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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商检机构和动植物检疫机构的人员管理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商检机构、动植物检疫机构和卫生检疫机构在成立之初人员都归属地方管理,后收归国家地方部委垂直管理为主,地方协助管理。“三检”合一后,甘肃检验检疫机构人员实行分级管理。1975年1月,兰州商检局恢复县级建制,人员归口甘肃省外贸局管理。由于人数较少,没有设立老干部管理机构,仅在人事处指定一人负责此项工作。

甘肃省商检机构和动植物检疫机构的人员管理

甘肃省商检机构、动植物检疫机构和卫生检疫机构在成立之初人员都归属地方管理,后收归国家地方部委垂直管理为主,地方协助管理。“三检”合一后,甘肃检验检疫机构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厅局级干部以垂直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其他干部由甘肃检验检疫局党组管理。部分处级领导岗位实行事前审批和备案管理。甘肃检验检疫机构的人员管理主要包括公务员队伍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管理三个部分,具体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

一、公务员队伍管理

甘肃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各项制度,通过多种举措加强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严格执行逢进必考的原则,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在后备干部培养中坚持岗位锻炼、基层磨炼。认真推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全面培养锻炼干部,通过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完成工作任务的综合能力显著加强。

1957年,兰州商检处成立。1960年,兰州商检处更名为兰州商检局,受甘肃省对外贸易局管理。“文革”期间,商检机构被撤销,人员调离,仅在甘肃省农副产品贸易公司下属的外贸组保留3人。1973年,兰州商检局恢复,人员由甘肃省进出口公司管理。1975年1月,兰州商检局恢复县级建制,人员归口甘肃省外贸局管理。1980年,兰州商检局实行以国家商检总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上由甘肃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代管。1984年1月,甘肃商检局升格为厅(局)级机构,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以中央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归口甘肃省经济委员会管理,可向甘肃省政府汇报工作。

1985年7月29日,根据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精神和改革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国家商检局分党组发布通知,将处级干部下放各地商检局自行管理。

1986年,为了改变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不合理现象,甘肃商检局在各处、室推行岗位责任制,实施“三定两查一看”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即:由各处室领导向局领导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定监督管理指标,定检验工作任务,定自身建设要求;查服务态度,查工作质量;看谁对扩大外贸出口、多创外汇做出的贡献大。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完不成任务或发生差错事故的,要认真分析原因。

1987年,甘肃商检局印发《甘肃商检局职工休假暂行办法》,规定,甘肃商检局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参加工作满十年者,都可享受休假待遇。

1988年,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国家商检局对商检系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对局级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地商检局负责对本局处级干部进行管理,其他各类干部根据岗位实行以敢为责任制为核心的内部分级管理。规定局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届任期4年,对处级干部可实行聘任制、考任制、委任制或见习制等多种形式。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和审计工作的处级干部任免,应事先征求国家商检局的意见。对新调进的人员可以实行试用期,试用后不合格的,可调整其工作或不调进(不接收)。

1989年,甘肃商检局对内部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将原来的五处一室改设为八处一室。之后,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配备了17名处级领导干部。

1991年5月,国家商检局召开全国商检人事工作会议,对加强商检人事工作提出了七点意见:一是要搞好领导班子建设,二是要切实抓好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和培养工作,三是要做好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四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五是要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六是要进一步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七是要继续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6月和7月,国家商检局相继印发《关于商检系统局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交流的通知》《关于做好商检系统干部任免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商检系统局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的通知》《关于报送局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对商检系统的干部交流、后备干部培养、青年干部培养等工作进行了加强,明确人事、财务、监察审计处(室)正副处级领导的任免需事先征得国家商检局的同意,其他处级干部任免后均应及时报国家商检局备案。6月上旬—9月底,根据国家商检局《关于对处级干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甘肃商检局成立了考核小组,对所属17名处级干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了考核。11月4日,国家商检局为甘肃商检局下达5名招工指标,解决甘肃商检局职工待业子女工作。11月29日,国家商检局批复甘肃商检局《关于申请增加录用干部指标的请示》,同意甘肃商检局按照甘肃省人事局〔1991〕30号文《关于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中择优录用干部的通知》要求,录用7名多年从事甘肃商检工作的以工代干人员为干部。截至1991年底,甘肃商检局共有离退休干部3名,其中地级干部1名,县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1名。由于人数较少,没有设立老干部管理机构,仅在人事处指定一人负责此项工作。

1992年2月,国家商检局下发《中共国家商检局党组干部管理办法》,明确甘肃商检局的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国家商检局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是年,甘肃商检局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标准,解决了部分处室领导长期以副代正的问题,有计划地进行了干部交流,并为先设置的行政科、财务科、商检设备西北维修中心、家电安全性能检测等单位及时选拔配备了领导干部。

1993年1月,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激励广大职工奋发向上,甘肃商检局首次开展了先进表彰活动,对1992年度表现突出的2个先进集体和2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5月,落实国家商检局《关于商检系统处级干部任免、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人事处副处长,监察、审计处(室)的正副处长(主任)和杭州培训中心副主任的任免不再征求国家商检局的意见。7月14日,国家商检局为甘肃商检局下达接收199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编制2名。8月底,根据甘肃商检局《关于深化内部改革的几点意见》,甘肃商检局根据当年的进出口计划并参照上年完成的工作量,确定了各单位的岗位、编制和人员,进一步激发了职工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1994年,甘肃商检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是年,甘肃商检局共选拔调配副处级以上干部4名、科级干部3名,对各地区商检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12月,甘肃省劳工局批复了甘肃商检局关于征地招工的批复,同意甘肃商检局因征地需要,招收城关区雁滩乡大雁滩村剩余劳动力14人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1995年2月7日—3月上旬,甘肃商检局对局机关17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9月29日,甘肃商检局制定了《录(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甘肃商检局录(聘)用工作人员一律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同时,规定了录(聘)用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考试考核的方式及使用期限及回避制度。10月13日,印发《甘肃商检局待岗人员管理办法》,对2名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较差的工作人员给予待岗处理。

1996年,甘肃商检局对1名待岗的工作人员解除待岗,重新安排工作,对另一名待岗期间不思悔改的工作人员限期调离,不执行后给予辞退。是年,甘肃商检局相继印发《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和《职工出勤考核暂行办法》。

1997年,根据国家商检局批复的甘肃商检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甘肃商检局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配齐了处级干部31名、科以下干部108名,制定了《甘肃商检局机构设置及业务范围方案》。是年,根据国家商检局关于各直属商检局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改行机关工资制度的要求,甘肃检验检疫局对97名列入行政编制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机关工资套改。套改后,与原事业工资相比,全局人员平均降工资140元。

1998年6月,根据国家商检局要求,甘肃商检局、兰州动植物检疫局和兰州卫生检疫局成立“三检”临时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在国家商检局有关机构改革方案下达和实施前,严格控制人员调动和干部提拔。

1999年8月“三检”机构合并,按照国家检验检疫局干部职务任免管理有关规定,甘肃检验检疫系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甘肃检验检疫局的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以及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务干部由国家检验检疫局管理为主,甘肃省委协助管理。甘肃检验检疫局内设及其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处级及以下干部由甘肃局党组管理。甘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的任免要事先征得国家局同意。甘肃检验检疫局内设及其分支机构及事业单位的正职和人事处副处长、监察室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的任免要向国家局人事司备案。人事司在收到材料后,一个月内不提异议的,方可宣布任免决定。甘肃检验检疫局内设机构和办事处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免,由人事处根据情况提出任免建议,进行考核后报甘肃检验检疫局党组审批、任免。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及分支机构科级干部的任免,由所在单位提出任免建议并经同意后,由人事处组织考核,也可委托各事业单位、分支局或与上述单位共同组织考核后,报甘肃检验检疫局党组审批、任免。是年,根据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原“三检”31名处级干部被安排到合适岗位,对6个副处级岗位进行了公开选拔,改善了领导班子的专业和年龄结构,开辟了检验检疫干部制度改革的先河。10月1日,“三检”财务并账后,按照国家检验检疫局规定,对机关人员实行统一工资标准。

2000年“三检”合并之初,为适应检验检疫新机构、新职能提出的新要求,同时规范内部管理,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印发了63项管理制度,其中,涉及人事管理的就有10项。主要包括:《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职工出勤考核办法(试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十项职责和八项制度》《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住院医疗费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离退休人员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办法(暂行)》《职工休假管理办法》《聘用临时工管理办法》《待岗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执行〈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核验收,甘肃检验检疫局干部人事档案达到三级标准。

2004年5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对空缺的8个副处级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

2005年7月,甘肃检验检疫局设立离退休干部处,与人事处合署办公。2005年底,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甘肃检验检疫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集中开展了《公务员法》培训和考试。同时,根据《公务员法》对局内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

2006年9月底,甘肃检验检疫局印发《甘肃检验检疫局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成立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对《公务员法》进行了学习贯彻,组织完成了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备案登记表的填报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等文件,确定职务与职别,完成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11月,开展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争上岗工作。

2007年,根据中央公布的《根据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质检总局相关要求,甘肃检验检疫局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首次集中报告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工作。3月6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肃局成立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开展工资套改工作。5月9日,印发《甘肃检验检疫局选拔任用副调研员的实施意见》,规范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7月30日,印发《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要求把离退休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2009年3月,制定《民主推荐副处级后备领导干部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民主推荐和民主选拔,建立起后备干部队伍。推荐5名同志参与竞争选拔直属检验检疫局副厅级领导干部,1名同志通过选拔交流至宁夏检验检疫局任纪检组长。是年,经质检总局考核验收,甘肃检验检疫局干部人事档案达到一级标准。

2010年6月8日,制定印发《科级干部晋升(聘)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12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商检机构

1957年兰州商检处成立之初,就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此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直处于停顿状态。1987年,根据国家商检局文件精神,甘肃商检局重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同年6月19日,甘肃商检局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同年7月4日,国家商检局成立甘、宁、青三省区商检系统联合专业技术职务临时评审委员会,甘肃商检局局长陈鹏任主任委员。同年7月10日,甘、宁、青三省区商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临时评委会分别在兰州、银川西宁先后召开了4次专业技术评聘工作会议。1987年间,临时评委会先后认定甘肃商检局25名干部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6名干部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16名干部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3名干部取得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2名干部分别取得高级经济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988年3月5日,甘肃商检局印发《专业技术岗位责任制(试行)》,3月15日,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4月8日,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是日,甘肃商检局聘任53人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经济师1名,工程师25名,经济师6名,助理工程师16名,助理经济师3名,技术员1名。8月15日,根据甘肃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通知精神,聘任1名干部为会计师,1名干部为助理会计师。11月16日,经国家商检局批准,甘肃商检局成立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2月10日,同意2名干部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名干部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12月21日,制定《甘肃商检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步入正常化、制度化。

1989年5月29日,聘任2名干部为助理工程师。1989年12月底,根据国家商检局《对专业技术干部进行任期考核的通知》,甘肃商检局对聘任期已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任期考核。1990年11月29日,根据国家商检局通知精神,甘肃商检局有1名干部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991年3月20日,根据国家商检局《关于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补缺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甘肃商检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5名干部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2名干部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1名干部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同年5月2日,决定聘任1名干部为高级工程师,5名干部为工程师,2名干部为经济师,1名干部为助理工程师。

1991年底,根据国家商检局《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要求,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任期考核。参加考核人员80人,占应考核人员84人的95.2%,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7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1人。按类别分,工程类65人(高级2人,中级30人,初级33人),经济类15人(中级7人,初级8人),未参加考核的4人(学习1人,参加农村社教3人)。在考核的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2名干部为高级工程师,30名干部为工程师,8名干部为助理经济师,4名干部为技术员,1名干部为会计师,1名干部助理会计师,1名干部为助理馆员。

1992年12月18日,经国家商检局批准,甘肃商检局2名干部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名干部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1993年3月2日,甘肃商检局决定聘任1名干部为高级工程师,11名干部为工程师,3名干部为经济师,5名干部为助理工程师,2名干部为助理经济师,2名干部为助理工程师。3月19日,甘肃商检局确定8名干部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11名干部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名干部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www.xing528.com)

1995年10月31日,经国家商检局批准,甘肃商检局9名干部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名干部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是年,甘肃商检局共聘任8名干部为高级工程师,3名干部为经济师,9名干部为工程师。3名干部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10名干部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2名干部取得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3名干部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1996年,聘任2名干部为助理经济师,3名干部为助理工程师。1998年6月9日,经国家商检局批准,3名干部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7月22日,同意6名干部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1名干部取得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7月10日,聘任3名干部为高级工程师,6名干部为工程师,1名干部为助理经济师。

表10-1-4 1987年—1998年甘肃商检局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情况一览表

续表

注:1.统计时间从1987年9月25日甘、宁、青临时评委会对甘肃商检局专业技术干部原有职称复查结果通知文件开始,至1999年8月。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以任最高职称时间统计。

2.动植检机构

1992年9月,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批准,兰州动植检局调入专业技术干部13名,其中高级兽医师3名,兽医(农艺)师5名,助理兽医(农艺、会计)师5名。1993年6月,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下达兰州动植检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限额4名,中级10名,同时聘任高级兽医师1人。兰州动植检局聘任高级兽医师2人,兽医(农艺)师5人,助理兽医师(农艺师)5名。10月,经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批准,兰州动植检局成立兰州动植检局初评会。1994年4月,经兰州动植检局初评会推荐,国家动植物检疫局高评会评审1人具备兽医师资格,批准1人具备农艺师资格。1995年,经兰州动植检局初评会推荐,国家动植物检疫局高评会评审1人具备高级农艺师资格,1996年1月聘任。同年11月,聘任1人为主管医师。1996年11月,经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批准,调整兰州动植检局初评会成员。经初评会推荐,国家动植物检疫局高评会评定2人具备高级兽医师资格,于1998年5月聘任。

表10-1-5 1987年—1996年兰州动植检局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情况一览表

续表

3.卫检机构

1993年7月5日,经卫生检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卫生检疫总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兰州卫检局1人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年11月20日,认定1人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是年,兰州卫检局聘任1人为副主任医师,聘任2人为主管医师,1人为主管技师。1994年6月5日,兰州卫检局聘任2人为检疫医师,1人为助理会计师,1人为检验师。1995年12月12日,经天津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天津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兰州卫检局1名干部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1997年2月4日,经天津片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天津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兰州卫检局1名干部取得卫生主管医师任职资格。10月10日,兰州卫检局聘任1人为主管检验师。12月16日,兰州卫检局聘任1人为主管检验师,1人为会计师,1人为检疫医师。

表10-1-6 1993—1997年兰州卫检局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情况一览表

续表

4.检验检疫机构

2000年10月13日,根据国家检验检疫局《关于成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批复》,甘肃检验检疫局成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同年11月3日,根据国家检验检疫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批复》,甘肃检验检疫局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为:正高级1名(工程系列),副高级10名(工程系列6名、农业系列2名、卫生系列1名、经济系列1名),中级23名(工程系列16名,农业系列2名、卫生系列2名、经济系列2名、会计系列1名),初级8名(工程系列5名、农业系列1名、卫生系列1名、会计系列1名)。

2001年,甘肃检验检疫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5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大学学历16人,大专以下学历14人。

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2003年度和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质检人函〔2004〕169号)。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人函〔2005〕226号)。

2005年,甘肃检验检疫局对专业技术人才定期进行科技成果、论文的评选和鉴定。

“十五”期间,甘肃检验检疫系统坚持“学以致用、专业对口、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扩大培训覆盖面”的原则,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稳定,专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在人数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学历层次有了显著提升。截至2005年4月,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5人,其中博士学位2人,研究生学历6人,本科学历18人,大专以下学历10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由2001年的60%提高到72.2%。向质检总局推荐专门业务领域人才9名、国家质检总局优秀中青年专家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1名。

2006年11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向质检总局申请,增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人员。是年,经过评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农艺师资格,推荐3名人员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07年,确认1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农艺师任职资格,2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10年,经甘肃检验检疫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表10-1-7 2000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局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情况一览表

续表

注:专业技术人员以最高职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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