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传统伦理学是对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或道德关系的研究。道德伦理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意识形态,强烈地渗透于人类的精神意识,并影响了人类生存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协调人类社会关系的道德伦理规范,在不同的领域既具有不同的伦理内容,表现出若干具体的特点,而且体现了不同的伦理关系。在民间艺术创造活动及其物化形式中,不仅折射出民间艺术的道德伦理追求,而且与民众的价值观念、情感意识、审美观念相互融合、互为一体,体现了民间艺术丰富深沉的文化内涵。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道德伦理观念不仅深刻影响、制约了民众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而且是规范社会和人伦关系的准则和尺度。中国传统文化蕴含了深刻的道德伦理内涵,并渗透在民众的价值观念、信仰观念、思维方式、情感思想、行为方式等各个方面。对于民间艺术来说,这种道德伦理及情感观念与民间艺术的审美观念一起对民众的精神意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传统道德伦理规范中所倡导的德行操守、忠孝仁义等一系列的道德伦理标准,不仅是中国民众向往和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成为人们宣扬和自觉奉行的行为规范,而且在民间艺术创造和文化传播过程中具有广泛和形象具体的体现。它不仅表现在各种天地神祇、圣贤祖宗、历史故事、神话传说,以及祥禽瑞兽、仙花芝草、几何图案等丰富繁杂的艺术题材中,而且体现在民间艺术的创作观念及工艺技巧、样式风格等各个方面。就题材而言,二十四孝、义士烈女、麒麟送子、梅兰竹菊、瓜瓞绵绵、鸳鸯凤凰、太狮少狮、绶带鸾鸟、文武财神、天地众神、牛郎织女、三娘教子、劈山救母、打金枝,以及福禄寿禧、万字方胜、八宝盘长等等数也数不清的吉利祥瑞题材,无不或隐或显地体现了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特别是那些看似具有较强的精神审美意义的民间艺术品类和样式,诸如年画、剪纸、面具、脸谱、皮影、砖木石雕,还有编织、刺绣、印染等民间艺术形式,这些装饰和审美题材蕴含的道德伦理及情感观念,都通过那些民众能够耳熟能详、普遍认可的艺术形象展现出来。表面看来,民众选择了这些富有道德教化和伦理情感意义的艺术题材和样式,作为宣扬道德伦理的手段和媒介,实际上是道德伦理及情感观念赋予了这些题材内容以内涵和象征意义,使这些题材和内容承载了艺术形象审美价值以外的文化意义,并为其注入了永恒、旺盛的艺术生命力。换句话说,是民众普遍的道德伦理及情感要求,创造、选择了这些形象化的题材和内容,使其成为道德教化的工具和伦理情感的符号。与此相应,民间艺术健康、质朴、圆满、完美的艺术风格也常常遵循和追求美与善的统一,体现了民众广泛深沉的情感观念和道德伦理要求。而工艺制作技巧也时不时地透露出民众的道德伦理和情感追求,如年画印制中为了防止纸张铺踏在木版上使色彩影响画面,要在大面积的空白处刻上若干小的吉祥符号,作为“画垫子”,而不是随意填空;民间年画的配色要体现节日喜庆红火的气氛,或者适应老年人及守孝人家的不同心理要求;面具脸谱的配色也要符合人们的价值追求,故而出现了“红色忠勇白为奸,黑为刚直灰勇敢”等既体现人物性格,又与人的价值判断和审美要求相一致的技艺口诀。凡此种种,无论是民间艺术的创作观念,还是题材内容、形式技巧、风格特征,都时时体现了民众的道德伦理观念及审美情感追求。
福建年画“文星射斗”
实际上,文艺与道德伦理的关系自古以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文以载道”“言志明道”都强调了艺术的道德伦理教化功能。当然,这里的“道”并非仅指道德,而具有更为宽泛的伦理、道德以外的精神内涵。晋代陆机所云“宣物莫大于言,存形莫善于画”;唐代张彦远叙画之源流说“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都是宣扬艺术的道德伦理教化功能。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民间艺术作为一种文化交流的工具,是一种综合功能的媒介,老百姓通过民间艺术找到了一种无需文字表达的视觉以及民俗文化交流方式,这种交流是通过形象化、艺术化的民间艺术形式,它所承载的精神文化内涵和文化功能也是丰富多样的,其中道德伦理观念的传达就是通过形象化的民间艺术形式的认知、教化来实现的,这也正是民间艺术在书本知识、文字传播并不普及的民间社会广大民众中间得以广泛传承传播的原因之一。民众通过“岳母刺字”宣扬精忠报国,“老鼠嫁女”教人不要攀高结贵,“二十四孝”教人忠于孝道,“男十忙女人忙”催人勤于耕稼,“牛王马王”教人爱惜牲口,“鸳鸯戏荷”寓意爱情忠贞,“孟母三迁”宣扬教子成才,“关公”象征侠义正直,“挂角苦读”宣扬读书入仕,如此等等,大量的民间艺术以其艺术化、审美性的形象和方式来宣传道德伦理观念,而且这种认知、教化目的和功能超越了其审美的功能,或者说其认知教化功能和审美功能是交织在一起的,特别是在那些看似审美性较强的民间艺术品类中,这类题材和功能显得尤为突出。
传统道德伦理及情感观念的表现,不仅在以精神审美观念为主体的民间艺术品类和样式中显得十分普遍和坦白直率,在那些以实用为主的民间艺术创造中,也时常向人们传达了道德伦理的教化,并规范、影响、约束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民居建筑的布局、构造、样式和装饰,室内家具的样式结构及陈设格局和方式,服饰的型制、样式、装饰内容和配色,饮食起居的型制、样式及使用的方式等等,道德伦理观念都物化在这些民间艺术的物态形式中,在实用功能的基础上,表达了民众的道德伦理追求。民居建筑中的贞节牌坊、功德牌坊、宗族祠堂、碑刻庙宇自不必说,无论是北方四合院、徽派民居、山西大院,还是少数民族竹楼、西北窑洞,对伦理道德的宣扬和教化莫不重视。山西榆次的四合院式土窑,坐北朝南的正房与东西厢房其主次尊从布局与典型的四合院格局无异,而且正房东为上,西为下,长辈居东,晚辈居西;正房墙壁上设关公神龛;东厢房要较西厢房略高,哪怕只是多出一砖的高度,其目的在于“不怕青龙万丈,只怕白虎抬头”;台阶每四级分别象征死、绝、财、旺,要合理设置级数;进大门迎面设影壁一样的“仪门”,仪门只在娶媳嫁女、逢年过节开敞,平素要在仪门东侧入院,西侧出,虽然仪门不免简陋,而且挂满了随手取用的农具,却与孔府的仪门(又名重光门)功能一致;厕所在大门外西南角,因西南主凶。而山西晋商大院的室内家具的样式及布局陈设格局、中堂、对联、匾额、字画,乃至条几上的花瓶、帽筒、镜架,也都暗含了主客尊从、三纲五常、门风家教等相关的道德伦理观念,如太师椅或官帽椅正襟危坐的家长威严,桌、椅、几、凳不同位置布局的主客尊从关系;中堂画或各类诗句的对联;条案上东瓶西镜,谐音“平静”的心理追求;而门楼、门楣、门匾、门面的雕刻装饰更是血亲宗法、品德家风等道德伦理观念的直接表述,诸如“诗书处世、耕读传家”“耕读世业、勤俭家风”等等。院内或室内常见黑地绿字或金字的匾额,以黑色作地是因为“黑”与五行中的“水”相连,“水”与“财”相连,体现了晋商对财富的追求。建筑的装饰无论砖木石雕还是彩绘,题材如鱼樵耕读、二十四孝、封侯挂印、喜鹊登梅、鹿衔芝草、一品清廉等等,都具有教化功能。至于北方完整典型四合院的建筑结构布局、室内陈设、建筑装饰等,更是有力地体现了传统价值观念、伦理观念、道德情感、审美观念等思想,这种民居结构、样式以及整体气氛的营造,通过长期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来实现对民众的道德伦理教化。
无论是直接明了抑或间接含蓄的伦理教化,在审美或实用性的民间艺术形式中都能得到明显的体现,通过上文的叙述也可以看出,民众通过民间艺术这种形式来认识、宣扬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活动中来规范人的价值观、道德观,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完美的道德伦理关系。不容忽视的是,在民间艺术的创造、传播及传承过程中,这种道德伦理关系又加以延伸和拓展,使人与物、人与自然之间也同样建立了一种道德伦理关系。
广东广州陈氏祠堂(www.xing528.com)
在民间艺术的创造活动,特别是以实用为主的造物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固然重要,然而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物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时,彼此之间又是平等、和谐的。对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言,民间艺术的造物活动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同时,又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共存。在民间艺术对自然生态的认识、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民众对自然的认识以及造物活动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与自然深刻的道德伦理关系。前文对人与自然的顺应与合理开发已作论述,在此不再赘述。民间艺术的选材、加工等诸方面体现的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诸如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为用、因材施艺不仅表现出民众在遵从自然因素制约下的匠心,更重要的是对自然价值的认识,实际上也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正如生态伦理学家所言:“传统伦理学只关注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而环境伦理学则试图用道德来约束人对自然存在物的行为。”12在以自然为中心的生态伦理学中,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与非生命都与人类一样,共同享有道德伦理关怀。民间艺术造物活动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已经进入了一个伦理关系的范畴,对于现代生态伦理学而言,其中所蕴含的道德伦理思想应该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亦如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V.Hugo,1802—1885)在100 多年前早已指出的:“在人与动物、花草及所有造物的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完整而伟大的伦理,这种伦理虽然尚未被人发现,但它最终将会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人类伦理的延伸和补充。”13
上图:茶壶囤子
下图:山东春节贴红“酉”帖的木工工具
民间艺术造物一经产生,在人与物的关系中,物就不止是远离人的客观存在,而同样是有生命的、人性化的,物性与人性之间是亲近、和谐的。在民众看来,物既是人类目的的产物,又是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具有“工具价值”;同时,物又不仅仅是目的性的,同时又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即独立于人的目的与工具理性之外的价值,这种内在价值在民众看来就是造物品的生命属性。也正是民间艺术造物的这种内在价值属性决定了民众对物的认识和态度,并形成了民众主体与物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木工艺人在过春节时要给自己的工具贴上“酉”字,并焚香、烧纸、摆供祭奠,口中念念有辞。艺人对工具的感激之情,不仅在于它为自己带来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工具与人一样具有内在的生命,与人是平等的,而且还是可以互相交流、对话、沟通的;木工尊称刨木时固定阻挡木块的挡头儿为“班母”,并附会为缘自鲁班之母帮儿子刨木时双手阻挡而生的奇思妙想;北京称墨斗为“鲁班鞋”,山东称墨斗外墨线一端打线时固定用的拐尺形小挡头儿为“班妻”,一说是鲁班之妻因忙于家务不能帮鲁班扯线并固定而发明,其中所暗含的对工具的感激及对创物者的尊崇,即对物与人的伦理关系的重视令人敬重;上下两头用来既锄地又松土的简单农具,农民称其为“两头忙”,一个“忙”字不仅生动,更是拟人化和富有人性化的表述;镟木艺人在自己的镟床上贴“一家之主”之类的春联,不仅说明镟床是一家人生活的依靠和来源,也可见镟床被认为是家中的一员,甚至具有主人的地位,这类例子不胜枚举,都是将物与人平等对待,而不是人役物或者反过来物役人。以农业、手工业为主的各行各业普遍敬奉的祖师神,不管其来历如何,其中仍然可见民众对手艺或造物的感激和尊重,这种感激充分展现了人与物之间平等和谐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观念。也许是造物对于民众的生存来说有着十分重要和切实的意义,民众对造物心存感激并爱物惜物,这种人与物的亲和、交融是人与物之间内在灵性的交流,体现了一种强烈的道德伦理关系。特别在现代科技理性的催动下,物性、唯理性、技术性、工具理性、功利主义被一再强调,人性、情感、伦理被逐渐抽离,人机关系被严重扭曲,在这种现实的状况下,民间艺术所蕴含的人机伦理关系、道德观念不仅可以使我们得到启示,而且应该加以弘扬。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民间艺术造物、传物过程中的情感因素也是民间艺术道德伦理观念的重要内容。情感因素是艺术创作与传播的重要因素,艺术的创作缘自一定的情感因素的驱使,促使艺术家将自己的情感倾注在艺术创作过程及艺术作品当中,而艺术作品诞生以后作为一种感性形式的存在,在传达给受众的过程中,在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时,又影响了人的情感和理性认识活动,必然地对人的情感与认识发生作用。当然,情感表达并不是一切艺术作品的主体性内容,但情感是大量艺术创作的主要缘由。民间艺术同样具有这种情感与认识作用,而且表现得更为突出。特别是民间艺术这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及其性质,在民间社会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中,情感价值及其功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首先,情感是许多民间艺术创作的源泉,特别在民间女红艺术中,寄托了妇女最真挚的爱。母亲给子女的绣花鞋、虎头帽、兜肚、围嘴、织花布凝聚了对子女的期望和祝福;子女为老人祝寿的花馍、剪纸、刺绣寿字寄托了对老人的美好祝愿;姑娘送给小伙的荷包、鞋垫、服装,小伙送给姑娘的信物表达了彼此的爱慕和牵挂。其中既有亲情,也有爱情,而这种情感正是这些艺术产生的根源,它是为了表达这种亲情和爱情而进行的创造。通过这些物品,彼此之间实现了心灵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与其说它是艺术倒不如说是情感交流的媒介,而至于工艺的精细、吉祥的题材也无不是这种情感的表露和寄托。民间广为流传的小调“绣荷包”是这种情感心理的最好表述,这种例子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佐证。即使其他的民间艺术创作也无时不在表达这种深情厚意,民居的装饰、祭礼供奉用品、馈赠用品、戏曲演出的面具、社火脸谱,乃至实用物品的装饰美化,只是表达的方式和传达的情感内容及显隐程度不同,但我们绝不能否认民众正是通过这种情感的寄托和表达,唤起人类本性当中美好的东西,使人类的心灵不至于冷漠、孤独、疏离。这也许是民间艺术在现代社会和人际关系条件下具有现代魅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是民间艺术道德伦理观念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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