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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社会救助成果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5年,白云区累计为4867名困难群众发放280.18万元临时救助金。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对城市三无对象原则上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农村五保对象原则上据实救助。

贵阳市白云区社会救助成果

一、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2009年,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户救济工作的通知》和《贵阳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规定》(筑府办发〔2009〕8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规定(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发〔2012〕155号)等文件,白云区正式启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是年为60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 5.42万元临时救助金。截至2015年,白云区累计为4867名困难群众发放280.18万元临时救助金。

表19-1-4 2009年至2015年白云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情况统计表

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2003年,白云区投入1万余元,对80户因病致贫的贫困村(居)民进行救助。2004年11月,《贵阳市白云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出台,明确规定了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家庭成员、参加合作医疗后因患大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并且对申请,审批程序,救助标准,救助金发放,医疗救助服务,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年成立了白云区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出台了《贵阳市白云区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至2005年,共救助因病致贫对象35户110人,发放救助金8000元。

2006年,《贵阳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出台,白云区共资助352户农村低保户和8名五保户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1.85万元。

2007年,为27户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4.34万元。

2008年,为124名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25.7万元。

是年底,《白云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出台,该细则坚持了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城乡低保对象积极参加城乡医疗保障,并为参保的低保对象及时代缴保费。对白云区户籍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经白云区医疗救助协调小组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对象采用医疗救助:对一般疾病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救助个人承担部分的30%;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1000~3000元的,救助个人承担部分的35%;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3000~5000元的,救助个人承担部分的45%;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救助个人承担部分的50%。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部门认定的16种特殊病种救助标准为: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1000元内的,救助个人承担部分的35%;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1000~3000元的,救助个人承担部分的40%;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3000~5000元的,救助个人承担部分的45%;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救助个承担部分的55%。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对城市三无对象原则上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农村五保对象原则上据实救助。并由区民政局为参保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全额代缴基本医疗参保费和新农合医疗参保费。

2009年6月10日,白云区召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会,全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启动,并与卫生部门协调探索了对需要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救助办法,简化救助程序,改进结算办法。全年发放医疗救助金52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 144 户。为1770名农村低保和47名农村五保以及1779名城市低保对象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基本医疗保险费5.433万元。同时,开展医前救助工作,发放医前救助金6000元,惠及5户城乡困难群众。(www.xing528.com)

2011年,为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和特困医疗救助体系,白云区启动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机制。

2012年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各项制度机制逐步完善。

2015年,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300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59.88万元,并为1861名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代缴城市居民医疗保险金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8.376万元。

表19-1-5 2009—2015年白云区城乡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

续表

三、“救急难”救助

为切实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医疗等问题,自2013年起,白云区民政局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74.79万元专门用于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医疗救助。2014年下发《白云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白云区“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建立贵阳市白云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通知》,是年7月试点工作启动,建立了急难救助机制,在各乡(镇)、社区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加挂了“救援救助中心”牌子,明确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规范,建立了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至当年底,对2名符合急难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3.2万元。2015年进一步建立“救急难”个案会商机制,对全区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进行救助,共计发放“救急难”救助金108.23万元,惠及群众41人。

四、农村低保季度性缺粮救助制度

2011年5月,《白云区季节性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制度》出台。是年6月28日,白云区农村低保户季节性缺粮救助仪式在牛场布依族乡集镇中心举行,标志着全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全面启动,同时对全区786户1662名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缺粮普查和年度核查,按比例最终核定纳入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对象的有157户306人。是年对全区157户306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对象进行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粮24420斤。2012年为35户、67人发放6、7、8三个月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粮3240斤。2014年,为168户286人发放农村季节性缺粮低保户救助粮19620斤。2013、2015两年白云区无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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