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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奇案:管纯被妻伤脸,柏桦揭开真相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管纯被妻子抓伤了脸,气得直想休了这个敢动手抓老公的丑媳妇。县太爷每日公务繁忙,这类夫妻打架拌嘴,一般不予受理。经过审讯得知,案件的焦点在于柯氏失踪。县里有人口失踪案,县太爷不能拖着不办,林知县打算加大搜查力度。问题在于自己的辖区出现了强拐妇女案件,这也非同小可,林知县立即传讯柯氏到衙门问询。

明代奇案:管纯被妻伤脸,柏桦揭开真相

万历二十年(1592),四川江安县城西住着一户管姓人家,丈夫管纯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妻子柯氏勤快、能干,但长得很丑。有人描述其貌云:

凹头深目似鸱枭,长肚大节声若嚎。

昂鼻结喉如恶鬼,肥项少发脸生毛。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她长得好似猫头鹰一样。鸱枭是鸟名,俗称猫头鹰,常用以比喻贪恶之人,这里则形容柯氏的凶猛泼辣。肥胖的肚子,如船的大脚,说话声音似狼嚎。鼻子往上翻,喉头凸出,犹如恶鬼一样丑。肥胖的脖子,稀疏的头发,脸上却长着黑毛。说实在的,这样的描述真够损人的。

有一天,这户人家中传出夫妻争吵声。平常人家过日子哪有不拌嘴的,邻里听着都没在意,后来吵架声变成尖叫声,两口子竟然厮打起来。邻里们知道不妙,就纷纷进去劝架,把两个扭在一起的人拉开。因为男人气力大,所以邻里们都去按住管纯,不料柯氏趁机冲了过去,照着管纯的脸部,一把抓了下去。管纯的脸立即出现五道指痕,且每道指痕都渗出血迹。管纯当时就急了,想挣脱邻居暴打柯氏。邻里们见势不妙,就把柯氏推出门外,要她出外暂时躲避一下,待丈夫气消以后再回来。柯氏出门后,竟一溜烟跑回了娘家。

管纯被妻子抓伤了脸,气得直想休了这个敢动手抓老公的丑媳妇。俗话说:“夫妻没有隔日仇。”过了两天,管纯的气也就慢慢消了,又过了两天,媳妇还没回来,家里的活儿也没人干,就开始想念媳妇了,但碍着面子,只有坚持下去,等到第十天,就等不下去了,只好硬着头皮来到岳母家去接媳妇回去。

岳母一见管纯,就埋怨他说:“夫妻应该恩爱,你们俩怎么吵架还动手呢?你这女婿不懂事,我们娘家可不能不懂道理,知道她回来没有经过你同意,是偷着跑回来的,所以7天前就让她赶紧回去了。”管纯一听忙赔不是说:“打了她是我不对,不过她也把我抓成了大花脸,这事就算过去了,但您老却哄我说让她7天前就回去了,您老人家这么做也不合适吧!”明代法律规定,妻子私自出走是违法行为,按照《大明律·出妻》条规定:“若妻背夫在逃者,杖一百,从夫嫁卖。”

岳母听后大吃一惊,急忙辩解说:“女儿确实于7天前就回家去了。是我催着她回去的,现在你登门跟我要人,说她没有回去,莫非是你记仇谋害了她?然后跑到我家贼喊捉贼!”说罢,就喊出柯氏的弟弟柯延,扭住管纯就打。管纯见势不妙,挣脱后逃出岳母家。

管纯出门之后,心里愤愤不平,就来到县衙告状称:夫妻争吵之后,妻子擅自离家10天,自己今天上门去接,岳母不仅霸占不还,指使小舅子打人,还谎称妻子于7天前就已经回到我家,恳请县太爷做主,严惩恶舅,让我妻子回家。

县太爷每日公务繁忙,这类夫妻打架拌嘴,一般不予受理。这时柯延也赶到县衙反控称:姐姐柯氏因为貌丑,嫁给管纯后,管纯总是看她不顺眼,所以经常对其进行打骂,并且赶出家门,无处可归,才回到娘家。在家仅住了3天,就被母亲劝了回去。今天管纯上门来要人,分明是他加害姐姐之后,藏匿尸体,却恶人先告状,恳请县太爷查明真相,还姐姐一个公道。转眼间夫妻吵架,就成了杀妻藏尸,县太爷也必须受理了。

知县林培之是进士出身,得知是人命案件,当即就提审相关当事人。经过审讯得知,案件的焦点在于柯氏失踪。那么,柯氏去了什么地方了呢?管纯的邻居证明没见柯氏回来;柯氏的邻居证明亲眼看见柯氏一家将其送出村外。听到这里,林知县确认,柯氏跑出去后确实回了娘家,而娘家3天后将其送走,但是仅仅送到村口,柯家离管家大约有50里路,如今两家都不见人,极有可能是在路上走失了,所以劝两家都回去寻找柯氏,待找到柯氏再进行裁断。

退堂之后,林知县也派出几路人马寻找柯氏,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派出的各方人马都没找到任何线索,柯氏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音讯全无。县里有人口失踪案,县太爷不能拖着不办,林知县打算加大搜查力度。正在此时,管纯跑到县衙报告,说妻子逃回来了,她是被人强行拐到一处荒山野岭,昨日趁拐者不备,才得以脱身。柯氏归来,两家互控的案件当然可以结案。问题在于自己的辖区出现了强拐妇女案件,这也非同小可,林知县立即传讯柯氏到衙门问询。

据柯氏讲:那天自己被家人送出村外,没想到半路上突降暴雨,山里一下大雨,瞬间就能汇成洪水,冲垮房屋道路,还会造成泥石流,阻塞道路,无法通过。我非常恐慌,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状况,以至于进退两难。这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两个和尚,说他们知道有条小路可以绕过去,我怕出现更危险的状况,便跟随那两个和尚一起绕过了那片泥石流,却被带进了一条更加偏僻的山间小路。当时我心里非常紧张,不仅害怕天上继续下着的大雨,更害怕身边这两个不相识的和尚,而这时已经离大路越来越远了。当时我想往回走,可刚一转身,那两个和尚就上来,各执一臂,强行将我掳走。我一弱女子,在那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再怎么挣扎喊叫,也是无济于事,所以只能乖乖地被两个和尚挟持着,又走了大约五里,来到一处山庵。

进到庵内,看见还有一个老和尚及两个女人。后来才知道老和尚名叫明融,绑架我的和尚,一个叫真悟、一个真醒,老和尚是他们的师父,那两个妇女也是被他们掳来,陪这些和尚奸宿的。

我性格刚烈,告诉他们,谁也不许碰我,要不然我就一头撞死。也可能是因为我长得太丑,两个和尚也没有强迫我。因为老和尚明融双脚得了烂疮,行动不能自理,那两个和尚就让我先照看老和尚。我每天精心照顾这个老和尚,为他煎药敷疮, 日夜不离半步, 目的是得到他的庇护,不让那两个和尚对自己施暴。趁无人之时向其诉苦说:“我因为与丈夫互相殴打,所以逃回娘家,如今我在娘家,被你徒弟拐到此地,以后丈夫到我家去要人,两家必然会因此打官司。我丈夫和弟弟都脾气暴躁,弄不好要出人命的。师父您是出家人,希望您能够大发慈悲,放我回去,这就是胜造七级浮屠了。”

老和尚明融有感于柯氏多日来为自己洗疮,又经不住柯氏的恳求,便乘两个徒弟不在的时候,于黑夜悄悄地把柯氏送到原路,然后说:“我放你回去,千万不要对你丈夫说我们庵中之事,要知道这关系到我们师徒性命,你如若不答应,我就不放你回去。”柯氏满口应承,但离家40余日,终究不能够向丈夫隐瞒行踪,就把自己被两个和尚强拐之事讲了出来。因为丈夫与娘家已经互控,如果不报官得知,管、柯两家互讼之案不能了结,所以丈夫拉着她到官府投首。既然被县太爷提讯,当然不敢欺瞒,所讲之事都是实情。

林知县得知情由,便询问该庵寺的名称和所在位置,有无明显特征。柯氏对林知县想要了解的内容一无所知。去的时候是恶和尚强拐,天降大雨,走的又是山间僻路。出来的时候,又是漆黑的夜里,老和尚把自己送到路上,跌跌撞撞地往山下赶,根本就没注意路口。不过那庵中有一座提鱼篮的观音神像,我常常在观音面前烧香祝愿,求他保佑我得以归家。在祈祷时,我用手指掐观音脚上的大拇指,留下了很深的痕迹,应该可以成为记号。(www.xing528.com)

这天夜里,林知县伏在案上苦苦思索,怎么才能寻找到那个提鱼篮观音神像,抓住那三个恶贼呢?江安县地处丘陵地区,山地不仅多且广,而且寺院又多,要找到那个和尚庙,无异于大海捞针。林知县左思右想,终于计上心来。

江安县属低山丘陵区,虽然水资源丰富,但也是靠天吃饭。这年正逢大旱,许多禾苗都已经枯黄。天不下雨,身为县太爷就有责任求雨,而且要兴师动众,当时的人们认为场面越大越灵验,不怕劳民伤财,所以明代有人作17字诗讽刺云:“太爷求雨切,黎民感恩德。推开纱窗望,明月。”认为求雨不灵,便是县太爷无能。林知县当然也不能够免俗,本县不下雨,总要祈祷老天下雨吧!林知县发下告示,要全县各个庵寺把所供奉的观音神像,不拘新旧大小,全部都送到本县大寺,等候县太爷率众祈祷求雨,待求雨完毕,送还各庵寺,给予一定的功德钱。因为神像要归还,所以要求所有观音神像都必须自写本庵寺的名号,以便按名给赏。

没过几天,全县各个庵寺的观音神像全部送到,当天夜里进行检查,果然发现有一座提鱼篮观音神像,脚上大拇指有明显的指甲掐痕。林知县布置好发还那天,如有和尚前来认领,立即带到大堂听候发落。

次日,林知县率领本县官员及士绅,来到大寺行香礼拜。无巧不成书,此话真不假,祈祷三天之后,果然天降大雨。雨后,林知县即下令各庵寺取回各自的观音神像。

和尚真悟、真醒前来迎取提鱼篮观音神像,衙役们便不由分说地将二人捆缚起来,押到县衙,交给林知县处置。

林知县说:“你们庵寺的提鱼篮观音真的很灵验,本官前天夜里梦到该观音答应下雨,果然就下雨了。昨天夜里又梦到提鱼篮观音说,你们奸拐妇女,因此不愿意回你们的庵寺。如今就有人控告你们奸拐,想必就是你这二秃!”

真悟、真醒高呼冤枉,哪里肯承认奸拐呢?林知县便让柯氏出来指认,确认就是这两个和尚。于是派出几名衙役,押解两个和尚到该庵寺,果然搜出两名妇女,都是被真悟、真醒在路上强拐来的。

老和尚明融见公差到来,急忙拿出银子行贿。公差见钱眼开,便放了老和尚,然后回县禀报寺中仅有妇女两名,老和尚明融不知道逃往何方。那两名妇女被公差解救,已经是感激不尽,哪里敢揭发公差受贿呢?柯氏因为感谢老和尚明融释放自己脱离虎口之恩,也没有再要求县太爷抓捕,让其得以逃脱法网。

林知县审讯得知两名妇女被强拐的情由,妇女讲出家庭地址,林知县便令人传妇女的家人前来认领,将妇女释放回家。真悟、真醒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只好认罪,听候林知县判决。

按照《大明律·刑律·犯奸》条规定:“和奸者杖八十,刁奸者杖一百,强奸者绞。”从这个案情来看,两个和尚以强拐带多名妇女进入庵寺行奸,完全可以按照强奸来定罪。问题是按照律条规定,如果是一人强捉,一人奸之,行奸人问拟绞刑,强捉者则问拟杖一百、流三千里。因此要区分出是何人强捉,何人行奸。此案两个和尚各捉妇女一臂,强行拉入庵寺,拘留行奸,就不应该区分首从,统统按照首犯问罪。林知县因此将两个和尚问拟绞罪上报,却不想遭到上司的批驳。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大明律·刑律·犯奸·居丧及僧道犯奸》条规定:“若僧尼、道士、女冠犯奸者,各加凡奸罪二等。”林知县按照凡奸给两个和尚定罪,显然没有给他们加等,其被批驳也在情理之中。问题是州县官要承担失出、失入的责任。按照《大明律·刑律·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规定:“断罪失于入者减三等;失于出者减五等。”另外还规定:“减重作轻者,每加一等要折徒罪半年。”如果按照失出论,林知县的责任就小,因为失出二等,再减五等,就没有刑事责任了。要是按照减重作轻,就要折成徒罪,两个和尚的二等相加,就是四等,这样林知县要承担徒二年的刑事责任。

林知县万万没有想到审判这样一个案件,还有这样大的风险,后悔没有熟读《大明律》,以至于让上司吹毛求疵,牵连自己也要受到处罚。后悔归后悔,眼前的事情还必须尽快了结。林知县通过各种关系去打通关节,最终是按照失出承担责任,而将两个和尚重新拟为斩首枭示,算是免去一劫。

林知县“假公以究乎私事,不劳力而僧犯入网”。可谓是聪明过人,但他没有熟读律例,在量刑定罪上有减重作轻之嫌。虽然他通过各种关系,达到避重就轻的目的,承担失出的责任,免除刑事处罚,但也留下致命的纰漏,那就是老和尚明融逃脱法网。林知县自以为没有花多大气力,就使奸僧自投罗网,沉浸在破案的喜悦中,却没有关注文书上的疏忽,结果被上司查出,以纵放恶僧为由,将其革职还乡,凄然地离开江安县。林知县的朋友陈第,曾经有追怀他的诗云:“与谁同入粤中来,一剑西归意转哀。”由此可见,明清地方官如果不熟习律例,在办理不能够自理的案件时,就会危机四伏,也无怪乎海瑞感叹:“官之至难者,令也。”

柯氏则验证了丑女家中宝的老话,她性情刚烈,能一把抓花老公的脸,所以在遭遇劫持的时候,能够以其刚烈的性格,保全了自己的清白。丑并不能与愚蠢等同起来,中国古代四大丑女:嫫母、钟离春、孟光、阮氏,她们都是貌丑而德美,容陋而才佳。柯氏在自己身遭劫持的时候,并没有强力反抗,因为是孤立无助。到了寺院以后,见有他人,以刚烈之态令奸僧胆怯,又能够真心照顾病人,感动他人,最终脱逃苦海。柯氏在夫妻打架的时候,一时气愤,抓了丈夫的脸,跑回娘家之后,也是后悔,所以主动回去,想向丈夫认错,求得丈夫谅解,则可见她脾气虽然不好,但对丈夫却是真心实意的。丈夫在气头上没有去接妻子,而当妻子久不回归,还是主动去接,并且承认错误,亦可见这对夫妇还是很恩爱的。数十年以后,有人看到这对老夫妇相互搀扶,其情深意切,令人难以忘怀。这正是:

德才之妇利家门, 月貌花容终成恨。

那两个顺从和尚的女子,虽然貌美如花,终究得不到丈夫的原谅,最终被丈夫逐出家门,卖给别人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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