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敦元(1902—1975),安徽绩溪县人,著名经济学家。192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25年留美,获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胡敦元博士在国外积极参与组织进步活动。1927年,加入美国共产党。抗战爆发后,他组织了华侨抗日救国总会,并参与组织了美国援华委员会。“四一二”事变之后,他和众多爱国学子一道开展了“反蒋”运动。麦卡锡主义泛滥时,胡敦元博士受到联邦调查局和非美活动委员会的黑名单调查。1951年,胡敦元博士由美回国,先在外贸部,后在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作。曾经参与过《毛泽东选集》的翻译工作。
胡敦元教授在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完成的博士毕业论文The liquor Tax in the United States 1791—1947(《美国酒税研究1791—1947》)于1950年正式出版。这部专著是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推出将该学院所有博士论文出版举措之后,出版的博士论文系列专著的第一部,[63]几乎涵盖了联邦酒税的方方面面。其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论文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回顾了美国联邦政府对酒征收消费税的历史,并深刻剖析了社会公众对酒税的态度变化以及联邦财政对酒税收入依赖的变迁。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之初,在财政上捉襟见肘。为了增加联邦收入,尤其是为了清偿独立战争中欠下的债务,在首任财政部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力推下,国会于1791年通过了《国产酒税法案》(也被称为威士忌法案),对用小麦酿造的酒类征收消费税。可以说,1791年开征的酒消费税是美国最古老的税种,也是美国建国初期尝试建立联邦税收体系的实验税种。对威士忌征收消费税引起了西部农民的不满,他们开始抵制纳税并引发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威士忌暴乱。托马斯·杰斐逊就任总统后,于1802年取缔酒消费税。1812年,由于战争引起财政亏空,联邦政府再度开征酒消费税。这次开征延续了五年,至1817年再度取缔,此后直到美国内战爆发,联邦政府都没有征收过酒消费税。1862年,由于内战导致的财政紧张促使联邦政府三度开征酒消费税。这次开征一直延续到今天,即使在禁酒令时期,联邦政府仍保留了对烈酒的征税。在这部著作中,胡博士详细回顾了美国联邦酒消费税的历史并提出,19世纪酒税的征收主要出于筹集财政收入的考虑,对其健康效应的影响则鲜有讨论。之后,尽管酒税“寓禁于征”的作用日益突显,但要寻求财政收入与健康效应“双赢”的税率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二,文章从税制要素和税收征管的角度,探讨了如何设计一个好的酒消费税制。对此,胡敦元教授不仅探讨了对酒征税的最优税率问题,也探讨了从量税和酒执照税以及这些征收方式对酒生产商行为的影响以及对政府税收收入的影响。(www.xing528.com)
其三,胡敦元博士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探讨了如何防范逃避税。逃避酒消费税,在内战期间及之后的一段时期广为盛行。据估计,约一半以上的酒没有被征税。1868年,联邦政府将酒税的税率削减了75%,但税收却大幅增加。胡敦元教授认为,增加的税收一部分归功于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因为税制中新增了防范税收逃避措施。他还以美国内战时期三度开征酒消费税为例,探讨了对酒的存货设置一个最低税率的必要性,以防止不法商人存货居奇。
胡敦元教授的博士论文,很有可能是历史上第一部以美国酒税为研究对象的学术著作。这部著作充分揭示了酒税对于美国社会影响之深远,酒税与政府收入、酒行业以及消费者关系之复杂,民众对于酒税态度之矛盾及变迁,联邦政府在酒税政策方面之纠结和在税制设计方面之考量,为后世学者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基础。这部著作问世于1950年。65年后(即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授权胡敦元博士任教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作为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设立的唯一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专门从事烟税、酒税和含糖饮料税的研究与政策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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