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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程序及经济选取标准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标是招标投标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技术评审时并非将投标报价最低作为选取标准,而是将各种因素转换成货币进行综合比较,并选取成本最经济的投标。

招标评标程序及经济选取标准

评标是招标投标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评标是一项关键而又十分细致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招标人能否得到最有利的投标。招标投标的工作流程如图9-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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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 招标投标的工作流程

a)招标人工作流程 b)管理机构工作流程 c)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d)投标人工作流程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1/3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评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9.3.2.1 评标内容

1.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基本要求。主要考察投标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即考察投标人是否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要求。有些招标项目设有注册资金的门槛(现在一般不允许这么做),有相应的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等。

此阶段主要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等。

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的目的在于确认备选的中标人完成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以及其所提供的方案的可靠性。与资格评审不同的是,这种评审的重点在于评审投标人将怎样实施招标项目。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1)招标文件是否包括了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各项技术文件,它们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说明和图样是否一致。

(2)实施进度计划是否符合业主或招标人的时间要求,这一计划是否科学和严谨。

(3)投标人准备用哪些措施来保证项目实施进度。(www.xing528.com)

(4)控制和保证质量的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可行。

(5)如果投标人在正式投标时已列出拟与之合作或分包的公司名称,则审查这些合作人或分包公司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来保证项目的实施和顺利完成。

(6)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在技术上有何种保留或建议,这些保留或建议是否影响技术性能和质量,其建议的可行性和技术经济价值如何。

总之,评标内容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内容相一致。除对投标报价进行比较外,还应考虑其他有关因素,经综合考虑后,选取最低报价的投标。因此,技术评审时并非将投标报价最低作为选取标准,而是将各种因素转换成货币进行综合比较,并选取成本最经济的投标。

3.商务与经济评审 商务评审的目的在于从成本、财务和经济分析等方面评定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并估量授标给各投标人后的不同经济效果。参加商务评审的人员通常要有成本、财务方面的专家,有时还要有估价以及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进行对比分析,评价该报价是否可靠合理。

(2)审查投标报价构成是否合理。

(3)分析投标文件中所附资金流量表的合理性及其所列数字的依据。

(4)审查所有保函是否被接受。

(5)进一步评审投标人的财务实力和资信程度。

(6)审查投标人对支付条件有何要求或给招标人以何种优惠条件。

(7)分析投标人提出的财务和付款方面建议的合理性。

关于价格的评审,招标文件一般这么规定: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存在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2.2 关于实质性响应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一点就是看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所谓的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如对投标保证金、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交货日期、设备数量的偏离)可以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9.3.2.3 评审过程中的澄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过程的澄清是投标人的澄清,和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是两码事。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要注意以下几点:

1.澄清内容和范围的把握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进行澄清。如果投标文件前后矛盾,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以哪个为准,或者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投标人可以进行澄清。但是,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补充递交文件(如业绩复印件),是不允许的。

2.澄清要采用书面形式 澄清过程中的资料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书面形式未必一定要亲自在现场签署。实践中,开标、评标时,投标人可能不在现场,此时采取发传真的形式补交澄清文件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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