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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志:检验检疫志成果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出境植物产品主要包括杂粮杂豆、鲜水果、中药材和新鲜蔬菜等,另外还有少量玉米、杏干、紫苜蓿等出境。“三检”合一前,甘肃商检局负责出境植物产品检验工作,兰州动植物检疫局负责出境植物产品检疫工作。上述产品出境时,企业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产品用途,明确“饲用”或者“食用”。

甘肃省志:检验检疫志成果

甘肃省出境植物产品主要包括杂粮杂豆、鲜水果中药材和新鲜蔬菜等,另外还有少量玉米、杏干、紫苜蓿等出境。“三检”合一前,甘肃商检局负责出境植物产品检验工作,兰州动植物检疫局负责出境植物产品检疫工作。“三检”合一后,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动植检部门统一管理甘肃省内的出境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

一、杂粮杂豆

1956年,国家对外贸易部发布《粮谷、豆类、油菜籽暂行标准》。1987年,甘肃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甘肃商检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甘肃省出口蚕豆扁豆、豌豆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包装、合同、报检等内容进行了规定。1988年,国家商检局发布ZBB23012《出口蚕豆检验规程》、ZBB23015《出口小扁豆检验规程》和ZBB23014《出口芸豆检验规程》等标准,用于指导出口杂豆检验工作。1989年,甘肃商检局下发《甘肃省出口粮油、农副特产品及中药材批次管理办法》。1991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粮谷饲料检验工作的通知》(国检检〔1991〕259号),对出口粮谷、豆类、油籽油料、植物源性饲料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做了规定。1999年,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批准发布〈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名词术语〉等56项行业标准及废止〈出口扁豆检验规程〉等76项临时行业的通知》(国检科〔1999〕365号),自2000年5月1日起,出口粮油饲料等采用新标准。

2000年之后,该类产品的检验检疫依据主要为《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7号令)、《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9年第118号)、SN/T 0800.1《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官方要求。上述产品出境时,企业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产品用途,明确“饲用”或者“食用”。施检人员依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对货物的安全卫生状况、包装状况、贮藏状况及规格、数量、重量等进行现场检验,对有害生物进行植物检疫。样品根据国外官方要求或合同规定送至综合技术中心进行检测。

1976年—2000年,甘肃商检机构出口杂粮杂豆累计3717批、54.1万吨,1995年后出口急剧下降,具体出口检验检疫情况见表3-2-8。2001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历年陆续有杂粮杂豆出口,经检验检疫机构施检的情况见表3-2-9。

表3-2-8 1976年—200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杂粮杂豆检验检疫情况统计表

续表

表3-2-9 2001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杂粮杂豆检验检疫情况统计表

1.荞麦(Buchwheat)

甘肃省荞麦种植主要分布在陇东、天水、定西、会宁等地区,主要出口到日本、荷兰、韩国英国德国等。出口荞麦检验始于1982年,至2000年累计出口271批、34199吨。出口量最多为1993年,6933吨。由于进口国要求进行脱壳处理加工,90年代末出口量逐年下降。2001年—2010年,陇东地区有荞麦出口9批、637.5吨,货值50万美元。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同批货物中包与包之间质量不一;包装缝口不牢固,掺杂使假;不实施批次管理,定量不足。

1992年,甘肃商检局在兰州举行出口粮食、杂粮、杂豆研讨会,统一了商检机构和外贸公司的检验和质量标准,提高了质量意识和粮检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各级外贸公司在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时,都必须附有加工单位检验结果单、公司验收单。在此基础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完善了三级把关制度。

2.蚕豆(Broad bean)

甘肃出口蚕豆检验始于1976年,1992年从出口蚕豆中检出蚕豆象、苜蓿籽蜂,进行熏蒸除害处理合格后放行。至2000年底,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验出口蚕豆1870批、29.12万吨,1990年出口量创历史纪录,达67068吨。蚕豆主要品质要求有年产、外观、水分、杂质、粒度等。

3.扁豆(Lentil)

甘肃出口扁豆检验始于1985年,至2000年底累计检验942批、156846吨,1985年出口创历史纪录,达22859吨。扁豆主要品质要求有年产、外观、水分、杂质、粒度等。

4.芸豆(Kidney bean)

甘肃省出口芸豆检验始于1985年,至2000年底累计检验570批、46225吨。其中1989年出口量最高,达16483吨,主要出口到日本、西欧等国家和地区。芸豆主要品质要求有年产、外观、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异色粒、同色异种粒、异色异种粒、千粒重等。

杂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同一批货物中包与包之间质量不一,未实施批次管理,定包装量不足,掺杂使假,水分超标。1994年,由于收货季节雨水过多导致蚕豆水分过高,各经营公司为抢购货源而逃避产地检验,部分货物在天津港已发霉变黑,部分蚕豆出口后遭受索赔,经营公司损失惨重,1995年出口量急剧下降。

1992年,甘肃商检局在兰州举行出口粮食、杂粮、杂豆研讨会,在会上对生产加工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统一了商检机构和外贸公司的检验和质量标准,提高了质量意识和粮检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按照检验规程和对外贸易合同要求实施检验,完善了三级把关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食用新鲜水果(Fresh fruit)

甘肃省是水果种植大省,出口水果以苹果为主,梨、桃、蜜桃白兰瓜等也有少量出口。

1.苹果(Apple)

甘肃是我国重要的苹果优势产区和生产大省。甘肃苹果出口自1975年开始,由甘肃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组织货源,调天津口岸检验出口,主要品种包括红元帅、红星、红冠(统称花牛)。主要产区为天水(含现陇南市礼县、西和县)、平凉、兰州,主要销往香港。1975年—1993年共检验出口苹果近13560多吨。1993年—1999年,由于受储藏条件、常温运输等方面的影响,加之国内市场销售量价齐升,甚至出现价格倒挂,花牛苹果处于出口停滞期。2000年起,鲜苹果再次出口,2003年10月,天水市富天果业公司生产的43.4吨、货值1.3万美元的花牛苹果销往阿曼,实现了甘肃省苹果的首次直接出口。自此,甘肃省苹果出口跨入“快车道”。“十五”(2001年—2005年)期间,全省共出口苹果258批、6926吨,货值289万美元;“十一五”(2006年—2010年)期间,全省出口苹果共计3596批、14.03万吨,货值1.02亿美元。甘肃省出口苹果品种主要为红元帅、秦冠、嘎啦、富士等,出口对象主要为东南亚、哈萨克斯坦、印度、尼泊尔、俄罗斯、英国、荷兰、德国和智利。

1992年,兰州动植检局对敦煌市发生的苹果蠹蛾进行疫情调查和监测。1994年,根据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的安排,兰州动植检局对甘肃省兰州市、酒泉地区苹果蠹蛾疫情进行监测。分别在兰州、酒泉的360多亩果园设监测点5处、挂诱捕盆35个,检查140多次,仅发现梨小食心虫等7个目20多种昆虫,未发现苹果蠹蛾。

2005年7月,平凉检验检疫局和天水检验检疫局分别对辖区苹果主产县区的果园建设、苹果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指导,对生产管理较好的30个果园和14家果品加工、生产企业进行了注册登记。2007年,随着质检总局《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7〕699号)的下发,平凉检验检疫局和天水检验检疫局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开展了注册登记。截至2010年底,甘肃省共注册登记出口水果包装厂52家,注册登记出境水果果园148个、22.4万亩。2008年,平凉检验检疫局为坚决遏制苹果蠹蛾蔓延,确保辖区出口水果质量安全,向各出口水果加工企业和果产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苹果蠹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平检发〔2008〕43号)。(www.xing528.com)

2009年,平凉检验检疫局申请甘肃省科技厅项目——《针对出口欧盟苹果的农药残留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控体系研究》并获得立项。同年4月26日—27日,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对平凉市静宁县和泾川县的出口苹果种植基地和加工厂进行了现场考察,认为甘肃出口果园管理和水果质量非常好,并从进一步查清果树腐烂病病原和完善加工设备方面提出了建议。2010年10月,加拿大和智利分别对甘肃省苹果果园和包装厂进行了审核,加拿大未通过,智利允许甘肃苹果出口。同年,平凉局多次在出口俄罗斯、泰国、越南、智利等国的鲜苹果上检出一般性有害生物螨类,检出比例约为2%~5%。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出,避免甘肃省出口鲜苹果由此被采取紧急检疫措施,甘肃检验检疫局下发《关于多次从出口鲜苹果中检出螨类的警示通报》(甘检动函〔2010〕7号)。

1975年—1993年,出口苹果不合格率平均为12%,主要原因为:机械伤(碰压伤、刺伤)和食心虫伤,着色不良和腐烂果超标等。2000年—2010年出口苹果共检出17批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18%,其中检验不合格为11批,主要包括品质规格、数重量不合格等;检疫不合格为6批,主要原因为检出红蜘蛛及桃小食心虫。

甘肃省出口苹果检验检疫情况见表3-2-10。

表3-2-10 1975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鲜苹果检验检疫情况统计表

续表

2.其他水果

甘肃省出口的其他水果主要包括鲜梨、桃、李、葡萄、白兰瓜等。出口其他水果检验检疫情况见表3-2-11。

出口梨主要集中在天水检验检疫局和平凉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桃、李和葡萄主要来自于天水地区。白兰瓜于1958年出口,仅1批、20吨。

表3-2-11 1958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其他水果检验检疫情况统计表

三、新鲜蔬菜(Fresh vegetables)

2000年之前,甘肃省有少量蘑菇土豆等蔬菜出口。2000年之后,甘肃省出口新鲜蔬菜主要为兰州高原夏菜和酒泉新鲜洋葱。主要出口地区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东南亚等。

兰州高原夏菜的产区主要分布在榆中县的宛川河流域和二阴地区,皋兰县的西电灌区,永登县的庄浪河流域、秦王川和二阴地区,红古区的湟水河流域,七里河、西固区的平台地和二阴地区。由于上述地区海拔高差大,光照充足,热量适中,昼夜温差大,非常有利于农作物有机物积累,所产蔬菜品质好。加之兰州降雨量少、气候干燥,生态优势明显,病虫害少,适合生产安全无污染的优质农产品,质量水平一直排名全国前列。兰州高原夏菜的品种主要包括花椰菜、西兰花、甘蓝等20多个种类200多个品种。

酒泉洋葱种植面积稳定在16万亩左右,年产量100万吨,占全国洋葱产量的十分之一,是我国最大的优质洋葱生产基地。“酒泉洋葱”实施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规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均衡上市、统一配车发运,规范洋葱市场秩序”为内容的“五统一、一规范”品牌推进措施,被甘肃省商务厅确定为全省洋葱统一品牌。

2000年—2010年出口检验检疫情况见表3-2-12。

表3-2-12 2000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新鲜蔬菜检验检疫情况统计表

四、中药材(Chinese herbs)

1987年,甘肃省有少量中药材出口,包括五倍子大黄、甘草粉等。1987年—1999年,甘肃省中药材出口较为稳定。2000年之后,甘肃省出口中药材主要包括甘草、大黄、黄芪以及当归等,中药制品主要为甘草浸膏、甘草粉等,主要出口国家为韩国、美国。出口检验检疫情况见表3-2-13。

20世纪90年代,兰州动植物检疫局要求中药材储运仓库每年定期进行熏蒸除虫工作,保证储存的中药材不被仓储害虫为害。1996年9月26日,对熏蒸除虫工作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具体规定了熏蒸次数、熏蒸药剂及其浓度、熏蒸时间等,以及对药剂残渣的无害化处理。

表3-2-13 1987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境中药材及制品检验检疫情况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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