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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别克车价格评估报告书-汽车评估

时间:2023-09-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汽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报告的鉴定估价师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某别克车价格评估报告书-汽车评估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第××号

案例提示:汽车评估中经常会选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同一辆车,其结论往往不一致,有时相差较大,要求我们根据市场经验取不同权数修正评估结论。

一、绪言

××(鉴定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别克车辆进行了解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2005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的目的是为买卖别克车过程中确定交易价格,提供价格依据。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别克SGM7250G);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初次登记日期(2002年6月);年审检验合格至2005年6月;养路费交至2005年12月;购置税(费)证(齐全);车辆船使用税(已交)。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2005年6月30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号。

2.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32号);

(4)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资办发[1997]456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原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4.评定及取价依据

技术标准资料:《机动性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

技术参数资料:上海通用别克车系列车型性能、装备一览表

技术鉴定资料:(1)评估鉴定人员现场勘察记录表

(2)评估鉴定人员市场调查资料

八、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加权平均确定市场价格。

价格评估鉴定和计算过程如下:

运用重置成本法计算:(www.xing528.com)

(1)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新车购价+上牌税费

新车购价经市场调查,2005年5月,别克老款SGM7250G已不再生产,现生产的为别克君威2.5G,市场售价为20.98万元。其配置差异见表7-1。

表7-1 两款别克君威2.5G配置差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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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中可以看出,两款别克车安全配置基本相同,均无天窗。别克君威2.5车型配置较为新潮,两款车一次性功能贬值相差约12000元;因此确定重置价为209800元-12000元=197800元。

重置成本=197800元+197800×10%元=214706元

(2)确定成新率

该车为2000年6月上牌,至基准日已使用3年,规定使用年限为15年。

成新率=65%×调整系数

其中调整系数=技术状况(1.1)×30%+重大事故(1.0)×25%+需要修理情况(0.9)×20%+品牌(1.1)×15%+使用强度(1.0)×10%=1.025

(3)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214706×65%×1.025元≈14.3万元

九、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人民币14.3万元。金额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元整。

十、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对于评估标的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

2.评估标的产权明晰,评估时未考虑车辆曝光、欠费等对车辆价格的影响。

十一、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90天,自评估基准日至2005年9月30日止;

(二)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依据。超过90天,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因市场价格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格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汽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报告的鉴定估价师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汽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汽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三、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费)证复印件

四、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汽车照片(要求外观清晰,车辆牌照能够辨认)

注册汽车鉴定估价师 复核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汽车鉴定评估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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