义,向全镇各单位颁布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六项基本制度(规定)的文件。

第一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共有12条23款规定,其核心内容是:全镇所有单位均须逐级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报告制度。

第二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共有10条40款规定,其核心内容是:规定各基层单位及主要领导干部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按本制度所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第三项:《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制度》。共有18条29款规定,其核心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会议记录、文字、图表、声像、专题资料等,均须系统设立档案,严格管理和保存。

第四项:《村(社区)“两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共有3条18款,其核心内容是: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并签定责任书。(www.xing528.com)

第五项:《村(社区)“两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共分3章8条款,其核心内容是: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采用量化细则,推行评分制(百分制)考核标准,明确评定依据。

第六项:《各村(社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效奖惩办法》。共有5条,其核心内容是: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考核与奖惩具体实施办法,对照百分制评分标准,按自评、互评、总评的分数归纳为等级,由镇党委复核、审查,予以确认。

上列六项基本制度从2003年7月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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