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际教育援助对中国的启示:教育国际化与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国际教育援助对中国的启示:教育国际化与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自己长期努力以及与国际组织和一些发达国家积极进行教育援助与合作,中国教育逐渐改变了以往落后的状态。自2008年以来,一部分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减少了对中国的教育援助项目数量,或者不再对中国进行教育援助。虽然缺乏在国际教育援助方面的经验,中国在进行国际教育援助方面有着与其他援助国或者国际教育援助机构独有的优势。中国国际教育援助还处在起步阶段,其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

国际教育援助对中国的启示:教育国际化与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通过自己长期努力以及与国际组织和一些发达国家积极进行教育援助与合作,中国教育逐渐改变了以往落后的状态。自2008年以来,一部分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减少了对中国的教育援助项目数量,或者不再对中国进行教育援助。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越来越关注对他国的教育援助,努力把自身成功发展经验与世界其他国家分享。

中国作为世界新兴援助国之一,以其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援助政策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在2010年中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中国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国际教育援助,如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加强与非洲的交流合作,通过中非合作论坛,中国承诺增加非洲发展援助,包括教育援助。”

虽然缺乏在国际教育援助方面的经验,中国在进行国际教育援助方面有着与其他援助国或者国际教育援助机构独有的优势。首先,作为中国邦交的重点,第三世界国家及其他欠发达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同中国保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这将对中国与受援国家的政府以及相关教育部门的合作一致性和协调性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同为第三世界国家,中国与受援国家具有发达国家无可比拟的平等性优势,这将促进双方政策、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相互支持。

其次,中国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活动行动由来已久。早在解放初期,中国就已经开始对亚撒哈拉地区提供经济支持,因此积累了人道主义援助经验。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接受国际教育援助的同时,学习并掌握了国际组织或者发达国家一些先进的教育援助理念和方法。在中国进行的教育援助项目已经为许多国际组织或者发达国家提供了成功的案例,从中获得的宝贵经验未来将推广应用到世界其他国家。通过充分结合自身发展实例,中国也可以对援助其他国家采用较为行之有效的政策。

再次,中国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仍然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在世界经济等领域都正在发挥或者将要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为其进行国际援助的合理性提供了依据。相应的,中国用自身发展的先进经验,指导欠发达地区国家培养独立自主创新的发展能力,而其采取的援助项目也有着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

中国国际教育援助还处在起步阶段,其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缺乏专门的国际教育援助队伍;对外接收的国际留学生数量仍十分有限;针对教育援助资金较为缺乏;国际教育援助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

通过对主要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在国际教育援助实践特点的概括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值得中国对外教育援助借鉴的成功经验:(www.xing528.com)

(1)发展民间教育组织。为了弥补有限的政府力量,可以倡导中国民间的慈善组织和民间教育组织发挥作用。民间组织可以从政策上划分为民间公益组织和非营利企业两种类型。同时也可以采取不同标准,采纳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支持政策及不同的监督管理办法。同时,政府与民间公益组织之间应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合作伙伴关系。由于民间公益组织活动领域极为广泛且规模参差不齐,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民间公益组织的指导、纲领性文件的制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成立国际教育援助部门。根据前面所提出的政府对民间组织的指导作用,政府可进一步成立负责教育援助的专项部门,为政府国际教育援助提供政策建议和导向。协调民间组织与政府外援之间、政府外援与受援国之间以及政府外援与其他援助者的关系,通过拟定对外援助政策、规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各类援外项目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此外,通过制度化的政府采购,民间公益组织也得以用公开竞争的形式争取向受援国提供支持的机会。

(3)建立独立于政府行政体系的国家监督机构,确保教育援助资金透明化。政府国际教育援助部门可设置公益慈善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各类公益组织的监督管理;或成立专门国际教育援助基金会,将多个民间教育组织募集到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并由国际教育援助基金提供政府国际教育援助的资金支持。由此,国际教育援助部门既可以把国际教育援助基金直接划入受援国政府预算,又可以把国际教育援助基金交给受援国当地教育部门或者民间教育机构。然而,政府国际教育援助部门需加强自身与受援国资金动向的跟踪监控,并将监督结果及时公布于众,以确保教育援助资金透明化。

(4)及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援助管理法和公益组织法,确保监督管理国际援助活动和民间公益组织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同时,以法律为工具,有效协调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各部门互相牵制或重复援助,从而形成决策、管理和评估一体化的系统机制。

(5)考察受援国,切合实际确定其最迫切需要援助的领域。政府可通过进行类似于工程领域内的招标方式,选取一些最需要教育援助的国家,并派人员前往这些国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信息是否属实,所制定的教育发展战略计划是否合理,教育优先发展领域是否正确,最终确定最迫切需要教育援助的国家。

(6)加强与受援助国家的文化交流,并加大接受受援国留学生的力度。通过政府宣传和受援国国家留学生数量的增加,我国公民可以提高对受援国的认识,提高对外援助计划的理解,从而激发自豪感,加强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支持度,为我国国际教育援助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伴随着受援国留学生学成归国,中国文化在世界外围内的传播得以加强,中国的国际形象必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