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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环境设计研究-不同视角下的环境设计研究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座位的形式应灵活多样,排列形式也宜活泼亲切,散座、沙发座和火车座等都可考虑,也可在歌舞厅内部设置相对隔离的KTV包厢等。KTV包厢的设计都应讲究声学处理,KTV包厢之间、KTV包厢与大厅之间都应不相互干扰。KTV包厢可以采用织物软包达到吸声、隔音的效果。KTV包厢尽量不要采用正方形和长宽比例为2∶1的房间形式。

歌舞厅环境设计研究-不同视角下的环境设计研究

(一)歌舞厅室内环境设计的要素

歌舞厅内可进行乐器演奏、舞蹈表演和歌唱表演等活动。歌舞厅主要设施有舞池、演奏台、座席区、KTV包厢、声光控制室、存衣间、服务吧台、备餐制作间、洗手间等。

1.舞池

舞池是舞厅设计的核心部分,舞池的平面形状可以是圆形、椭圆形、矩形、多边形及其他不规则形状。舞池面积通常按2平方米/人计算。舞池的净高同舞池的面积相适应,但为了增加空间的亲切感和舞厅灯光映照效果,舞池的净高不宜过高,一般为3.5~5米。舞池地面应平整光滑,材料一般采用磨光的花岗岩、大理石、水磨石、打蜡嵌木地板激光玻璃等。地面拼花图案美观大方、别致新颖。舞池周围边线要明显,一般设置地下彩光带,不仅可以作为舞池的标志线,而且起到装饰美化作用。

2.座席区

座席区是供顾客休息和交谈的区域。一般与舞池相比邻,也可在些相对比较安静的部位设置座席区。它是歌舞厅内所占建筑面积比例最大的部分,面积比例在现有的规范和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它与舞池的面积比约为2∶1。歌舞厅规模越大,这个比例也应适当增大。座位的形式应灵活多样,排列形式也宜活泼亲切,散座、沙发座和火车座等都可考虑,也可在歌舞厅内部设置相对隔离的KTV包厢等。地面一般铺设地毯或木地板。建议座位都布置在较为集中的地方,以方便声场上的处理。座席区的灯光要求尽量昏暗点,用暖色调的光源(小功率灯泡,蜡烛等)作为其主要光源,以营造种很“暖”的氛围。

3.KTV包厢

KTV包厢为团体顾客而设,设有视听设备、电脑点歌系统及沙发、茶几等。在一些娱乐城内,卡拉OK和KTV包厢通常以大厅和包房的形式出现。

(1)界面处理及材料选择。KTV包厢的设计都应讲究声学处理,KTV包厢之间、KTV包厢与大厅之间都应不相互干扰。顶棚和隔墙的总隔声能力均应为60分贝左右,可以采用24毫米厚砖墙或双层100毫米加气混凝土块隔墙隔音。双层纸面石膏板(2×12毫米)双排龙骨,中空50毫米内填岩棉,但不能形成声桥。所有隔墙都应与楼板相连接,不能有缝隙。目前很多歌舞厅中隔声效果不好,大多数是由于隔墙与楼板没有连接。KTV包厢可以采用织物软包达到吸声、隔音的效果。组合扬声器和低音扬声器都要放置在结构地面或安置在坚固的支架上;悬挂扬声器的悬挂支架和支点应牢固,不能产生震动,否则会使音质受到损害。KTV包厢尽量不要采用正方形和长宽比例为2∶1的房间形式。卡拉OK厅和KTV包厢的屏幕及织物都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通道和安全出口都应达到防火、防灾要求。

(2)包厢大小设计。小、中、大包厢的黄金设计比例应该为:48%、37%、15%。另外可设容纳人数在50人以上的特大VIP包厢1~2间。小包厢设计面积为8~11平方米,中包厢为15~18平方米,大包厢为24~30平方米,特大包厢在55平方米以上为宜。

4.声光控制室

声光控制室是歌舞厅和KTV包厢的声频、视频和照明的控制中心。各项设备越来越复杂且数量增多,操作人员也不断增加,因此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其位置应在舞台正前方,操作人员能够通过观察窗直接看到和听到舞台和舞池的表演。

(二)歌舞厅的设计规范

1.声场

歌舞厅的声场区别于一般剧场、厅堂的最大特点有下列三点:

(1)它具有一个大面积的表面光滑的舞池,是个强的声反射面。(www.xing528.com)

(2)舞池上部的顶棚处有灯架,它集中了歌舞厅的大量技术设备,艺术照明灯具,表演照明灯具,声、视频设备等。因此舞池是视、听中心,是歌舞厅的心脏。

(3)舞池和舞台共处在同一空间中,组成的空间(声场)代表着歌舞厅的音质特点。

2.声学系统

歌舞厅的声学系统是由传声器(自然声源)所在的受声场和扬声器的扩声场以及扩声设备所组成。扩声场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听到的声音频率特性的好坏、声场分布的均匀性以及产生声干涉等各项声学特性指标的好坏;受声场的最大影响会引起声反馈(产生啸叫),严重降低传声增益。而这两个声场是由建筑声学和装饰工程形成的,也就是由室内设计决定的,因此歌舞厅的室内设计要充分表现其特殊性和功能。良好合理的建筑声学设计是歌舞厅室内设计的基本内涵,也是搞好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基本保证。所以,歌舞厅的设计、施工(包括室内的建筑声学和装饰、扩声、灯光系统)不宜交给些没有技术力量、科学手段的单位或个人来设计、施工。

扩声设备的组成:(1)传声器;(2)调音台;(3)均衡器;(4)压缩(限幅)器;(5)效果器;(6)声音激励器;(7)电子分频器;(8)功率放大器;(9)扬声器。

3.灯光系统

灯光系统由电源开关柜(板)、流管调光柜、调光控制台、灯光控制器、基础照明灯具、效果灯具、特殊效果灯具、表演用灯具以及音信号组成。

(1)基础照明灯具。常用的有白炽灯(多数为筒灯)、荧光灯、气灯、卤灯、霓虹灯及蜡烛等,它们与室内设计形成整体风格。

(2)效果灯具

①灯体旋转的灯具。其光柱和光斑的运动可产生强烈的动感,这类灯具有宇宙灯、多头炮弹灯、多层向转灯、多向飞碟灯、莲花灯等。

②光源反射镜运动的灯具。多数可以进行声控,其光斑跳跃或回转可以与音乐的节奏一致,产生艺术效果和气氛。这类灯具有激光幻光扫描灯、魔鬼灯、月星灯以及些单光源多反射镜构成的效果灯具。

(3)特殊效果灯具。这类灯具有频闪灯、紫外光灯、激光效果灯、电脑灯等能增加特殊的、绚丽的迷人效果。

(4)表演用灯具。为舞台表演用,其要求同剧场舞台相同,应有适当数量的面光、侧光、顶光和回光;可以用中小型的筒灯、射灯、聚光灯、柔光灯和追光灯。

灯具布置应对称分布,光斑能覆盖舞池。灯光的色彩变化和动感是为音乐、舞蹈服务的,为歌舞厅的风格和艺术效果的整体服务的。

各种灯具编组应满足快慢节奏的多类音乐的要求,每首曲子(每种舞步)都必须有1~3种效果灯具或特殊效果灯具,产生1~3种和谐的变化和运动。其节拍和色调应与曲子的内涵相协调。频闪灯用于舞曲,每次不宜连续超过两首曲子;紫外光灯应间断启闭,在照射强度满足标准的前提下每晚照射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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