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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价确定方法及实操技巧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其他项目费的计算: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竣工结算价确定方法及实操技巧

工程项目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1.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样及资料。

(3)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4)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5)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6)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7)其他依据。

2.工程竣工结算价的确定

(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www.xing528.com)

(2)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其他项目费的计算:

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3)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4)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4)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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