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族的先世,据《史记·殷本纪》记载,从契到商汤共十四世,分别是:
1契-2昭明-3相土-4昌若-5曹圉-6冥-7振-8微-9报丁-10报乙-11报丙-12主壬-13主癸-14天乙。
商汤之前为商先公先王时期,大体相当于历史上的夏朝时期。
契。契是高辛氏帝喾的儿子,为商之始祖。帝喾的子辈,史书记载颇不一致:《史记·五帝本纪》说有尧、挚;《左传》说有阏伯、实沈;《汉书·古今人表》说有弃、契、尧、挚。在古史传说中,契又被称为“玄王”,意即部落酋长。契是舜的“五臣之一”,曾被封为“司徒”。
一般认为,契以前,商族处于母系氏族社会。从契开始,商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
契活着的时候,即被商族人视为神圣,其死后灵魂归化为神,在甲骨卜辞中被称为“高祖夔”,受到后人的祭祀。
昭明。契子为昭明。文献中除了昭明居砥石外,无其他事迹可查。昭明居砥石,说明此时商族势力发展到了今石家庄以南、邢台以北的古
水流域,所以昭明时期也是先商的一个发展时期。
相土。昭明之子相土赫赫有名。《诗经·商颂·长发》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说明相土时期商族的活动空间得到了很大发展。这里的“海外”,有人认为指今东海、渤海之外;也有人认为此海指雷泽(今山东省鄄城和河南濮阳接壤处)和巨野泽。(https://www.xing528.com)
《左传·襄公九年》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相土继承阏伯的事业,负责主祭大火星。
相土的另一业绩就是《世本·作篇》所说的“相土作乘马”。乘马,即用马驾车。可见,相土时期商族的发展是显著的。
相土以下二世——昌若和曹圉,无业绩可查。
冥。曹圉之子冥。《国语·鲁语上》说:“冥勤其官而水死。”冥是治水官。冥所治的水,虽不一定就是黄河,但也应是与黄河有关的水域。若水不大,其也不会因此而殉职。在商族人心中,冥是一位大功于本族的人,因而被列入重要的祀典之中。
王亥。冥之子是振,即王亥,其孙是微(上甲微),从冥经王亥到上甲微,是先商历史重要的转折时期。
从出土的甲骨文可以看出,商先公中比较受到后代重视的有王亥和他的儿子微(即上甲微)以及契和商朝的建立者汤。契和商汤受到后代重视自不必说;上甲微受到重视,主要是由于他是王亥的儿子,同时他又是商代第一个以十天干来命名的祖先。但王亥的地位是远远高出上甲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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