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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实务:遗产认定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公民死亡时,应从共有财产中分出其遗产部分,方可继承。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兵兵与李阿婆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保险人阿强保险金的权利。2012年,张林起诉张山,要求“分割”遗产。

民法实务:遗产认定的注意事项

(一)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人身权不得继承。

2.与特定人身不可分离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以及履行标的为行为的债权和债务不得继承。

3.死者生前已经灭失或者转移了所有权的财产不得继承。

4.公民死亡时终止的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权利不得继承。

5.非死者的财产不得继承。

6.非法财产不得继承。

(二)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同公有财产区分开

公民死亡后,其生前承包的土地、荒山、鱼塘、果园、小企业等,是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公有财产,不能作为遗产。同时,承包经营权也不能作为遗产。如果法律允许死者的继承人继续承包,应办理承包权转移手续。但是,公民生前以承包合同所取得的收益,是公民的合法收入,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三)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同共有财产中其他共有人的份额区分开

共有财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和合伙共有财产,公民只对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因此,公民死亡时,应从共有财产中分出其遗产部分,方可继承。

(四)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同赠与财产区分开

赠与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法律行为。只要赠与有效,赠与财产就应从公民的遗产中分离出来,且不会成为遗产。

(五)被继承人的遗产与抚恤金保险金的区别

伤残抚恤金是公民个人财产,死亡时可以继承。死亡抚恤金是给死者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不是公民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死亡后的遗产,可以继承。人身保险,如果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是遗产;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

延伸阅读

关于保险金的认定与继承问题

保险一般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当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就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应按不同的情形予以认定:

1.保单没填受益人,保险金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保险金的数额应由保险人根据合同确认。在此要注意的是,保险金与保险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金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后,依据合同的约定应向受益人支付的金额。而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保险金小于或等于保险金额,但不会大于保险金额。保险金的多少由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确定。受益人对此有争议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4.保险金请求权的期限。我国《保险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www.xing528.com)

思考题

1.试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在《继承法》的具体条文中是如何体现的?

3.丧失继承权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4.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与非遗产的界限是什么?

实务训练

(一)示范案例

案情:2006年8月15日晚,阿芳与阿强夫妇因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次日凌晨,阿芳将阿强杀害。2011年,儿子兵兵意外得知,父亲曾购买过一份意外保险,保额为10万元。兵兵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遭到拒绝。

兵兵与奶奶李阿婆一起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合同中约定,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对此,原告方律师认为,兵兵与李阿婆没有参加杀害被保险人,《保险法》中没有规定某一个受益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其他所有受益人都不能理赔。本案中,对兵兵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否支持?本案中10万元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分析:

1.对兵兵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应予支持。

2.10万元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兵兵与李阿婆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保险人阿强保险金的权利。

3.阿芳将阿强杀害,构成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依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应当丧失继承权。

(二)习作案例

1.张山、张林两人为亲兄弟,父母1992年初去世,留有房屋9间,一直为张山所占。2012年,张林起诉张山,要求“分割”遗产。

请问:

(1)本案中,对张山侵占房屋的行为应如何理解?

(2)本案中,张林起诉张山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李铁早年丧偶,2012年退休后开了个小超市,由于超市地处闹市区,生意相当红火,几年下来攒了不少钱。小儿子李立因吸毒经常到超市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父亲。一次李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李铁没给,李立拿刀就砍,李铁当场死亡。二儿子李刚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李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大儿子李建在办理父亲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李建偷偷修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

请问:

(1)本案中谁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中谁丧失继承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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