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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县志五种版本校注,治苏事务改善方案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臣窃仰观皇上之意,实以苏郡赋多事繁,前后诸臣,多不称职。苏郡事绪多端,未易枚举。苏州原额田赋已为极重,民国本难堪。苏属最称难治,一官到任,钱粮款项,地方利弊,用意讲求,方有头绪。臣请自今苏属有司,既系保举廉能之人,如遇钱粮盗案逃人,公私各过,仍照例议处,准其戴罪留任,以责成效自新。宣帝时为渤海太守,单车至郡,劝民农桑,境内大治。以上三事诚治苏要务,果能毅然举行,将见苏民踊跃欢欣,颂皇上如天之仁。

遂宁县志五种版本校注,治苏事务改善方案

张鹏翮

臣一介寒儒[1],先蒙皇上拔置庶常[2],历礼、刑二部[3],一承召对,三遣分考[4],感戴隆恩,方愧捐糜莫报。昨苏州府知府员缺,部铨已定[5],皇上特越常例举以授臣[6]。惊闻宠命,竦惕不宁。念自国家开国以来,未有以一郡小臣特经宸断者[7],是臣之官,一远方守土之官[8]。臣之遭逢,实千载不世值之遭逢也。臣窃仰观皇上之意,实以苏郡赋多事繁,前后诸臣,多不称职。故于常调之中,特示优异,使之感恩效力[9]。乃以臣之愚,忽膺异数[10],自揣才力万不能胜,又不敢避难辞剧,以辜负圣恩。今注牒之后[11],便为外吏。当远离殿陛,岂容妄有陈渎[12]?但既蒙皇上格外之恩,当思臣子格外之报。苏州一府,财赋实当天下十分二三。频年荒旱,十室九空,国计民艰,倍难经[13]。臣承特简蒿目苦心[14],访询体悉,偶有一得。岂敢引分循例,自同外吏,不一一为皇上陈之乎?苏郡事绪多端,未易枚举。谨先举其紧要,胪为三款,以人告我皇上[15]。倘刍荛可采[16],得赐允俞(乾甲本作“俞允”)[17],臣得奉简书以往,与百姓更始[18]。如果臣言不验,治臣妄言之罪,死且不朽[19]

[1]一介,犹一个。

[2]拔置庶常,公元1670年升张任翰林院庶吉士。

[3]历礼、刑二部,公元1673年起,张历任刑部主事、刑部员外郎、礼部郎中。

[4]三遣分考,公元1675年,张任顺天乡试同考官;1676年任会试同考官;1713年任顺天乡试主考官;1718年任会试主考官。1721年任会试正考。三,言其多。

[5]铨,选。

[6]权,暂代官职。权臣,使臣暂代官职。此系谦词。张其时是实任。

[7]宸(chén),屋宇、深邃的房屋。北极星所在,后借指帝王所居,又引申为王位、帝王的代称。

[8]前一“官”为动词,为……之官。后一“官”为名词。

[9]之,代词,我。

[10]膺,受。异数,皇帝给臣子的特殊优遇。

[11]牒,古代的书板。注牒,犹如今之注册。

[12]陈渎,陈述轻慢。

[13]经画,经营、谋划。

[14]蒿目,极目远眺。

[15]胪,陈列。

[16]刍荛(chú ráo),割草打柴的人。认为自己的意见很浅陋的谦虚说法。

[17]允俞(yǔn yú),允准,允诺。

[18]更始,除去旧的,建立新的;重新起头。

[19]不朽,不忘恩。

一曰历年之积欠宜缓也。苏州原额田赋已为极重,民国本难堪。然尚有有粮无田者曰坍荒,坍之税增,摊派(原作“弧”,应作“派”)征复何从出,以至积年逋欠动盈数万。臣查十七年(1678)一年分,拖欠至一十四万有零,其余各年亦可类推。今荒熟混淆,新旧杂乱,奸胥积蠧[1],得上下其手。且旧欠未了,新欠又增,徙有追比之虚名[2],朝廷了无纤毫之益。臣请容臣到苏之日,即同各县核实其坍荒之处[3]。果系无田可征者,具详督抚,疏请特恩豁免。决不敢朦胧混淆,以负朝廷。其带征各项,乞暂宽假时日。以康熙二十年(1681)为始,必须本年分一一征足,但令本年无欠,以后年年得以清楚。俟民力稍苏,岁时稍登[4],渐次缓清,前欠不在考成之内。视空有带征之名[5],反损当年之赋,得失相去远矣。

[1]胥,吏。积蠧,指多年的弊病。(www.xing528.com)

[2]追比,旧时地方官吏限民按期交税、交差,逾期受杖责,叫“追比”。

[3]核实,查看、核实。

[4]登,(谷物)成熟。

[5]视,比。

一曰有司之选,宜保举得人也。选人授职,吏部只据成例,无从分别能否。既试民社,则优劣较然矣。今苏郡属邑虽小县,当他省大府,乃以授之不知能否之人,或系捐纳,志在取偿;或因老耄,料理无才;或自荫叙,未经练达[1]。以是相踵偾事[2],虽参罚即随[3],于国计何补?愚以为调用之法,屡经陈请部议,未允。若保举一法,则见行已久,合无行。督抚大臣于本省有司内,择其操守廉洁优长者,保举题请改补。庶几人地相宜,得以相助集事。此系国计所关,特于例外题行,他郡不得援例。催科抚字[4],禆益不小。

[1]荫叙,按先辈功业大小给予不同等级的荫封。

[2]偾事,败事。

[3]参,弹劾。

[4]科,赋税。

一曰考成之法,当稍宽也。苏属最称难治,一官到任,钱粮款项,地方利弊,用意讲求,方有头绪。忽遭吏议,更易一人。官如传舍[1],胥吏得以丛奸,钱粮不清,职此之故。臣请自今苏属有司,既系保举廉能之人,如遇钱粮盗案逃人,公私各过,仍照例议处,准其戴罪留任,以责成效自新。文法既宽,则尽力差易,服习既久,则利弊自悉。昔龚遂守渤海[2],自请不拘文法。汉宣帝常言:“吏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3],乃服从其教化。”此汉治所以近古。臣非敢妄为臆说,以渎宸听也[4]

[1]传舍,客舍。

[2]龚遂,字少卿,山阳郡南平阳县(今山综邹城市平阳县)人。宣帝时为渤海太守,单车至郡,劝民农桑,境内大治。

[3]欺罔,欺骗、蒙蔽。

[4]宸(chén),皇帝。

以上三事诚治苏要务,果能毅然举行,将见苏民踊跃欢欣,颂皇上如天之仁。吏治一变,国课日登[1],而积久自因之渐完矣[2]。臣荷皇上不次之恩[3],仰体皇上饬吏治、恤民瘼之至意[4],敬陈治郡要务。字多逾格,贴黄难尽[5],伏祈睿鉴[6],俯赐全览,采择施行。

[1]课,赋税。

[2]完,完好。

[3]荷(hè),承受。不次,指越级提拔。

[4]民瘼,指人民的疾苦。

[5]贴黄,古代公文中的一种制度。明清时,摘取奏疏,粘附在奏疏后面,类似旧时公文的摘要、摘由。

[6]睿,颂扬皇帝的用语。意为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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