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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动向及评估研究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准确把握我国高职教育的改革动向和发展趋势,是求索高职教育评估应然价值取向的前提。根据国家战略部署,今后我国高职教育将在以下方面做出调整。2013年4月发布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高职院校的招生录取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动向及评估研究

高职教育评估为高职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准确把握我国高职教育的改革动向和发展趋势,是求索高职教育评估应然价值取向的前提。经过21世纪前10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我国高职教育已经由外延式的规模扩张进入了内涵发展的关键阶段。当前,高职教育发展中所存在的招生困难、办学投入不足、学生总体素质不高、就业质量较低等问题已经对高职院校的未来发展带来了风险预兆。面对困难和挑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都对高职教育变革充满了期待。根据国家战略部署,今后我国高职教育将在以下方面做出调整。

(一)高职教育的内涵、范围和层次将得到进一步扩充

2014年初,教育部正式公开发布消息称,今后要引导原以学术型人才培养定位为主的地方本科院校逐步向以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职业性院校转变。今后,大约有600余所地方本科院校将由原来的普通高校转变为职业院校。这意味着,高职教育的规模将在当前已经占据整个高等教育体系半壁江山的基础上进一步壮大,高职院校的类型和办学层次将进一步拓展。按照教育部发布的规划设想,未来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并不是由现有的专科高职院校升格而成,而是在确保现有高职院校办学层次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修订完善不同层次高职院校的设置标准,以新建或者现有的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等形式来设立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职院校,构建从中职到专科、本科乃至研究生的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根据规划,若干年以后,我国内地半数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都将拥有一定数量本科层次的高职院校,进而形成专科与本科层次的高职院校在不同地区同时并存、合理分布、分类管理、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高职教育与其他形式教育之间的壁垒将被逐步打破

我国将构建形成适合未来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建设规划》)的部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的在于加大对社会急需的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细分人才培养规格,满足社会不同行业的需求,使得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教学模式、区域分布等更加合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主要是实现不同教育形式之间的对接。首先,要实现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通过优化、调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明确各自人才培养的定位和规格,充分挖掘学生的内在潜力,为中职教育学生向高职教育的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条件。其次,要实现高职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开放衔接。按照教育部提出的600余所地方本科院校要向职业性院校转型的要求,高职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现存的互不相通、泾渭分明的人才培养边界将被逐步消除。高职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将逐步推进学分互认以及课程、师资等办学资源方面的共享和交流。将来,高职院校的学生将有机会流动到普通高校继续接受教育,而普通高校的学生也将有机会转入高职院校接受专业技能教育。最后,要实现高职教育与职业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高职院校不仅要面向应届中学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还要主动接纳社会上有职业技能进修与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进入高职院校接受继续教育,以促进全民劳动者素质的提升。(www.xing528.com)

(三)高职院校的招生录取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

高考招生录取方式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技能型高考”作为一种新的入学考核方式将被推广。2013年4月发布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高职院校的招生录取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技能型高考与传统的学术型高考模式不同,它专门为高职院校的招生录取而设计,主要采取知识加技能的考核方式,在传统文化知识考试的基础上,增加技能测试的环节,并将技能测试的结果作为高职院校录取学生的一个重要依据。其目的在于减少学生在普通文化知识学习方面的负担,引导有志于进入高职院校求学的学生将部分精力花在学习相关的技能知识上,从而为其升入高职院校后高质量完成学业打好基础。须指出,技能型高考仅是未来高职院校若干入学方式中的一种。除此之外,未来高职院校的入学方式还包括单独考试招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基础另加综合素养测评招生、中职院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中高职贯通、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这些多样化的高职教育招生入学方式不仅仅是为了扩大生源,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求学欲望,也是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的素质结构。

(四)高职教育的举办、管理和培养方式将继续优化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举办主体还是以政府、行业企业为主,各类公办性质的院校占据了七成以上。国家提出未来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独立投资、部分投资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性质的职业院校,鼓励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协同发展。在管理模式上,高职教育的管理重心将进一步下移,增强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办学主体的责任意识,发挥行业企业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专业设置、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此外,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建设规划》提出:要改进校企合作方式,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提高学校人才培养与用工单位实际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建立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研究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把学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能力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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