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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人、防火负责人与校园内部安全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释义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重点岗位防火责任制。每个单位都应当有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根据这个规定,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确定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或一副校长为学校防火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学校法人、防火负责人与校园内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释义»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重点岗位防火责任制。每个单位都应当有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根据这个规定,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确定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或一副校长为学校防火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其主要职责是: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

(2)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主持制订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3)确定专人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把其列入教学课程,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4)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制订对教职工的消防安全评价措施,将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综合考核。

(6)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www.xing528.com)

(7)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8)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订灭火方案,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

(9)建立防火组织,制定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10)组织本单位的灭火工作,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1)保护学校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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