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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革命烈士陵园:兰山历史文化概述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49年2月,为纪念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牺牲的华东地区革命烈士,由中共中央华东局提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临沂城兴建大型烈士陵园,定名为“临沂革命烈士陵园”。临沂革命烈士陵园坐落于临沂城东南部、沂河西岸,坐北朝南,占地15公顷。

临沂革命烈士陵园:兰山历史文化概述

1949年2月,为纪念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牺牲的华东地区革命烈士,由中共中央华东局提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临沂城兴建大型烈士陵园,定名为“临沂革命烈士陵园”。烈士陵园于1949年4月奠基,1950年7月主体建筑——革命烈士纪念塔和烈士纪念堂相继落成,此后又陆续进行修葺和增建。1986年10月,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更名为“华东革命烈士陵园”。

临沂革命烈士陵园坐落于临沂城东南部、沂河西岸,坐北朝南,占地15公顷。整体布局为中轴对称式,南北大门与主体建筑革命烈士纪念塔、烈士纪念堂在一条中轴线上,其他建筑物对称布列于两侧。建筑风格为仿古式。

陵园南大门为坊式建筑,高12.8米,朱漆明柱,横枋彩绘,蓝色斗拱,黄色琉璃瓦,整体风格古朴典雅。

革命烈士纪念塔位于陵园中心,为五角亭柱式构筑,塔身高45米,挺拔雄伟,由石灰石、花岗岩和钢骨水泥构成,正面为毛泽东题写的“革命烈士纪念塔”七个大字,塔上部为攒尖亭式建筑,顶端嵌有一立体巨型景泰蓝五角红星。塔座为一石质平台,高2.5米,周围绕以石槛。基台上为亭式塔墩,周围环接铜质栏杆,五角各立有两条花岗石柱,石柱顶端镶有表现革命战争年代工、农、青、妇、兵进行战斗、生产、放哨等内容的浮雕。亭内五面塔壁上部各镶嵌一幅反映军民斗争生活的大型浅浮雕。浮雕下部亭壁上分别为中共中央华东局、华东军政委员会的题词,山东省政府建塔碑文,鲁中南区党委、行署、军区、军区司令部和政治部题写的碑文,以及刘少奇朱德刘伯承陈毅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题词。塔的东南方向为粟裕大将骨灰撒放处。

图9-5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塔

纪念塔前面是平展宽阔的恭祭场,可容纳3万人进行悼念活动。恭祭场两侧分布着造型各异的著名革命烈士墓。东侧自北至南依次为:新四军副军长兼山东军区副司令员罗炳辉将军墓,津浦前线野战军第八师师长兼政委王麓水墓,德国共产党员、国际主义战士、太平洋学会记者汉斯·希伯墓,山东省战工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陈明及其夫人辛锐的合葬墓。西侧自北至南依次为:华东野战军副参谋长张元寿墓,新四军第一师政委兼苏中军区政委刘炎墓,中共特别党员、国民党东北军一一一师师长常恩多墓,革命烈士公墓

革命烈士纪念堂位于烈士塔北100米处,为传统宫殿式建筑。纪念堂面阔45米,进深19.6米,高21.4米,两层飞檐,斗拱交错,顶覆青色琉璃瓦,巍峨壮丽。正面廊檐下悬挂巨匾,上题“革命烈士纪念堂”。纪念堂四周环以回廊,正面并立14根明柱,室内以钢筋水泥为栋梁,穹窿顶棚饰以彩塑。纪念堂内迎门为一石碑,石碑正面镌刻周恩来题词“人民革命的烈士们永垂不朽”,背面为任弼时题词“你们的功绩永垂不朽”。碑前两侧陈列着王麓水、赵镈、刘炎、张元寿四位烈士的半身石质浮雕像。纪念堂内陈列着两块巨大的联碑,碑上镌刻着62576位烈士的英名,其中县团级以上的烈士372名。

纪念堂前东侧是革命战史陈列馆,西侧是烈士事迹陈列馆。革命战史陈列馆为“回”字形平房建筑,正厅宽4米,进深3.5米,馆内以大量的文字、图片、图表、照片、雕塑和实物,反映了山东革命根据地和华东战场上的主要战斗历史,再现了1932年日照武装暴动、1943年岱崮阻击战、1947年孟良崮战役等许多影响深远的重要历史事件和光辉战例。烈士事迹陈列馆与革命战史陈列馆对称分布,建筑形制相同,馆内通过大量文字、图片、文物等资料,系统介绍了罗炳辉、赵镈、陈若克及国际共产主义战士汉斯·希伯等32位烈士的生平事迹。该馆于1999年改建为解放战争纪念馆。

临沂革命烈士陵园于1977年被列为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1986年10月更名为“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并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5年以来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共青团中央等确定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2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历史建筑群,2014年8月入选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

【注释】
(www.xing528.com)

[1]《山东省地方政权沿革丛书》编纂委员会:《山东省政权大事记(1840—1985)》,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第167页。

[2]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 第17辑 1946.6—10》,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54—555页。

[3]图片引自http://guoqing.china.com.cn/2012-12/10/content_27368543.htm.

[4]“和字第二号命令”是军调部于1946年1月20日发布的,规定了实施停战的原则:“所有冲突的双方部队,接到本执行部的停战指示以后,必须立即停火,并施行双方部队的隔离,以保证冲突不再发生。”并具体规定了双方撤离冲突地点一日之路程至少为60华里。这一命令发布不久,各地小组均发生了争论,国民党、美方代表的实际企图是逼共产党军队撤退。

[5]李普:《在临沂会见陈毅将军》,见政协山东省临沂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临沂文史资料》第4辑,第2页。

[6]林立:《省立临沂医院成立》,见《大众日报》1945年12月11日第四版,转引自山东省卫生史志办公室编《山东卫生历史报刊资料选辑》第1辑,1986年。

[7]图片引自颜世峰编著《红色沃土》,黄河出版社2007年版,第69页。

[8]临沂市兰山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临沂市志》,齐鲁书社1999年版,第381页。

[9]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解放战争时期山东的土地改革》,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71页。

[10]图片引自颜世峰编著《红色沃土》,黄河出版社2007年版,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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