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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办理与宿舍管理:云南大学行政后勤管理综述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初由校工会、学生会、总务处事务科(膳宿股)、卫生科等几家共同办理。后来膳宿股一分为二,成立膳食科和宿舍管理科,全校师生员工的伙食开始统一由膳食科负责管理,另学生会、伙食管理委员会也参与管理。12月1日,学校特发布告,对于浪费粮食的现象予以严厉批评。

膳食办理与宿舍管理:云南大学行政后勤管理综述

1.膳食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直无统一的食堂,教职工多在家开伙,学生除在家开伙外,多三五成群自办“膳团”,地点如衡鉴堂等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规模扩大,师生员工增加,创办集体食堂,势所不然。1951年3月,建立大膳团,开办大食堂,开办费480万元。初由校工会、学生会(生活福利部)、总务处事务科(膳宿股)、卫生科等几家共同办理。自1954年1月起,学校正式“通告”,明文规定:“决定将公共食堂归并膳宿股办理。”1954年7月,职工食堂正式成立,而由工会主办,工作人员则由学校“妇联”委派。后来膳宿股一分为二,成立膳食科和宿舍管理科,全校师生员工的伙食开始统一由膳食科负责管理,另学生会、伙食管理委员会也参与管理。至1956年时,全校食堂发展到4个:员工食堂,开膳人数480余人,厨工13人;学生食堂,开膳人数2500余人,厨工33人;回族食堂,开膳人数41人,厨工2人;小灶食堂,开膳人数20余人,厨工2人。另又办有慢性病号的疗养食堂。全校开膳人数3000余人。

初期,除了管理人员外,所有厨工不属学校编制范围,其工资由开膳学生和教职员工膳费内自行负担。1953年11月高教育部指示:自10月起,将学生及职工膳团厨工正式列入学校编制之内,所需经费即由学校经费拨给。自此始有在编的正式炊事人员。

开膳办法为分桌进餐制,一般每桌7~8人,统一饭食,统一菜肴。如1954年时,学生食堂与员工食堂开膳桌数共计424桌,3000人左右。一日三餐,早点多为馒头、米、粥、一菜,午、晚两餐用米饭、三菜、一汤,饭不定量,各取所需,菜则限量,平均分配。元旦春节、校庆、国庆等节假日,则另加餐。所需粮食,在1955年统购统销政策实行以前,员工眷属的曾由消费合作社代市粮食公司代购及行政代购,学生食堂的则由膳宿股采买。以后粮食定量供应,则按供应计划,向市粮食局购买。所需肉食,先是向合作社购猪自行屠宰,后为卫生起见,改由小东门屠宰厂供给,后又因供应时间、数量等不便,改为自行屠宰,学校曾在莲花池街设有养猪房和“汤灶房”。所需蔬菜,则自行采购。

膳费标准因时而异,学生多为每月(旧人民币)10万元。1953年12月以前,每人每月9.5万元,按人助金使用规定,由人助金内比照当地一般大灶膳费发给。后因肉食价格上涨,由每市斤0.64万元增为0.74万元。为保证学生健康所必须之营养,经上级批准,自1954年1月起,膳费增为10.5万元。当时膳费支出分配略如表4-42:

表4-42 膳费支出分配表

备注:1.猪油为自办肥猪,不占支出;
2.蔬菜1.5市斤,或豆腐0.2市斤,或鸡蛋0.3个。

这一时期因为物价较为稳定,故每人每月约10万元(或新币10元)的标准基本未变。如1955年的每人每日消耗如表4-43:

表4-43 膳食科学生大食堂主副食品及燃料消耗日计表1955年9月22日

由表可知,每人每日约0.34元,全月则10元左右。

办好伙食的关键是提高质量,即既吃得好,又吃得香。而提高质量的关键,一是市场供应的状况,二是管理工作的加强。这一时期,物资较为丰富,价格较为稳定,市场供应颇为充裕,因此关键是加强管理。食堂创办之初,几无经验,为了搞好膳宿工作,膳宿股曾派员到市内各工厂、学校参观学习,并油印了不厌其详的《膳宿工作调整征询表》50份,分寄全国各大学,借资学习参考。其文如下:

云南大学膳宿工作调查征询表

1.你校管理学生膳宿的机构是统一由一个机构或分两个机构来办理?隶属学校何部门领导?内部如何组织?如何分工?

2.你校学生膳宿是否统一办理?胃病、隔离、营养、长期休养的伙食如何办理?

3.每生全月人助金膳费若干?胃病、隔离、营养膳等膳费的补助、经过的评比过程如何?补助的标准如何?是否也有由学生自己负担的?

4.厨工有技术的是否照技术人员待遇?其工资最高最低若干?一般的厨工其工资最高最低若干?他们的膳费是自己出,还是由学校或食堂津贴?

5.你校厨工同志的学习,包括思想、政治、文化、业务各方面,有无组织?如何领导?

6.你校开膳每桌几人?共若干桌?是否同时一次开膳?分菜是按桌抑按每人分?如何克服冷菜的现象?

7.开膳是否凭证开膳?席位是每餐凑好一桌就开?抑是按照院系年级固定拟好?多少时间编排一次?其中途停膳空出的席位如何补充?如何退膳费?

8.你校学生食堂用具、消耗品与永久性器物如何划分?如何保管?其购买补充所需费用是否均由学校行政费开支?抑由人民助学金内专案开支?或哪些部分由膳费内开支?

9.你校学生食堂厨工人数与开膳人数的比例如何?他们在工作中的分工和组织怎样?

10.关于食用物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工作如何配合?

11.每餐几样菜?如何编拟菜目?请将一周菜目及菜金支付预算开示。

12.最近一月的收支预算可否惠给一份,藉供参考。

13.请将最近主要食物的价值开示。

14.你校学生食堂所用饮用开水、洗碗水是否由厨房自理?抑由学校茶房供应?若系自理用什么炉灶来烧煮?

15.你校厨房煮饭烧菜蒸面等各设炉灶几座?有多大的锅?用些什么燃料?每天需要若干?

16.你校学生住学校宿舍是否学生自愿?迁入迁出应有些什么手续?

17.学生宿舍是否依照院系?怎样编排?

18.住校学生的户籍户口异动的手续怎样办?由学校的哪个部门办理?

19.关于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和照顾怎样?

20.住校学生携带物品出入学校是否管理?有些什么手续?

21.关于膳宿规章制度,如有印刷好的规章表格请给我们一份,请将办理膳宿的经验多给些介绍。

搞好伙食必须降低成本,降低成本必须勤俭节约,尤其是粮食的节约。粮食是宝中之宝,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军无粮草,不战自乱”“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均说明粮食的宝贵和来之的不易,因此学校对此甚为重视,抓得很紧。如1953年,当时粮未定量,饭食自取,则有不少学生任意浪费、糟蹋粮食,膳宿股经详细调查后,除将浪费实物实行展览公诸全校外,并报学校。12月1日,学校特发布告,对于浪费粮食的现象予以严厉批评。布告如下:

布 告

自开始国家过渡时间、总路线及增产节约的学习以来,我校师生员工大多数对粮食的节约都已知道重视。但仍有少数学生可能因阶级出身关系,对一粥一饭都是劳动农民的血汗、点滴浪费都是人民财产的损失,毫无认识。如用膳时取饭过多,并将剩饭故意倒入菜汤内,致使厨工无法处理,只好将好饭变作饲料,仅就膳宿股十一月二十八日晚餐后查觉,在学生食堂开膳的员工及同学所浪费的菜饭即有如下几桩,当即由膳宿股就现场附近展览计:

一、31桌剩饭菜一搪瓷菜盆,净重10公两。

二、胃病膳桌旁空闲餐桌上剩饭菜半搪瓷菜盆,净重4公两。

三、260桌剩菜饭半搪瓷菜盆,净重4公两。又剩菜饭一堆倒在桌上,净重3公两。

复于十一月二十九日晚餐后查觉,157桌剩饭大半碗,净重2公两4公钱。至于窃取食堂馒头随地抛弃的现象更为严重。据最近检查,发现餐室内外、宿舍角落、草地上、道路边,甚至厕所中均有完整的或只吃了几口就抛弃的馒头。有些餐桌吃馒头剥皮的恶劣情况亦再三发现。如此思想,如此作风,实为祖国人民所不容,学校纪律所不许。除将最近拾获馒头展览于中门城墙附近,俾全校师生员工给予批评、促其觉悟外,特此布告,并严予警告。倘以后再不知节约粮食,任意抛撒,当即查实桌号、姓名,予以应得处分。

为了搞好伙食,服务师生员工,膳食科每年都要制订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点。如1956学年度的要点为:一是提高副食生产,扩大饲养猪只。鉴于当时肉食已限量供应,且供应不足,故决定生产组扩大养猪,计划年底达到150头,并逐年增加,争取年内筹划蚕豆、黄豆各3000公斤,以推豆腐、熬酱油、做豆瓣酱,改进伙食。二是改进烹调技术,使其美味可口。增加花色品种,改大锅煮菜为小锅炒菜。三是改良炊事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尽量使用削刀、刨刀、丝刀、切肉机、磨肉机、切面机、馒头机等。

“他山之石,可以攻错”,为了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继昆明地区兄弟院校总务长联席会议之后,膳食科也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同行的联系,以求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如1956年7月,“昆明四大学膳食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昆明师院召开,出席者为云南大学冯洸、昆明工学院姜开英、昆明师范学院胡世贤及昆明医学院相关负责人,冯洸为主席。会议着重讨论了学生食堂早点、停伙退费退粮、校外人员搭伙、膳费盈余处理、物资采购供应、厨工生活福利及四校联系制度等问题。与会者各抒己见,相互切磋。此种会议,效果甚佳。

膳食工作作为后勤工作的重要部分,学校领导尤为重视,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1956年时,全校共有3000余人开膳,开膳人多,厨工人少,尤其仅有采购员一人。加之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管理不善,条件限制等因,致有油炼不透、米饭夹生、味道不鲜、品种单一等情况,员生对此意见颇大。为了解决问题,学校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于9月作出了《中共云大党委关于改进伙食工作的意见》,指示三点:一是要求总务部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克服官僚主义,积极改进伙食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提倡合理化建议,向先进学习,增加炊事器具(如蒸笼、预备灶、菜锅、菜筒等),关心厨工的劳动和生活,发挥其积极性;三是要求师生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多提建设性意见,并进行增产节约、工农生活对比教育等,以“使总务处的工作在向科学进军中起到后勤部的作用”。

总的来说,由于领导重视、加强管理、物资丰富、供应充盈等,这一时期学校膳食工作搞得颇有成效。

2.宿舍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不仅学生人数日益增多,而且因学生来自省内省外、四面八方,多为住校,故学生宿舍的管理日益重要。这一时期,学生宿舍先归总务处事务科膳宿股统一管理,后因膳宿股分别建为膳食科和宿舍管理科,即归宿管科管理。此外,由学生会生活福利部及各院系宿舍总舍长、每舍舍长协助管理。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先后制定了有关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如1953年8月,总务处膳宿股即同时拟订了《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和《学生宿舍暂行规则》,报经学校批准颁布执行。前者包括住校、退宿、床位异动、宿舍及用具、学生户籍等5个部分共22条;后者共14条,较为详尽地规定了有关宿舍管理的各项事宜。其文分别如下:

云南大学总务处膳宿股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一、住 校

(一)本校学生原则必须住校。但因宿舍准备不够,如有不愿住校者听便。

(二)如申请住校人数太多,宿舍床位不够时,根据团结互助精神,先尽昆明无家者住校。

(三)申请住校学生,必须通过该院系总舍长后,膳宿股始能登记其床位。(www.xing528.com)

二、退 宿

(四)如因事故退宿,必须具退宿申请书,通过其院系总舍长及舍长,并将其使用之公物向舍长交代清楚,经舍长注明公物交代清楚,统一退宿签章后,再经膳宿股同意后,发给行李放行条或学生申请迁移及出境证通知单,注销其床位。

(五)退宿学生,其所使用公物应交待给舍长。如所用公物被其损坏、遗失等,须向舍长述明原因,由舍长酌情令其赔偿,或准其报毁,填报财产损毁单,经舍长签章证明,转送膳宿股了清手续后,方得退宿。

三、床位异动

(六)个别床位如欲搬动,须先征得总舍长同意,并到膳宿股登记同意后,始得搬动。

(七)个别学生因病需要较长时间之隔离,或病后需要较长时间之静养者,由卫生科指定其床位后,到膳宿股注销其原住床位。

(八)隔离或静养学生病已痊愈,可以搬回校本部宿舍者,由卫生科给予证明条,交膳宿股登记其床位。

(九)如整舍或整系在学期或年度中间有变动时,必须通过其院系总舍长、学生会生活福利部及膳宿股会商决定后,始得搬动。

(十)全校性宿舍调整,应由学生会生活福利部与膳宿股会商筹备,再请各院系总舍长、青年团及行政有关部门会商办理。

(十一)床位异动时,宿舍公物不得自由搬动。

四、宿舍及用具

(十二)全校男女生宿舍,除照管宿舍工友家眷报经膳宿股同意得住入校外,不得住入其他家眷。

(十三)已发作学生宿舍之房屋,其他单位如有特殊需要时,须先与膳宿股会商同意后,始得移作他用。

(十四)宿舍如有破滥必须修理者,由膳宿股通知事务科修理之。

(十五)各宿舍请求增加或补充合于宿舍必须器物设备时,由膳宿股通知事务科核发之。

(十六)宿舍安全检查,由事务科指派专人负责,随时检查修理之。

(十七)宿舍规则另订之。

五、学生户籍

(十八)凡经膳宿股登记住入之学生,其户籍即算落入本校。

(十九)住校学生住入学校时,须将其原住区发给之迁移证(落户证)转交膳宿股。

(二十)凡未将迁移证(落户证)转交膳宿股者,其户籍仍在原住处,算为寄宿生,为临时户口。

(二十一)申请迁移及出境证(落户证)学生,无论是个别或集体申请,均须先办退宿手续,由膳宿股填给申请迁移及出境证(落户证)通知单,由申请人持向秘书科办理之。

(二十二)其他有关户籍事项,由膳宿股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之。

云南大学学生宿舍暂行规则

(一)经学生会生活福利部、各院系总舍长及膳宿股编定床位后,即不得任意迁移、冒名顶替。

(二)床位编定后如个别迁移时,应通过其总舍长,并经膳宿股同意登记后始得迁移。如系个别相互调换,除先通过其总舍长外,并将领用之公物交给各该舍长,双方会同前来膳宿股办理登记手续后始得移动。如集体迁移时,须得学生会生活福利部、各该院系总舍长及膳宿股之同意后始得迁移。

(三)宿舍内外应保持清洁,以重卫生。并不准生火、抛掷烟头灰烬,以策安全。

(四)住宿学生不得留宿亲友。

(五)各院系应选总舍长一人,其职权如下:

(1)调查研究反映本院系住区床位变动及安全保卫事项等。

(2)每在清洁运动时间,负责布置检查本院系住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反映宿舍卫生情况。

(3)与学生会生活福利部及膳宿股经常联系,处理或建议、反映住宿及退宿同学的要求事项。

(4)协助各该院系住区舍长搞好宿舍工作。

(六)每舍应选出舍长一人,其职权如下:

(1)舍长负责保管该舍学校财产,详文见《云南大学学生宿舍财产保管暂行办法》。

(2)住宿学生如有急病或传染病,舍长应立即报告卫生科及膳宿股。如病况不及等待报告者,应先行设法护理之。

(3)遇有住校学生晚间不回校而外宿时,应负责了解情况并向总舍长说明之。

(4)留宿本校的学生,须先征得舍长同意。

(5)如有不遵守本规则者,舍长应予说服或报告膳宿股处理之。

(七)住宿学生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及非必须之贵重物品入宿。

(八)教室及其他公共场所之公物,不得移入宿舍使用。

(九)宿舍内之公物不得搬动,如有必要调动时,经膳宿股同意后,由宿舍工友负责搬动。

(十)住宿学生用电,照《云南大学用电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十一)住宿学生需严守纪律,晚上自习时间内不得留舍,晚十时后及午睡时间不得唱歌或高声喧嚷。

(十二)如在楼上住宿者,行走时应放轻脚步,不在楼板上泼水,移动物品力求轻声。

(十三)本暂行规则经学生会生活福利部及事务科同意,并经领导批准后实行。

(十四)本暂行规则有未尽之处,得随时由膳宿股、事务科、学生会生活福利部会商修改。报请领导批准实行之。

上述规则的颁布和执行,使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井井有条。

1956年时,全校共有男生宿舍9幢,女生宿舍3幢,另加速中宿舍,共有男生床位1692床,女生床位893床,总计2583床,基本可以满足需要。具体如表4-44(速中宿舍除外):

表4-44 1956年学生宿舍容纳人数表

同一时期,全校各院、系学生住宿情况则如表4-45(速中除外):

表4-45 1956年学生住校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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