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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志:物价管理成果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协助检查所做好医疗收费检查和药品价格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阜沙医院出现3万多元的违规收费,并做出处理。8月份在罗松村府召开村级价格监督站成立会议,各村、居委会成立价格监督站,由村、居委主任担任站长,完善村级价格监督网络,由镇物价监督管理所为各村(居)聘请2名价格监督员。

中山市阜沙镇志:物价管理成果

1999年,将镇属部门、单位公布栏按相同规格、材料制作,列明收费项目与标准。全镇治安费按15元/人/年收取,低于市标准36元/人/年,所收取费用的85%用于村治保会工作人员工资,公安人员工资则由镇财政负担,减轻农民负担75万元。

2000年,全镇教师工资全部由国家和市镇财政支付,不再向农民摊派,减轻农民负担100万元。协助市物价局进行公安收费和农村中小学校收费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阜沙公安分局违规收取出租屋许可证工本费,总额4000多元,阜沙中学存在向学生收取磁盘费现象。对违规收费已进行退回。

2001年,对全镇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在市场、医院、电信企业、阜沙酒店实行,认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如石油气、汽油柴油等,阜沙镇石油气统一由建委下属的中燃石油气站供应。协助检查所做好医疗收费检查和药品价格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阜沙医院出现3万多元的违规收费,并做出处理。调查发现阜沙镇趸售水价与市水价一样,但农村水价比出厂价高得多,主要原因是水损比较大,根据这一情况,阜沙镇物价所与供水公司协商直接抄表到户,水价定在1.5元/立方米以下,促使供水公司大力进行农村水改工作,减少水损。

2002年,实施教育收费一费制管理,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学校违规收取教育附加费,立即要求学校将已收取的教育附加费80多万元退回给学生。年内查处农村卫生站2间,查出违规金额2万多元。(www.xing528.com)

2003年,部分不法商人利用“非典”的特殊时期,趁机哄抬物价,扰乱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阜沙镇物价管理所按省市的要求,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稳定市场价格,打击趁机抬价的行为,通过勤查、宣传等手段,加大防“非典”商品价格监管,严格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平息白醋等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恢复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农村各项收费的调查,调查显示阜沙镇农民负担140元/人/年,通过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实施,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共500多万元,检查发现牛角中学存在收补习费的情况,而省市文件明文规定不准收取,检查组责令该校停止收取补习费。阜沙镇商业广场落成,对旧市场进行整体搬迁,新市场落成之初,对商品进行统一明码标价。

2004年,上半年全镇发生3次较大的价格波动,第一次是周边地区局部爆发禽流感,引发部分商品价格上涨;第二次是出现粮食、钢材、原油等商品涨价浪潮;第三次是农资产品价格出现波动,镇物价所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宗,涉嫌违法金额7万多元,处理4宗教育收费投诉,退还违规收费7万元。对全镇1家医院和11家卫生站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查处重复收费、一次性材料超差率作价等涉嫌违法金额3万多元。逐步理顺供水价格,保障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对全镇水表抄表到户,实行同网同价。根据《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经核实阜沙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成本和经营情况,召开全镇供水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阜沙镇实际和考虑当地群众及工商企业的承受能力,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的水价,农村水价从原来的趸售价平均每吨1.8元降低至1.46元,每年减轻农民负担33万元。

2005年,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宗,涉嫌违法金额1705元。8月份在罗松村府召开村级价格监督站成立会议,各村、居委会成立价格监督站,由村、居委主任担任站长,完善村级价格监督网络,由镇物价监督管理所为各村(居)聘请2名价格监督员。11月底在8村1社区安装价费公示牌,公示教育、水电、公安、城建、环卫、国土、民政等涉农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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