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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志:2001-2015老龄社会权益保障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8年11月,贵阳市白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1994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老龄工作,成立了白云区老龄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1996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白云区按照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六个方面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贵阳市白云区志:2001-2015老龄社会权益保障

1988年11月,贵阳市白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4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老龄工作,成立了白云区老龄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

1996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白云区按照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六个方面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1998年12月,白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明确区老龄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机构,挂靠白云区民政局,由民政局局长兼任老龄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另设一名副科级专职老龄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随着白云区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白云区老龄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出台了《白云区老有所养五年行动计划》《白云区关于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年、2009年先后将艳山红街道办事处红云居委会、大山洞街道办事处大山洞居委会、龚家寨街道办事处白沙关居委会作为“居家养老”试点,组建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了一支居家养老志愿者队伍,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辖区80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独居、残疾且生活起居不能自理的老人及60岁以上需要服务的其他老年人服务。并从2008年8月起,实行老龄福利政策:9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按每月100元标准、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营养补贴,每年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对90岁以上老人、空巢老人、困残老人进行走访慰问。截至2015年,共走访慰问90岁以上老年人186人(次)、特困老人69人(次)、空巢老人117人(次),发放慰问金28万元。(www.xing528.com)

2013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等社会公益服务的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予以补偿》的文件精神,白云区政府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证,凡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须缴纳20元的保险费用即可免费乘坐区内公交车,同时享受购物、看病、买药、进公园等方面优惠待遇。同时,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在全区32个居委会、56个村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投入23万元资助基层老年协会,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发挥基层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基层老年人协会开展了签订《爱心护理协议书》活动, 为困难不能自理老人送去关爱护理服务,至2013年共签订《协议书》63份。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农村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活动,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签订老年人赡养协议。

2014年至2015年,白云区大力推进老龄工作大数据建设,借助平台整合服务资源,以贵州贵铝现代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贵铝城服公司”)建立的居家养老呼叫中心为试点,采用“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一键通”呼叫器、老人手机、定位手表等终端设备连接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信息化、广覆盖、普惠型的“虚拟养老院”信息化养老服务体系。2015年 7月1日正式运营以来,拥有平台用户172户,提供呼叫服务1200余(次)。

白云区分别于2002年和2012年组织了“双星”评选活动,共评选表彰16名90周岁以上“寿星”和26名“孝星”以及8个文明健康活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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