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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脚地产的结束与云南大学行政后勤管理综述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东北妞 版权反馈
【摘要】:私立东大时,省署曾拨南城脚西起正义门,东至护国门间部分地产归学校,以为永久产业,借以生息助学。1938年1月,学校以校长熊庆来、会计课主任方际熙的名义,由方际熙将款领回,经此出售,云大南城脚地产遂再减少。至此,学校所有的南城脚地产已基本处理完毕。至此,历经私立、省立、国立三个时期,管有整整20个年头的南城埂脚——新市场——南屏街校产,终于变迁殆尽。

私立东大时,省署曾拨南城脚西起正义门,东至护国门间部分地产归学校,以为永久产业,借以生息助学。1932年,市府在该地修建新市场(即今南屏街商业区),占去学校大部地产,经过协商,市府允拨铺面20间予学校作为抵偿。学校拟在该地建造教职员俱乐部,但因所余地面不敷建造,遂于9月致函市府,希其增拨地基一方,以补不足。函云:“前经贵府函,呈准(省府)拨用本校所管护国门公地筹建新市场,由是处市场拨给本校铺地二十间,侯基础划定,即请派员接收管有等由。当以拨给铺地不敷使用,请于所拨铺地二十间之后面,再拨地一方,以供使用在案。查本校为云南最高学府,教职人员来自各方,亟应有一适当处所,以为游息研究之地。兹决定建一教职员俱乐部,以供此项使用。惟校址狭窄,难敷展布。查新市场地址适中,甚合筹建教职员俱乐部,应请即于拨给本校铺地后方,再行拨给地基一块,以备建盖。本校对于此项俱乐部,拟以西法建造,务求美观,期与新市场相得益彰,聊为市区建设之一助。”同月,市府函复学校:“该处地基前商妥拨定后,即布告人民认购,业经各商民先后全部认定,缴过定款……现已无余剩可拨”,“实属爱莫能助”,而予拒绝。但是,学校仍持原议,经过反复交涉,市府最终设法拨给房屋地基一小块予学校。学校获此地基后,校务会议议决:此项地基,前经议定作本校教职员俱乐部,应即根据成议,以地基一半,掉换现成房屋作为俱乐部,其余一半变卖现款,放商生息,作俱乐部维持费。并推事务主任杨维浚分别接洽受主。此次拨换,市府曾发学校以执照,其文如下:

执 照

某年,省政府核准,将正义门与护国门之间城墙拆卸,并同城外东陆大学原管公地一并拨交本府,开辟新市场。惟此项公地有关大学经费,拨交之后,经费将受影响。奉令会商筹补办法,当经遵照函商决定,由本府以所辟新市场铺地二十间,无价拨给大学,以资弥补。

所拨20间房铺中,为街道南廊10间,分别坐落于同德栈后、阿迷(今开远市)会馆后和蔡公祠后;街道北廊10间,分别坐落于天宁寺巷、财神宫前和登仕街。所拟建的教职员俱乐部(又名健行社),却因乏款,迟未兴工。后来学校曾与庾园园主议妥,拟以该项铺面地基与庾园南楼掉换,但经呈报省府后,省府认为:“关系校产,不许轻易变更。”而未邀允准。

1937年10月,省财政厅欲征用云大新市场铺面地基,为此致函学校,谓:铺面中七间“因有用途,愿出价照规定数,全数承购”。云大接此,即请省府核示。同月25日,省府以“主席龙云”名义指令云大:“如无妨碍,则分售亦可,应由该校自行妥为斟酌办理。”据此,学校行政会议议决:“应行分售……请照市府原日作价办理。”原来每间地价定为旧票1.2万元,7间共计8.4万元,加上铺面余地之地价,两块共合新币2.1万元,经扣除市府前向财厅所领铺后余地地价0.63万余元外,财厅应付云大地价1.49万余元。1938年1月,学校以校长熊庆来、会计课主任方际熙的名义,由方际熙将款领回,经此出售,云大南城脚地产遂再减少。(https://www.xing528.com)

1938年,南屏街一带已在大兴土木,纷建高楼大厦,而云大所属铺面地基,仍因经费无着,难以兴工。因此之故,6月,市府致函学校:“查南屏街(即前新市场)路面、沟道及街沿等,(经)积极整理,不日即可全部完竣。所有两廊铺面,现已纷纷动工。务请贵校,迅予兴工。”对于此函,6月22日学校秘书组签批意见道:“此项铺面学校一时不能建筑,可否登一布告,承租与商人建盖,明定期限:若干年后,银无利,房无租;若干年后,酌付租金;若干年后,即收回。抑将此项地基出售,请酌定。”同日,校长熊庆来批示:“函商陆厅长(即省财政厅长陆崇仁),除留两间租与商人建盖外,愿将此项地亩售给财厅。”学校之所以决定将南屏街地产大部出售,是:一因无此项专款,难以自行兴建;二因当时拟添建校舍,须在学校附近以款收买地基;三因政府库款拮据,学校不便多事请求;四因一面出售,一面购买,为以公济公,两相便利,学校并就此意呈报省府。8月,省府训令云大,对其意见表示“照准”。之后,云大即请陆崇仁代寻买主,以为办理,价格则按市府定价,每间旧币1.2万元。不久,所余铺面17间即全部售出,分别售以源信号、田澜泉、张质斋、张湘记、刘桂生和李味石斋等六姓。至此,学校所有的南城脚地产已基本处理完毕。

云大南屏街校产中的房产售完后,尚余房后地基一块,位于近日楼东侧,面积21.86方丈。原系背静之区,故而久置未用,随着新市场的开辟和南屏街的建设,该处渐成黄金地带和繁荣之所,该地基也成了富商大贾争相购买的对象。

1939年5月,昆明金城银行致函国立云大校长熊庆来,表示拟以该地基建筑房屋,不付地租,10年后则将房产交归学校。学校认为,对于此议似可考虑。但是正商议间,即因日本飞机开始空袭昆明,故无结果。1941年时,该行再函云大,欲以该地改建“简单房屋,以租地造屋方式,照纳租金,期以十年”。不久,兴文银行也函云大:愿本“辅助云大,以公济公之义”,以每方丈4.5万元之高价全部购买地基,而当时市场地价仅为每方丈2万~4万元。学校就此即报教育部请示,教育部也批示“予以照准”。但是不知何故,事终未成。直到1943年,学校为了扩充校舍,决定“将南屏街地皮变卖,以所得价款建筑教职员宿舍”,并就此呈部请示。6月,教育部明令:“南屏街校产可先行招标出售。”于是,学校制定了《变卖昆明南屏街地产招标办法》,并作“标售公告”,载诸报端,以为招标出售。公告刊登之后,各界争购者络绎不绝,纷纷投标抢购。10月4日,学校代表会同审计部监标员李登栋,在会泽院接待室当众开标。结果,中标人为兴记商号代表李辉山,标额为国币218.72万元,旋由会计室、庶务组与之办理了一切手续。至此,历经私立、省立、国立三个时期,管有整整20个年头的南城埂脚——新市场——南屏街校产,终于变迁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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