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山市阜沙镇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制度

中山市阜沙镇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制度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由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浮墟各乡群众的婚姻登记要到黄圃区政府办理。离婚登记是根据婚姻当事人感情破裂,经有关单位、部门调解无效,双方坚持自愿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往往会牵涉到家庭、财产、子女等多方面的利益处理。阜沙镇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婚姻法的各项规定,制订合乎本镇婚姻登记制度和办法。

中山市阜沙镇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制度

新中国成立前,浮墟农村婚姻是封建婚姻制度,政府机关不会过问婚姻问题,有“越轨”行为投诉到乡公所时才加以处理,而且认为婚姻是“家事”,乡公所不负责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由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浮墟各乡群众的婚姻登记要到黄圃区政府办理。在“土地改革”期间,登记前必须由乡政府出具证明批准(属党员、民兵干部的要过政审关),男女双方同时到区政府办理登记手续。若男女双方跨区者,基本都是到男方所在区公所(政府)办理登记。1953年开始,凡结婚登记均要在《结婚证书》贴上结婚双方合照。1955年,中山县规定农村办理婚姻登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时号召中老年已婚者补办婚姻登记,但由于在新中国成立初进行户籍登记时,男女双方认可夫妻关系,国家对他们的事实婚姻也予以确认。

1950年公布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0岁、女18岁,遏止了农村早婚陋习。结姻登记是否要用男女双方合照,要看当时登记办理所选用的证书版本。有些没有标明“贴相片处”的版本,如“四清”运动后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阜沙公社管委会办理登记都不用贴合照,有人称之为“双喜奖状版本”。1970年后,曾有一段时间执行广东省规定,提倡结婚年龄是农业户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统销(非农业)户男27周岁,女24周岁以上。提倡与执行有矛盾,农村出现先婚礼后登记或已生子未登记现象。

1980年,国家颁布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包括申请、审查、批准发证3个环节,审查环节主要看单位(或大队、村)的介绍证明。《结婚证书》也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版本,必须贴上双方合照。为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提倡晚婚,凡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结婚者为晚婚,给予表扬和奖励。但也执行过一些过激措施,例如强制实行婚姻登记前计生班学习,签订晚育合同,交纳押金等。1990年,全市联合开展宣传新修改公布的《婚姻法》活动,增强群众婚姻法制观念,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1990年8月,阜沙镇开始执行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因此在婚姻登记审查环节需参考双方婚前健康检查记录,确认双方符合结婚身体健康条件才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分为初婚和再婚(包括复婚)两大类。双方或一方是首次办理婚姻登记的为初婚,其中一方或双方已丧偶或已离婚办理婚姻登记者为再婚,而再婚时双方原是夫妻关系,已办了离婚手续,但感情重新汇合,重新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的称为复婚。封建婚姻制度和观念对男方再婚认为“理所当然”,而对女性再婚则歧视和指责。1950年《婚姻法》第一章第2条列明“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条款,用法律保障失婚妇女的再婚权利,但要彻底解除封建婚姻制度对群众特别是妇女的思想束缚,却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凡属初婚或再婚均在《结婚证书》中附注清楚(奖状式证书没有这个内容)。(www.xing528.com)

离婚登记是根据婚姻当事人感情破裂,经有关单位、部门调解无效,双方坚持自愿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往往会牵涉到家庭、财产、子女等多方面的利益处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办理离婚案例宗数最多而且带有“政治意义”。“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后,各级政府大力宣传婚姻法内容,一夫多妻现象受到冲击,地主、富农、豪绅的妻妾大多是非自愿婚姻,甚至是暴力婚姻。《婚姻法》的公布和实施给非自愿结婚女性以“解放”机会,浮墟各乡办理了10多宗离婚登记手续(由乡政府出具证明到黄圃区公所办理)。

20世纪末,中国传统家庭、婚姻观念与时俱进,自愿离婚手续简化,办理离婚手续不再是以往那种“不光彩”的事,婚姻关系不能继续维持就办理离婚手续,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宗数也随之增加。1998年离婚登记5宗,2005年达26宗,阜沙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人数除自然因素(出生年份人数,生活水平指数)外,还受封建意识残留的心理因素影响,如农历闰月年份婚姻登记会有所增多(所谓“双春闰月好兆头”),但随着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意识的增强,封建意识将会逐渐消除。阜沙镇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婚姻法的各项规定,制订合乎本镇婚姻登记制度和办法。历年来对多宗婚姻矛盾进行调解,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1990年结婚登记589宗,2004年达865宗,达历史最高水平,大多数年份保持在500-600宗。

表7-2-1 1990-2005年阜沙镇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统计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