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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字古义-陈政均史学文集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今语中,“亡”与“死”“灭”同义,如“死亡”“灭亡”是也。可见各国卿大夫轻视《诗》者,比比皆是,称“《诗》亡”,并不为过。国家“乱弱甚矣”则不起作用,故谓之“亡”。若此姓君主不能专政,而其权臣专之,则谓之“亡”。故孔子伤之,曰“亡之”,即言已经损失此人了。

“亡”字古义-陈政均史学文集

在今语中,“亡”与“死”“灭”同义,如“死亡”“灭亡”是也。古时不然,“亡”不等于“死”,亦不等于“灭”。所以《老子·第二十三章》有“死而不亡者寿”之言也。

孟子·离娄》篇记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此言孔子作《春秋》之客观需要也。当孔子时《诗》之篇章皆在,并未缺佚,然时人不重视也,甚至孔子门下亦有漠视之者。如《论语·阳货》篇记孔子之言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小子”者门人之称,即今语徒孙)又如《论语·季氏》篇记孔子问伯鱼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伯鱼学诗,有待于孔子之训。则伯鱼于《诗》不感兴趣,与小子相等矣。

按春秋时,各国卿大夫在宴会中,必皆赋《诗》。然至春秋末期,齐庆封不知《相鼠》(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宋华定不知《蓼萧》(见《左传·昭公十二年》)。可见各国卿大夫轻视《诗》者,比比皆是,称“《诗》亡”,并不为过。而《诗》之篇章未遭秦火,则皆在也。

韩非子《有度》篇曰:“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当作昭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当作昭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釐王攻赵,救燕,取地河东,攻尽陶、魏(魏当作卫)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昭)、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据《史记》所载,则荆庄、齐桓、燕襄(昭)、魏安釐死后,荆、齐、燕、魏四国皆在也。而曰亡者,读者甚疑之。梁启雄注《韩子浅释》亦甚疑之。曰:“考《史记·六国表》魏灭于秦王政二十二年,楚灭于二十四年,燕灭于二十五年,齐灭于二十六年”,而韩非在秦王政十四年已死。“亡国”之“亡”若非讹衍,则本段或本篇作者必是秦王政二十六年以后的人(择采近人旧说)。梁氏之疑盖以今语意义而疑之。若以韩非之书证之,则《有度》篇固明言“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则是“亡”为“乱弱甚矣”的代称,而非后人之讹衍。国家“乱弱甚矣”则不起作用,故谓之“亡”。(www.xing528.com)

又据韩非子《孤愤》篇“人主所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之文,则皆释“亡”字意义也。当时普遍实行君主专政制度。若此姓君主不能专政,而其权臣专之,则谓之“亡”。齐晋是也。不必待敌国举兵而占领之矣。

韩非举两例,实皆以其君主不能起作用,即是“亡”之见解之说为中心,此为继承孔子关于人不能起作用即称“亡”之思想,而推广其例而已。又如《论语·雍也》篇:“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此时伯牛未死而有疾,先儒以为“癞”。“癞”即“麻风”。得麻风病者,在中国古代即视为废人。废人则无可作为。故孔子伤之,曰“亡之”,即言已经损失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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