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手续办理流程
1)网上咨询
首先网上咨询报名的条件及报名所需要的资料。
2)拍照
到车管所指定地点照相。

拍照
3)体检
学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报名考试手续。体检内容包括心电图、血压、身高、体重、听力、握力、背脊力视力和色觉。其中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红绿色盲,听力障碍者须佩戴助听器。

体检

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报告
4)网上报名及缴费
通过登录当地网上车管所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成功后在网上车管所输入身份证号以及预约密码就能看到报名信息与预约报名。缴费时可以使用“支付宝”“网银”等。

网银缴费
5)参加科目一学习及考试
通过学习资料配合网络资源自学科目一知识后,学员觉得合适的时候可以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需要通过“当地驾考自主预约系统”自主报名预约考试,等车管所通知你预约成功后,就可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去考试。

科目一考试
6)办理实车培训手续
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驾校培训或自学培训,然后办理培训手续,参见前面“通过驾校培训考驾照”或“通过自学直考考驾照”的内容。
7)参加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
①在科目一通过后,学员可以在网上打印学习驾驶证明,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在准考证有效期内,学员可以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以广东为例,可以登录网址“http://gd.122.gov.cn”进行“打印学习驾驶证明”“考试预约”“取消预约”等操作。
注意
办理网上业务之前必须首先按照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然后才能进行驾驶证业务网上办理。

驾驶证业务网上办理(https://www.xing528.com)
学车提示
(1)预约科目二考试时间规定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②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预约科目三考试时间规定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②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③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3)取消预约考试规定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②系统通知学员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时间后,学员应按时参加考试。如果学员在第一次考试时没通过,可以当场免费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也没通过,就需要重新缴费预约考试,而且必须在十日后预约,并且最多预约5次,如果5次都没考过,所有考试成绩(包含科目一作废。
③科目三与科目二考试相同,如果学员在第一次考试时没通过,可以当场免费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也没通过,就需要重新缴费预约考试,而且必须在十日后预约,并且最多也只能预约5次,如果5次都没考过,所有考试成绩(包含科目一和科目二)作废。

科目二考试

科目三考试
④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都通过后,学员通过驾考系统预约科目四考试。科目四与科目一相同,考试预约次数不受限。

科目四考试
8)领取驾照
各科目考试通过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管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也称驾照)。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领证宣誓仪式

领取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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