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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志(修订本)》:劳动就业情况及发展历程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66年前劳动就业由民政科(局)主管,1968年4月,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民政组(局)管理,1981年9月成立县劳动局,分归劳动局主管。此后,每年向中央、省、地等企事业单位安排一批青年、退伍军人进厂就业,县内用工也逐年增多。1976年闲散劳动力和不属于动员下乡的病残青年147人,到手工业管理局、商业、供销等集体单位就业。

《陇西县志(修订本)》:劳动就业情况及发展历程

1966年前劳动就业由民政科(局)主管,1968年4月,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民政组(局)管理,1981年9月成立县劳动局,分归劳动局主管。

解放初,实行固定工和临时雇用工制度,主要安置城镇闲散劳力和待业青年学生。对农村有专长的青年,择优录用。因用工数量小,控制严格。1953年开始,除国家行政机关、学校团体招用职员、工人外,其他各单位招用临时工,劳动力来源主要为城镇闲散、无业人员。1957年全县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为638人。1958年,由于国民经济工作中“左”的错误,片面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高速度,搞全面的“大跃进”,招用了大批农村劳动力,是年县属工业从业人员增至900人。1961年,根据党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精简了大批职工。1962年底,工业从业人员为363人。此后县内所用国家计划内临时工由省民政厅直接分配名额,从吃商品粮人员中招用。1962~1964年,由县民政局介绍县境内用临时工133人。

1964年开始,西北铝加工厂(113厂)等中央、省、地企事业单位迁建陇西,对基建占地过多的社队农村青年作了少量安排。1965年,根据亦工亦农的指示精神,从农村解决了铁路建设和西北铝加工厂用工500人,白银棉纺厂22人,公请代课教师20人,其他临时用工50人。是年底,全县临时用工310人。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工厂等企事业所需劳动力日趋增多,1968年西北铝加工厂、第十冶金公司四公司、机电公司、二五七处、省交通厅、农师等18个中央、省、地单位和县内厂、站使用陇西县亦工亦农临时工、合同工2128人。(www.xing528.com)

1971年开始吸收录用工人。是年根据国务院〔1970〕5号文件精神,录用70级及其以前高、初中毕业生355人充实财贸队伍和陇西氮肥厂等单位的用工。此后,每年向中央、省、地等企事业单位安排一批青年、退伍军人进厂就业,县内用工也逐年增多。1972年,根据国务院〔1971〕91号文件关于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的通知,全县使用的966名合同工、临时工中830名被转为固定工。1976年全县分两批完成了700名中央、省地属企业招工任务,新招工人中农村青年250人,占招工人数的35.7%。1977年开始不从社会上招工。1978年开始,对退休、死亡职工,允许一名子女顶替工作,1979、1980两年安排此类职工子女76人。厂矿、建筑等单位使用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为轮换工、合同工。1982年改招收固定工为招聘合同制工人。198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人数为19302人,其中固定职工16451人,合同制职工1336人,其他职工1515人。中央直属企业、事业机关职工8818人;省属企业、事业机关2239人;地属企业、事业机关993人;县及县以下企业、事业机关7252人。

待业安置,1969年6月开始,城镇高、初中毕业的知识青年响应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到农村安家落户,先后安置下乡知识青年2963人。1976年闲散劳动力和不属于动员下乡的病残青年147人,到手工业管理局、商业、供销等集体单位就业。下乡青年开始分批回城安排工作,是年有415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被录用为工人。至1978年有1839名下乡知识青年安置就业。1979年以来,城镇人口增加,待业青年逐年增多。为解决更多的城镇待业青年就业,1982年县政府设立劳动服务公司,开展就业登记,指导劳动就业;采取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形式,举办生产、服务事业,直接安置待业青年就业;选派和输送临时工、季节工,组织就业前培训,为待业青年创造就业条件;完善社会劳动组织,调剂社会劳动力。部分机关、企业办起了待业青年服务门市部,组织待业青年投入城镇集体、个体经济和社会服务等第三产业中。1982~1985年,省、地、县属企业分别安置待业青年1856人就业。其中,省属企业732人、地属企业30人、县属企事业1094人。年底,全县还有待业青年28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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