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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志:1997年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成果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7年,阜沙镇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实施差额补助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尽量做到应保尽保。1999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农村家庭户月人均收入低于250元,城镇家庭户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

中山市阜沙镇志:1997年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成果

1997年,阜沙镇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实施差额补助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尽量做到应保尽保。纳入低保线的群众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措施,子女在本镇内就读的可免收一个小孩学杂费,免收治安费、水利费、教育经费等。1997年农村低保线是家庭户月人均收入低于180元,城镇低保线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00元,全镇有低保户47户,年发放低保金7.35万元。1999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农村家庭户月人均收入低于250元,城镇家庭户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

2000年,阜沙镇低保户数65户,人数153人,当年发放低保资金共8.84万元,另外临时困难补助60宗,补助资金3.73万元。2000年春,罗松小学向镇民政部门反映该村小学生梁某家庭极度困难,低保补助仍不能解决经济问题,住房残破透风漏雨,由于连书簿费都负担不起,准备退学。阜沙镇民政办干部了解情况后,联系镇建委组织行业系统救助,镇内5个建筑公司共认捐款1.8万元建筑物料,另一建筑公司免费为其承建房屋,并于半个月内为其父女建好1间50平方米的平房;阜沙民政办还一次发放3000元救助金,让其购置家具、衣物;村委会承诺免除其积欠的各种费用;罗松小学捐款1060元给梁某作学习和生活费,使其能够重回课堂。

2004年底低保户为230户732人,2005年对已脱贫的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调整,至2005年11月份,阜沙镇低保户调整为246户746人,当年共发放低保金49.74万元,使低保户家庭得到了及时救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www.xing528.com)

表7-2-3 1997-2005年阜沙镇发放低保户保障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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