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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及法律效应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否则,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未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前继承人享有的只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因此不存在放弃继承的问题。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继承权的放弃及法律效应

(一)继承权放弃的含义

继承权的放弃即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二)继承权放弃的时间条件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否则,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未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前继承人享有的只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因此不存在放弃继承的问题。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再表示放弃继承就没有意义了,这时表示放弃的已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三)继承权放弃的意思表示方式(www.xing528.com)

继承权放弃的意思表示只能用明示的方式,而不能用默示的方式。《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认定其有效。

(四)继承权放弃的效力

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继承人本人有关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继承权放弃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应确认其放弃继承的行为有效,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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