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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美投资与BIT:初心传承之路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8年,中美两国正式启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美两国期待通过BIT来促进双边投资,保护各自企业的海外利益。中美两国应当在谈判中保持灵活性,兼顾双方利益,尽快完成BIT谈判。崔凡介绍了美国2012年BIT范本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分析了中美BIT谈判中,中方应采取的立场。中国应从改善现有投资营商环境、强化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应诉基础、降低透明度缺失带来的负面影响等方面,积极应对中美BIT中透明度要求的争议。

中国对美投资与BIT:初心传承之路

中美两国之间虽然存在经贸摩擦,但经贸合作潜力巨大。2008年,中美两国正式启动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中美两国期待通过BIT来促进双边投资,保护各自企业的海外利益。桑百川(2011)认为,中美两国投资协定谈判的立场,在国际金融危机后逐步趋于一致。虽然在国民待遇和投资转移条款方面存在分歧,但这并不是谈判的重大障碍。中美两国应当在谈判中保持灵活性,兼顾双方利益,尽快完成BIT谈判。[67]2012年,美国正式发布了BIT范本,取代其2004年发布的范本。同年,中美重新启动BIT谈判。崔凡(2013)介绍了美国2012年BIT范本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分析了中美BIT谈判中,中方应采取的立场。[68]他认为美国2012年BIT范本修订中,涉及国家主导型经济体的内容对中方的影响有限。面对国际投资协定中准入前国民待遇条款日益增多的形式,他认为中国应该对多哈部长宣言第22段倡导的基于肯定清单的准入前国民待遇持支持的态度,并与美国及其他经济体展开投资自由化谈判。卢进勇(2014)也对BIT 2012年范本的内容、特点与意义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在中美和中欧BIT谈判中,中方同意把“前负模式”作为谈判的基础和框架,是我国自加入WTO以来在涉外经贸谈判中的一个重要突破与创新。[69]

2015年,中国国有企业在美投资遇到了严重障碍,表现为对美直接投资的比重不断下降。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设立,使得中国国有企业在美国的并购行为受到极大阻碍。屠新泉(2016)指出,在政府层面,中国应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作为对美国安全审查的反制措施;在企业层面,中国企业应积极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0]

中美BIT谈判至2017年临近尾声,但是在负面清单、国有企业、透明度和安全审查等问题上,双方仍未达成共识。刘斌(2017)对BIT谈判中的透明度问题进行了研究。[71]他指出,美国不断提高对透明度的要求,而中国目前并不具有大幅提高国内透明度标准的实力。中国应从改善现有投资营商环境、强化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应诉基础、降低透明度缺失带来的负面影响等方面,积极应对中美BIT中透明度要求的争议。(www.xing528.com)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贸竞争从货物贸易转向了服务贸易。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其服务贸易与投资关系引起了广泛关注。李杨等(2012)分析了服务贸易在中美两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对于中美两国服务业贸易与投资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并针对促进中美服务贸易与投资发展提出了建议。[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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