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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问题的由来与中国历史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军先后攻陷舟山、虎门、厦门、宁波、吴淞、镇江等地,并于1841年1月26日,强占香港岛。[1]《南京条约》既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清政府被迫签署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也是中英双方关于香港问题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侵略者对于新界地区的觊觎,由来已久。1863年,港英当局官员即提出,应在扼守海港东部入口的鲤鱼门设立炮台。

香港问题的由来与中国历史

◎中英《南京条约》,割占香港

◎中英《北京条约》,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及离岛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以及沿海262个大小岛屿(离岛),陆地总面积约1104.3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约1650.64平方公里。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半个多世纪里,英国政府强迫清王朝签订了三个有关香港的不平等条约,迫使清王朝将香港地区或割让,或租借给英国。这三个不平等条约,成为中国由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王朝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悲惨历史的见证。

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江宁条约》,即后来所说的中英《南京条约》,割占香港岛。

1840年6月28日,英国军舰封锁珠江海口,英国军队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正式爆发。英军先后攻陷舟山、虎门、厦门、宁波、吴淞、镇江等地,并于1841年1月26日,强占香港岛。1842年8月4日,英国军舰驶抵南京下关江面,把炮口对准南京城(当时称江宁),索要赎城费300万元。在英军船坚炮利的威慑下,清廷被迫以钦差大臣耆英、两江总督牛鉴、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为代表,在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议约四次。在谈判过程中,所有中英文文本条款,均为英方独自起草,且不许清廷代表做任何修改和增删。8月29日,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中英《江宁条约》,即《南京条约》。该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一)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二)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三)割香港岛给英国。其中写道:“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五)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六)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1]

《南京条约》既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清政府被迫签署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也是中英双方关于香港问题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与英国代表议约的静海寺,也就见证了中国近代屈辱历史的开始。

第二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北京条约》,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国门户洞开,西方列强相继侵入中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继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又被迫签下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即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7月3日);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即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10月24日);中英《上海租地章程》(1845年11月29日);与瑞典、挪威之《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847年3月20日),等等。但是,贪得无厌的西方列强并不满足已经取得的特权和利益,妄图进一步剥夺中国的主权,攫取更大的利益。1854年,《南京条约》届满12年。英国借口中美《望厦条约》中之一款:“和约一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的规定,以满十二年可以修订为由,向清政府提出全面修改《南京条约》的要求。英国提出了以下要求:中国全境开放通商,鸦片贸易合法化,进出口货物免交子口税,外国公使常驻北京等。法、美两国也借此分别要求修改条约。清政府没有同意列强的无理要求。1856年,《望厦条约》届满12年。美国在英、法的支持下,也提出全面修改条约的要求,但仍被清政府拒绝。在这个背景下,西方列强决心对中国发动一场新的侵略战争,以达到扩大对中国经济掠夺的目的。由此可见,虽然这次新的侵略战争是以“亚罗号事件”及“西林教案事件”为借口发动的,甚至英国人把它称为“亚罗号战争”,但实质上发动这次战争的目的是西方列强企图进一步扩大10多年前的那次战争的成果,所以把它称之为第二次鸦片战争,还是很准确的。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城火烧圆明园,迫使清政府签订中英、中法《北京条约》而告结束。中英《北京条约》第六款即将九龙司地方一区割让给英国。其中写道:

前据当年二月二十八日大清两广总督劳崇光,将粤东九龙司地方一区,交与大英驻扎粤省暂充英法总局正使功赐三等宝星巴夏礼代国立批永租在案,兹大清大皇帝定即将该地界付与大英大君主并历后嗣,并归英属香港界内,以期该港埠面管辖所及庶保无事。[2]

这段话表明,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前,英方就以维持地方治安为口实,派军队强行占领九龙半岛南部地区,并迫使清政府地方官员劳崇光签订一纸协议,将九龙司地方一区永久租让给英国,租金每年500两白银;只要英国政府按时交纳租金,清政府就不能要求归还这块土地。但是,永久租用九龙并不是英国政府的最终目的。1860年7月,英国外交大臣罗素在发给全权大臣额尔金的信中指示说:

女王陛下政府获悉,巴夏礼先生已为她从中国当局获得九龙半岛的永租权。尽管知道租借会带来眼前的利益,在全面考虑之后,女王陛下政府认为,他们应该取得九龙半岛的完全割让,这是非常称心如意的事情。为此我训令阁下,要竭力实现这一目标。

实现九龙半岛的“完全割让”,就成为英国发动这次侵略战争的主要目标之一。

第三个不平等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及离岛。(www.xing528.com)

英国霸占香港岛和九龙司地方一区之后,对于中国领土的贪欲并没有得到满足,新界地区成为英国的下一个目标。英国侵略者对于新界地区的觊觎,由来已久。1863年,港英当局官员即提出,应在扼守海港东部入口的鲤鱼门设立炮台。英国内阁战争大臣认为,占据新界、九龙,对巩固军事立足点很有价值。1884年,驻港英军少将萨特金提出,英国战争部应当攫取整个九龙半岛,扩展到北面山岭和一些海岛。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清军大败,港英当局认为有机可乘,正式提出展拓界址的主张。香港总督威廉·罗便臣认为,中国皇室和政府已经腐败,各国争先恐后向中国扑来,划分势力范围,这种形势对英国扩大占领中国领土是大好时机。罗便臣宣称:“我不得不郑重指出,调整和扩展本殖民地是十分必要的。‘东方直布罗陀’香港,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安全。”11月9日,罗便臣向英国殖民部递交了拓展界址的信件,信中写道:

虽然难以置信,但我请阁下注意下列事实:加普礁和横澜及其上面的两个有价值的灯塔属于中国。港口的东、西进口鲤鱼门海峡和青洲水道属于中国。鲤鱼门要塞是中国领土。海港北岸方圆二英里之外属于中国。九龙城属于中国。距离维多利亚港只一英里左右的鲤鱼门水域属于中国。

中国本身,或是同中国或英国开战的另一个国家可能登陆珠江北岸或鲤鱼门海峡外的大鹏湾,南下九龙半岛,这不仅对我守军不利,而且很容易从中国领土炮轰维多利亚港,截断粮食供应。

窃以为,香港边界应该推至大鹏湾,从那里伸延到后海湾,至少也得像威斯特利走向那样,以东北面鲤鱼门海峡伸展到九龙背后的山顶,包括珠江口汲水门在内,以确保女皇这块有价值的领土的安全。再者,加普礁、横澜、大屿山和所有香港三英里以内的海岛均应割让给英国。否则,一旦爆发战争,本殖民地将难以防守。

如果女皇陛下政府有意在适当时候介入中日战争,我冒昧祈求上述建议受到仔细考虑。这算不上大计,但在中国从失败中恢复过来之前,应当施加压力

对于拓展香港界址,罗便臣急不可耐,几天后,又发出了第二封信,信中又列举了更“充分”的理由:

如果说割取对岸大陆的一角并完全控制邻近水域,对本殖民地安全和应付欧洲敌人是非常必要的话,更不用说对付中国了。

中国的国力现正处于最低点,但考虑到日本的进步,50年之后,也许20年,中国可能成为一个军事强国,具备足够的技术知识开发它的自然资源。到那时候,如果香港边界仍像现在一样,中国的舰队停泊在九龙湾,周围的山顶和岛屿为中国所有,我们往哪里躲。靠人家发慈悲?……

目前的大好时机一纵即逝。不管日本的成功有多大,不管中国的屈辱有多深,中华帝国资源丰富,潜力巨大,她不会长期安于现状。日本对华战争将激发起全面起义,20年后的中国再不是吴下阿蒙。想做就立刻去做,时不与我。

信中说的“吴下阿蒙”,语出《资治通鉴》卷六十六,原文为:“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及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

吕蒙是三国时期东吴孙权手下的名将,小时候没有机会学习,所以学识浅薄,见识不广,是谓“吴下阿蒙”。后来,在孙权的劝导下发奋学习,学识大有长进,甚至为孙权重要的谋臣鲁肃所折服。可以想见,如果中国强大了,“非复吴下阿蒙”,英国再想拓展香港界址,也就难以实现了。应该承认,这位港督还是很有远见的。需要指出的是,罗便臣所列举的拓展界址的理由,并不完全是他个人的见解。在此之前,英国商人遮打就给罗便臣写信,从几个方面说明了拓展香港界址的必要性。罗便臣显然吸纳了英商的意见。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任何侵略行动,不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背后都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作为支撑。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签署《马关条约》。甲午战争的惨败和《马关条约》的签署,对于腐朽的清王朝是一次致命的沉重打击,它使任何关于“中兴”的幻想都归于破灭。英国显然看到了清王朝摇摇欲坠的历史命运,这是趁火打劫、进一步攫取更大利益的最佳时机。一个月后,英国海陆军联合委员会发表《关于香港殖民地边界的报告》,再次提出拓展界址的要求。这一要求得到了陆海军大臣赞同。

此后,列强瓜分中国的步伐明显加快。1897年11月14日,德国军队强行登陆胶州湾。1898年3月6日,清政府被迫与德国签订了《胶澳租借条约》,又称《德租胶澳专条》,租期99年;3月27日与俄国签订《旅大租地条约》,租期25年,“然限满后,由两国相商展限亦可”;同时,英国向清政府提出了租借威海卫的要求;法国向清政府提出了租借广州湾的要求。据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向英国首相索尔兹伯里报告说:法国已要求总理衙门保证将云南、贵州、广西、广东作为法国的势力范围。这位公使认为,如果法国此项要求得逞,未来展拓香港界址将不可能实现。听到这一消息,英国政府决定以法国租借广州湾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展拓香港界址的要求。3月28日,英国内阁向窦纳乐发出指示:要求清总理衙门作出保证,如果法国租借广州湾,英国随时可以要求展拓香港界址。

1898年4月2日,中英双方就香港扩界问题在总理衙门开始谈判。窦纳乐一开始即对清朝总理衙门大臣奕宣称:“香港殖民地不满足于它目前的界限,希望展拓界址”,“以为保卫香港之计”。刚开始,清政府以为英国的展拓界址的要求很有限,不难满足,所以,第二天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会见窦纳乐时,很爽快地向他表示:  “如果展拓范围不大”,可以“同意”。4月24日,窦纳乐向李鸿章等出示了根据英国外交部的指示而绘制的展拓界址范围的地图。在这张地图上,将大鹏湾到深圳湾一线以南、包括九龙城及许多岛屿在内的大片土地及水域,皆划入拓界的范围之内。英国胃口如此之大,完全出乎李鸿章等人意料,李鸿章等遂坚决予以拒绝。窦纳乐强词夺理,说与德国租借的胶州湾和俄国租借的旅大相比较,他们提出的展拓范围并不大。当李鸿章提出,中国已经同意将威海卫租给英国,意思是与德、俄相比较,英国已经获得更多的利益。而窦纳乐则狡辩说,英国订租威海卫对中国也有利。当年,与西方列强谈判,清政府代表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从来不敢据理力争。这次也是如此,李鸿章等屈从于压力,没有再争辩下去,但提出,坚决反对英国占领九龙城,理由是该处设有中国衙门。

与以往谈判一样,这次的谈判条款《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仍然是由英方代表窦纳乐单方拟就。5月19日,窦纳乐携带这份文本前来谈判。李鸿章等阅后表示同意,仅提出加上“九龙到新安陆路,中国官民照常行走”,“遇有两国交犯之事,仍照中英原约香港章程办理”两句话。至此,双方就拓界问题已达成协议。但因英国政府对谈判结果还是感到不满足,《专条》并未马上签订。5月25日,窦纳乐根据英国政府指示再次与总理衙门会谈,要求修改前议展拓香港界址的范围。其中最重要的是将东面界限由东经114°26'扩大至东经114°30',使整个大鹏湾划归英国控制。这一无理要求,李鸿章等被迫同意。

在谈判过程中,有一个插曲,清楚地暴露出英方的蛮横无理和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在条约正式签订前,6月5日,李鸿章提出,在租借地内,英方不得修建炮台。窦纳乐听后勃然大怒,拍桌咆哮,坚决反对这一提议。李鸿章等无可奈何,再不敢言。

1898年6月9日,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在北京签订。中方签字代表是李鸿章、许应骙,英方签字代表是窦纳乐。其中写道:

溯查多年以来,素悉香港一处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资保卫,今中、英两国政府议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图,展扩英界,作为新租之地。其所定详细界线,应俟两国派员勘明后,再行画定。以九十九年为限期。

此约应于画押后,自中国五月十三日,即西历七月初一号开办施行。[3]

因此,这个条约,1997年6月30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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