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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中国共产党志:警民共建成果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支队、延安支队机动中队被陕西省评为共建先进单位。全总队126个单位被当地政府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24人被各级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二支队与柏树村办事处东大街共建点被中宣部和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全省257个警民共建点,有240个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与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等28个文物单位开展的警民共建工作。

陕西省志·中国共产党志:警民共建成果

1993年,总队参加地方工程建设项目327个,投入劳动日1.5万个,出动车辆1374台次,植树160572棵,种植草坪10169平方米。组织驻西安地区部队2000余名官兵,参加西安黑河引水工程义务劳动。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先后向群众作国防教育报告345次,印发宣传资料19902份。创办少年警校10所,派出军训教官490人,为驻地大、中、小学军训学生67518名,为企业培训保卫人员650名。组织普法宣传小组269个,深入社会法制宣传891次,受教育60793次,为地方单位培训普法骨干1334人。为地方轮训医护人员52人。所属各单位与地方280个单位建立共建关系,其中257个被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总队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17个支队级单位被所在地市表彰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其中6个支队受到省级表彰。

1994年,总队组织千余名官兵第二次参加西安黑河引水工程义务劳动,回填和开挖土石2万多立方米,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9个,投入劳动日22.3万个,出动车辆1580台次。与280个单位建立共建关系,其中257个被县级以上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单位”,占共建单位的90%。38人被县级以上单位表彰为先进个人。五支队冯兴平国家民委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宝鸡支队、榆林支队、安康支队镇坪县中队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1995年,总队支援地方义务劳动日136360个,支援地方公益事业项目193个,为群众办好事1200余次。绿化植树274750棵,种草坪12280平方米,3月份,组织1500名官兵第三次参加西安黑河引水工程义务劳动,开挖长200米、宽2.2米、深3.6米的输水管道。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军委3号文件精神,成立共建点清查小组,对所属部队的共建点进行认真清查整顿,全总队共撤销不合规定的共建点87个。三支队、延安支队机动中队被陕西省评为共建先进单位。

1996年,总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24个、公益事业170项,参加义务劳动日16.7万个,出动车辆、机械410台次。延安支队参加造福延安人民的“甘露”引水工程建设,出动兵力500人,修梯田30亩。三支队七中队官兵参加当地引黄工程义务劳动,整修水渠4000米。为延安“敬塑毛泽东铜像”捐款11万元。全总队126个单位被当地政府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24人被各级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1997年,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助民劳动,为地方义务植树12.3万棵,种植草坪15.5万平方米,支援地方经济建设投入劳动日14.5万个。二支队与柏树村办事处东大街共建点被中宣部和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二支队十一中队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延安市支队宝塔区中队和总队政治部群工处干事史卓辉被武警部队表彰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个人。

1998年,总队积先后投入15.4万个劳动日,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植树造林13万棵,种植草坪14.5万平方米,组织部队广泛开展“学雷锋、爱人民”、拥政爱民、警民共建等活动,5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全总队有“三创”共建点240个,92%以上共建点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为“精神文明单位”。

1999年,总队参加支援国家(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地方工程建设项目28个,投入劳动日158000个,出动车辆570台次。积极响应国家“封山造林种草,再造山川美的大西北”的号召,出动兵力5000人次,植树2.6万株,封山造林80亩。总队医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医送药,培养医护人员,被国务院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2000年,总队参加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共投入劳动日136466个,植树333776株,种草11340平方米,修理电器145件,清理垃圾75吨。榆林支队历经8年营造的百亩“武警林”初具规模。在开展创建文明城、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的“三大创建”活动中,与省文物局签订协议,在全省文博单位开展共建优秀文明旅游景区活动。全省257个警民共建点,有240个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1年,总队先后参加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咸阳市人民路、宝鸡至天水310国道、秦巴山区十大经济园区等项目建设。参加地方工程劳动日15.4万多个,支援工程建设项目18个,动用车辆3760台次。参加美化城市、整治环境和城乡公共福利设施建设,帮助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植树1.4万株,清理垃圾45吨。深入开展警民共建“优秀文物旅游景区”活动,本着“积极参与,量力而行,就近就地,注重实效”的原则,分别与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半坡博物馆、碑林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等28个文博单位完善共建协议,开展以保护文物安全、清理环境卫生、传播文明新风、增进警民情谊,推动文博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共建活动。

2002年,总队组织三、五支队,指挥学院和西安支队700名官兵在鲸鱼沟、长安县御苑建设基地参加山川秀美工程建设义务劳动,植树13000余棵。与28个文物单位开展共建,促进陕西旅游事业发展。(www.xing528.com)

2003年,以纪念“双拥运动60周年为契机,先后出动兵力4200余人次、车辆300多台次,参加重点工程、植树造林和环境整治等建设。与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等28个文物单位开展的警民共建工作。在参加驻地市(县)城区抗击非典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先后出动车辆100台次、人员1500人次,清理城区死角垃圾,擦拭街道两旁护栏、扶手,并对所有整治范围进行大面积防疫消毒。“五一”节前后,协调驻西安地区部队在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商业大街普遍进行卫生整治,为“擦亮西安、美化古城、共抗非典”做贡献。5月16日,总队政治部领导带领医务、宣传人员,深入乡村向群众传授科学预防知识和方法,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医疗查体,捐赠防非典宣传资料1000份、宣传画册10套、《预防非典常识问答50例》2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50本、消毒用过氧乙酸150千克、背式手摇喷雾器2部以及预防非典中草药300份。

2004年,总队组织驻西安地区部队3000余人参加西安市营造千亩绿化带义务劳动。指导部队深入开展警民共建活动,216个共建点有198个被表彰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工作的做法受到总政治部首长充分肯定。

2005年,总队根据中办、国办下发的《2004—200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通知精神,指导延安支队与延安市旅游局、延安市文物局开展红色旅游共建活动,签订共建协议,举行揭牌仪式,形成长效机制,武警部队政治部首长在上报的报告上批示:武警陕西省总队红色旅游走在全国前列,要进行总结向全国推广。总政治部《群众工作简报》全文刊载延安市支队的做法。

2006年,继续指导延安市支队与延安市旅游局、延安市文物局,开展警民共建红色旅游景区活动,延安市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武警延安支队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和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总队做法在武警部队群众工作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2008年3月12日,总队党委常委带领司政后部门领导及咸阳支队100余名官兵,到咸阳市泾阳县龙泉乡麦秸沟流域生态治理示范区,参加省级机关统一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期间,出动兵力4000多人次、车辆120多台次,组织官兵分别在渭河、黄河汉江等流域,参加驻地的植树造林、市容改造、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植树11000多棵,种植草皮(坪)1080余平方米。

2009年,总队医院被全军表彰为“参加支援西部大开发先进单位”,延安支队被武警总部表彰为“参加支援西部大开发先进单位”,榆林支队支队长郭振江被表彰为“参加支援西部大开发先进个人”,并推荐全国表彰。总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二支队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10年榆林支队支队长郭振江被国务院表彰为“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延安支队被武警总部表彰为先进集体。渭南支队司令部管理员王安松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总队20个单位和个人在陕西省庆祝“八一”建军节暨双拥模范城命名大会上受到表彰。

2011年,扎实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协调主要领导慰问总队扶贫点、参加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等活动。完善制定总队扶贫帮困和支援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健全各类组织,协调总队经费保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的指示》。总队“两联一包”扶贫点工程顺利完工,协调民政厅、团省委领导出席竣工仪式。总队9个单位、16名个人分别被陕西省表彰为灾后恢复重建、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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