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于民国十七年(1928)结束了二十余年的教育部生活之后,赋闲半载,翌年(1929)由严智怡、商震(字启予,时任河北省政府主席、北平政治分会委员)的推荐,任天津特别市政府参事,旋兼秘书帮办。市长崔廷献(文徵)是先生旧相识。不久,冯振邦任秘书长,更是教育界的旧友。
在此期间,陈先生为改进天津市政,有《上阎总司令改进天津市政条陈》,先生首先说明上条陈改进天津市政的原因:“宝泉于民国八年亲赴日美两国考察市政与教育,归国后即议于当道,请规定特别市数处,以树市政之风声,且为全国民政之先导。盖美欧之富强,种因于中世纪之自由都市,即如我国之革新,亦以沿江沿海之地为最先。盖都市者,一国之弁冕,内地之枢机,苟都市之改革得宜,内则城乡之改进,有所取材,对外则帝国主义可以遏止。宝泉津人也,今姑就天津市政入手之办法,略陈管见,以当刍荛。如蒙垂询,再当竭诚以对。”先生提出五项改进意见:(一)推广特别区以为特辟新区之预备;(二)设立市置电气业筹备处,以利全市之交通及使用,且防止外资之扩大;(三)所有新设事业,均应酌定公益捐,以备设立学校工厂及卫生恤贫之用;(四)设置平民住室食堂游艺场,以实行民生主义;(五)沟通民意之组织,宜设置临时咨议会。
此外还有《上崔市长划清本市土地为国有市有,以符平均地权主义书》、《上市长请厉行保障人权以培国家元气而树市政始基书》等。(https://www.xing528.com)
民国十八年(1929)九月,市政府更派陈先生兼贫民救济院院长。原市府曾设游民收容教养所及贫民工厂,合为天津市市立第一贫民救济院。先生以慈善事业,义不可辞,乃约集郑菊如诸君,拟订整顿计划,将成年贫民与年幼贫民分别管理;贫民工厂继续进行,附设职工学校,施以相当教育,未及三月而成效大著。增建教室,设半日学校,以教邻近贫民,建筑贫民宿舍以推广慈善事业。
陈先生在天津市政府任职仅两年,为革新市政,造福人民,用尽心思。大则关于市政之改革,市区之发展与扩大,教育卫生诸事专款用费之所出,人权之保障与贫民之救济;细则市民生活之关怀,秽水井之建立,垃圾废物之处理,以实现为清洁之市。先生自言:“予任市府职以来,虽位置不高,而颇得其志。”为家乡出力,亦先生所乐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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