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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志: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8月8日废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发布施行。2003年10月1日,取消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在白云区民政局设立婚姻登记窗口,实行集中登记。2013年8月1日,贵州省民政厅开发建立贵州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白云区根据要求进入全省联网登记,并将建国以来全区的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入全省婚姻登记联网系统。截至2015年年底,建国以来白云区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录入贵州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

贵阳市白云区志: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

一、婚姻登记管理

(一)婚姻登记法律法规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对1981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婚姻法》进行补充和修改,主要表现在:1、关于总则: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在新增的第四条中,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2、关于结婚制度: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3、关于家庭关系:在夫妻财产制上,一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分别列举了法定夫妻财产制中双方共有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种类和范围。二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包括约定的内容、形式和效力等。4、关于离婚制度:对离婚的法定理由增设了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5、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对违反婚姻家庭法行为的受害人,规定了各种必要的救助措施。白云区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举办了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对新《婚姻法》进行学习。2003年8月8日废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发布施行。同年《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发布,不再强制要求结婚对象做婚前检查。2015年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原《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修订和规范。

(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003年以前,白云区各辖区内群众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具体负责。2003年10月1日,取消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在白云区民政局设立婚姻登记窗口,实行集中登记。各乡(镇)婚姻登记工作仍由各乡、镇民政办负责。2006年4月,白云区民政局和白云区档案局组织开展全区婚姻登记档案联合检查,对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规范指导。2007年6月1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撤销艳山红镇民政办婚姻登记办证点,收归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统一办理。是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共办理结婚登记1184对,离婚登记496对,补领结婚(离婚)登记64对,复婚登记7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2012年7月9日,白云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成立,是为区民政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白云区内《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婚检,文明婚俗,并承担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2013年8月1日,贵州省民政厅开发建立贵州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白云区根据要求进入全省联网登记,并将建国以来全区的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入全省婚姻登记联网系统。截至2015年年底,建国以来白云区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录入贵州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2015年8月27日,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除哈萨克斯坦等9国外,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表19-2-2 2001—2015年白云区婚姻登记数据统计表

续表(www.xing528.com)

二、收养登记

白云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收养登记和管理工作。2009年,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通知》要求,有 5户私自收养子女家庭到市儿童福利院办理了有关收养手续。2013年,根据民政部《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全区内民间抚养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孤儿、弃婴进行清查。经查,白云区当时有孤儿9名,当年其中7名弃婴被送到市儿童福利院安置。2000年至2015年底,共办理收养登记130例。

表19-2-3 2001—2015年白云区儿童收养登记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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