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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奇案揭秘:乞丐背后的惊人阴谋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来,那个乞丐名叫刁自强,是本县的丐头。丐头约束乞丐不能任意胡为,不但起到维护地方社会治安的作用,而且还是官府的眼线。丐头在乞丐中的地位极高,乞丐服侍他犹如主人。由于丐头收受乞丐的常例钱,所以非常富有,有时候还放高利贷,经营地下赌场,开设妓院,经商盈利,有些竟然可以富可敌国,也难免有些丐头为非作歹,用卑劣的手段谋取钱财。多处不同方向造成的外伤,符合群殴造成,因此断定张善等人将乞丐群殴致死。

明代奇案揭秘:乞丐背后的惊人阴谋

明代嘉靖年间福建建宁府建瓯县(今建瓯市)城东的关帝庙内发现一具死尸,庙祝,也就是看庙的人,看见此人衣衫褴褛,从手持打狗棍及破碗来看,应该是个乞丐。庙里死了人,庙祝怕承担责任,当即喊来约正张善及邻佑前来验看。众人正在商议如何报官之时,只见一个乞丐闯了进来,分开众人,伏在死尸上便放声大哭,哭毕,便指着众人说:“你们都过来看看,我这可怜的弟弟,浑身是伤的死在了你们这里,你们要查出凶手为我弟弟报仇。”

约正张善是这个地界的负责人,见到有人来认领尸体,便提出报官勘验。邻佑们及看庙之人则怕惹上官司,便与那个乞丐相商,能不能私了,反正是人死不能复生。那个乞丐见众人胆小怕事,就提出要找出凶手,并且揪住看庙人不放。众人见状,纷纷上前来劝,有人提出大家出钱免灾,不如凑些钱将死者掩埋,再给那个乞丐一些抚恤钱。见有钱可赚,那个乞丐渐渐安静下来,与张善讨价还价。张善是本府约正,是基层组织的头目,为人忠厚老实,乐善好施,被称为忠厚长者。张善见邻佑们都怕事,也不愿意惊动官府,更想息事宁人,便提出自己出银五钱买上好棺木,再出铜钱200文雇人送到城外义地安葬。邻佑见约正出了钱,也纷纷响应,又凑了10两3钱银子给那个乞丐,此事暂时过去了,却不料给他们带来无穷的烦恼。

原来,那个乞丐名叫刁自强,是本县的丐头。什么是丐头呢?明代编有丐户的户籍,所以各个府县都设有丐头,以管理本府县的乞丐。这个丐头不在官府的编制之内,却承担着官府的管理职能。丐头约束乞丐不能任意胡为,不但起到维护地方社会治安的作用,而且还是官府的眼线。明代的巡按、分巡道等监察官员,经常利用丐头打探地方官的违法行为,然后进行弹劾,称之为“窝访”。

丐头名为乞丐,实际上有很大的势力,本地的乞丐四处叫化,必须要给丐头月钱,如果遇到雨雪天气,乞丐不能出去乞讨,丐头要提供粥饭。丐头在乞丐中的地位极高,乞丐服侍他犹如主人。由于丐头收受乞丐的常例钱,所以非常富有,有时候还放高利贷,经营地下赌场,开设妓院,经商盈利,有些竟然可以富可敌国,也难免有些丐头为非作歹,用卑劣的手段谋取钱财。刁自强就是这样的人,如今见张善等人能够为一个不知姓名的乞丐安葬,还给了他10两3钱银子,知道他们软弱可欺,所以便三天两头地到庙里来讹诈,张善开始还给他一二百文钱,见他没完没了,知道他是个无赖之徒,以后便不再给了。碰了钉子的刁自强扬言道:“不给钱可以,想过踏实的日子就没那么容易了。”张善说:“之前我是见你可怜,才出钱安葬你弟弟,对于他人的施舍你不但不感恩,反而多次借机敲诈,我们也没什么好怕的,可以到官府去讲理。”刁自强也没有再争论,说了句:“走着瞧!”便扬长而去。

过了两个多月,建瓯县知县派来差役,不由分说地就给张善及邻佑们上了铁锁。理由是:他们都是谋杀人命的嫌疑犯。张善上前分辩无果,就给了差役一些钱,要差役手下留情。差役们拿了钱,只说看在钱的分儿上就不带妇女见官了,这样就把所有的成年男子都带到县衙外,等候县太爷审问。

张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好托人打点,找到刑房书吏,才知道自己被丐头刁自强控告了,急忙补写了状纸,状告刁自强无赖讹诈。

建瓯知县先见刁自强控告张善图财害命,又见张善反控刁自强无赖讹诈,便开堂审理。图财害命是重案,所以建瓯知县让刁自强先讲。只见刁自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弟弟刁自贵前来寻亲,因为路上丢失了盘缠,所以流落乞讨,来到豪强张善家的门首讨饭,触怒了张善,这个豪强就纵家奴将弟弟殴打成重伤。弟弟因为伤重,匍匐爬到关帝庙,当晚就死了。张善带领恶党,黑夜将弟弟扛到城外掩埋,还说是善意施舍。小的不服,找他理论,他自知理屈,向小的行贿,现有赃银10两为证。小的想弟弟死于非命,埋骨荒郊,负屈含冤,身为亲兄,不能不为其申冤,所以忍痛来告。恳请县太爷勘验尸身,让恶豪张善为弟弟偿命。”

建瓯知县问张善:“刁自强所控是否属实?”张善高呼:“冤枉!小的身为约正,有管理一地,安抚地方之责,决不能杀人害命。此前在所管境内的关帝庙前,死了一个乞丐,小的与邻佑们发善心,施舍了棺木,将其埋在城外义地。不料本县乞丐刁自强, 自称是死者之兄,前来哀哀乞告,小的与邻佑们怜其穷困,所以捐钱帮助。不料该乞丐欲壑难填,时来讹诈,声称如若不满其欲,定以官司累之。如今刁赖到官控告小的杀人害命,分明是诬告,恳请县太爷明察秋毫,岂能够无人出头控告就是杀人?更不应该是出钱助人便成为贿赂。还望县太爷遍访乡邻,查出真情,免得我等为刁丐所累。”

县太爷不能仅凭双方控词就裁断是非,必须要有证据,所以决定到城外义地检验尸体。经过现场掘尸查验,发现尸身有多处伤痕,均系棍棒所击造成,其中致命伤为三根肋骨骨折伤及内脏受伤,又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丧命。多处不同方向造成的外伤,符合群殴造成,因此断定张善等人将乞丐群殴致死。

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若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伤为重,下手者绞。原谋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余人各杖一百。”下手殴打致命伤的人要判绞刑,因为是群殴,也很难查出谁是下手殴打成致命伤的人,县太爷便将所有参与殴打的人全部按余人处理,判决杖一百,打折决责四十板。张善算是原谋者,应该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又因为他是指使者,所以判决绞监候。县太爷裁断之后,便将张善关进监狱,然后行文上司,等候核准。

几十个人无缘无故地被各打四十板,已经是呼声动地,而张善是地方约正,为人忠厚善良,广施善缘,深得民心,如今遭此横祸,本约的民众非常愤怒,所以联名写了书状,直接到建宁府控告,说张善绝无打死乞丐之事,无辜者受杖,已经是飞来横祸,而张善被判绞刑,更是天大的冤枉。恳请知府大人严查,如果查出是张善打死人命,本约民众五百人愿意为张善抵罪。建宁府与建瓯县是府县同城,知府见民众聚集在一起,各个义愤填膺,大有不改判决不善罢甘休的气势。身为一府首脑,如果不能秉公办理,百姓因此闹事,坏官还是小事,若是闹到省里或朝廷, 自己的身家性命就堪忧了,所以当下就受理了此状,并且好言安慰民众,然后委派本府主管清军事务的同知(也就是副知府)董燧办理此案。

董燧( 1503—1586),字兆时,号蓉山,江西乐安县人,嘉靖十年(1531 )举人,嘉靖三十年(1551 )才官至湖广枝江知县,任满升为福建建宁府同知,地方志称其“智识蚁穴,胆折蛟腾”,就是智识可以观察到深密的蚁穴,胆量可以使蛟龙折服,则可见评价之高度。

董同知提讯互控双方当事人,刁自强坚称弟弟是被张善指使恶奴打死,所以才肯出钱代为掩埋尸体,有乞丐数十人为证。张善则称从未打死过乞丐,是出于善心,才出资将无主尸体掩埋,是刁丐讹诈,而该约500民众也共称张家素来为善,绝不会有打死乞丐之事。

见到双方当事人及人证们相互争执,董同知也很难辨别孰是孰非,便将刁自强也关押起来,等候调查。董同知有什么依据将原告都关押起来呢?按照明代诉讼制度,在案件没有裁断之前,原、被告及相关人证都可以先被关押起来,直到案件完结之后,该判罪的判罪,该释放的释放。此案因为人证过多,董同知也无法关押这么多的人,所以仅将原、被告关押起来。(www.xing528.com)

按照《大明律·刑律·断狱·狱 囚衣粮》的条例规定,原、被告不属于官府提供衣粮的范畴,所有饭食用品,全都由家属送到监狱。董同知将原、被告关押之后,嘱咐狱卒,不允许乞丐前来送饭食用品,只允许有身份的良民来送,每日必须将送饭食用品的人告之于他。接连五天,狱卒报告给刁自强送饭食用品的人是家住朝天门的杨建。

杨建是何许人也?他与刁自强是什么关系呢?董同知当即派人前去调查,得知杨建是一家当铺的店主。那么,一个开当铺的与一个乞丐有什么关系呢?董同知在办理完公务之后,携带了一轴书画,身穿便装来到杨建的当铺。眼前这个当铺门脸很大,开在本府西面的朝天门,那里居民甚多,来往商客多到此地交易。董同知进了当铺,将书画放进收当窗口,要当银500两。伙计一见不是什么名画,便将书画退回,说是不收当。董同知大怒,叫伙计把老板叫来。很快杨建便出来,拿着书画看了看,就说:“客官是外地人,不知道我们芝城(建瓯别称)的规矩。芝城是什么地方?朱子(即朱熹)曾经在这里寓居读书,也算是圣人住过的地方,所以崇尚读书人。客官此画珍贵,而本当铺本小利微,当然收不起了,客官还是到别处去吧!”董同知借此缘由与其争吵,只见杨建一声呼哨,就涌进来许多乞丐,将董同知团团围住。董同知扔出几百铜钱,才得以脱身。董同知回到府中,立即派出亲信,将杨建带来听审。

杨建被带到大堂,见到正襟危坐的同知是刚才当书画的客商,知道此举得罪了官府,便跪地磕头求饶。董同知并没有问当铺招丐窘人之事,仅让其交代与刁自强的关系。杨建说不认识什么刁自强,董同知就把狱卒叫来作证。杨建不得已,才说出与刁自强的关系。

原来,杨建的当铺是刁自强出资开的,刁自强因为是丐户,不好出头露面,就让杨建出头,得利三七开。开当铺难免有人强当,若是典当人逞强,当铺难以对付,所以刁自强让一些乞丐负责保护当铺。故此,董同知大闹当铺时,杨建一声呼哨,便有许多乞丐来围着乞讨,若不是董同知扔下几百铜钱,真是难以脱身。

杨建与刁自强是如此紧密的关系,想必是相互了解,因此董同知要杨建交代刁自强的家庭情况。杨建说刁自强是独子,母亲原来是流落孤女,家中无论是远亲,还是近亲,至今没有见过一个。得知此情况,董同知便申诫杨建好生做生意,不要任意胡为,就将其释放,毕竟自己大闹当铺,也有欠妥之处。

又过了几天,董同知才提审刁自强,只见他有气无力,打着晃就过来了。董同知一看效果显现出来了,这是因为董同知抓了杨建,又不允许乞丐们送饭,其他与刁自强有关系的人,也怕牵连官司,因此没有人再给他送饭,饿得他发昏所致。董同知上来就让刁自强交代罪行,否则大刑伺候,如果从实交代,便赐给饮食。刁自强此时已经饿得力气全无,再被大刑伺候,肯定性命不保,更耐不住食物的诱惑,所以马上交代了罪行。

原来,死去的乞丐不是本地人,是从外地来到建瓯乞讨的。因为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没有向刁自强交常例钱,刁自强便率领一群乞丐,将这个外地乞丐痛打一顿,以至于伤痕累累。眼见外地乞丐昏死过去,刁自强才扬长而去,众乞丐也四散离去。当时许多人都看见刁自强率领众乞丐打人,但都畏惧乞丐的势力,也没有人敢上前帮助,任凭那外地乞丐躺地不起。约莫一个时辰,外地乞丐醒了过来,见无人帮助,只好匍匐前行,来到高门外的关帝庙前,已经是动弹不得了,没有多久,便一命呜呼了。

庙祝发现死尸以后,就喊来约正张善及邻佑们。本来他们是可以报官勘验以后再掩埋尸体,由于不信任官府,更怕惹上官司,因为那个时候,一旦成为人证,就要被拘押起来,等到勘验审判完毕,无关者才能够释放。拘押起来,肯定会影响到自己的生计,所以人们不愿意为证,便想到私下了结。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尊长为人杀私和》条规定:“常人为他人私和人命者,杖六十。”张善等人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法律,但他们以为死者不过是一个乞丐,而刁自强也是个乞丐。在一般人眼里,乞丐就是讨钱,给些钱财就可以使乞丐满足,却不想欲壑难填,乞丐也有永远不能够满足的欲望,结果被刁丐诬告,弄成一场大官司。

案情大白,董同知便可以拟判了。同样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斗殴及故杀人》条规定,将原来判决张善的罪名,全部给了刁自强。不过刁自强还有其他罪名。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规定:“常人借尸图赖而诈取财物者,要计赃准窃盗论。”如果是告到官府,要随所告轻重,以诬告反坐论罪。刁自强既借尸图赖,又将张善诬告,还讹诈钱财,是“以己之罪而诬人,利人之财以益书己”,情节极为恶劣。因此董同知将其加等拟为斩刑,申报各级上司核准,最终将刁自强斩首。这正是:

甘心作孽行挟斜,大胆过人逞伎俩。

(清·元璟:《闯将》)

乞丐一直作为社会的顽疾存在着,尽管历代王朝都竭力压制他们的存在和发展,但是想不劳而获, 自残自贱生活的人,从来就没有消失过。 自古以来,对于鳏寡孤独及笃疾人等,朝廷与民间都有救助举措,为什么许多人不愿意接受救助,而愿意沦为乞丐呢?古语有云:要上三年饭,给个知县都不干。一是可以不劳而获,二是落得自由自在,三是利用人们同情弱者的心理,可以致富。这些还算是比较老实的乞丐,而类似刁自强这样身为丐头,拥有巨额财产,逞凶为恶,还讹诈他人的乞丐,也有不少。对于这样的人绝不能够姑息,而刁丐头的下场,当然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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