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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效果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1997年至2012年,在《档案法》颁布10、15、20、25周年的节点,省档案局都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大规模的“档案法制宣传日”活动。四是举办纪念文艺晚会及珍贵档案展览等,宣传《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效果

1993年以来,省档案局(馆)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档案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前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新一年度的宣传工作任务;每年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和执法的力度,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制素养。同时印发《全省档案系统“四五”普法2002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全省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陕西省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等,向社会普及档案法规知识,以提高全民的档案法制意识。

1996年9月,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的主题是“本世纪末的档案工作——回顾与展望”,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700多名代表参会,陕西档案系统也派出8名代表参会。做好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的宣传和接待是这一年档案工作的重点。会议召开前,省档案局向省委、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省财政厅拨专款用于宣传和接待工作。为了加强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省档案局精心策划了一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分管档案工作的省委副书记刘荣惠在陕西日报发表题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的文章;省档案局(馆)举办《陕西省档案事业成就展》,省上领导及各界人士4500多人参观展览。省档案局(馆)、陕西电视台拍摄的电视专题片《信使的足迹》,西安市档案局和西安电视台拍摄的电视专题片《知往鉴来话档案》,咸阳市档案馆(局)拍摄的电视专题片《改革中前进的咸阳档案事业》在省、相关市的电视台播放。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利用新闻媒介和其他形式,宣传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的内容和主题,全面介绍档案事业的发展及其取得的成就。(www.xing528.com)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1997年至2012年,在《档案法》颁布10、15、20、25周年的节点,省档案局都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大规模的“档案法制宣传日”活动。省档案局、各地市及部分县(区)档案局(馆)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设立咨询点、摆放展板、发放传单。二是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刊)发专题纪录片、纪念文章。1997年,《档案法》颁布10周年,《陕西日报》专访省档案局(馆)长,刊发《依法管好档案大省——访省档案局(馆)长杨志忠》的访谈录。2002年,在《档案法》颁布15周年之际,铜川电视台播出市委副书记杜成玺《坚持依法制档,创新服务机制,促进档案事业与时俱进》的电视讲话。三是举办各种知识竞赛,宣传《档案法》。2007年,在《档案法》颁布20周年之际,省档案局组织全省专兼职档案人员和部分党政领导干部2万余人,参与由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举办的全国“剑南春杯”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省档案局(馆)荣获“全国档案法制宣传普及奖”。省档案局举办全省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各市、区档案局,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省级机关各档案协作组以及省档案局(馆)共有13支代表队参赛。2012年,《档案法》颁布25周年之际,省档案局(馆)组织机关人员和档案干部参与国家档案局主办的“全国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5人获奖,省档案局(馆)获“全国档案法制普及宣传奖”。四是举办纪念文艺晚会及珍贵档案展览等,宣传《档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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