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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及制度保障:改进与实施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议把青草沙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纳入政府的考核体系,以饮用水质量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对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力度,促进青草沙水源地保护区管理,不断提高饮用水的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④组织和管理保障。

管理体系及制度保障:改进与实施

(1)建立流域管理体系 鉴于长江青草沙水源的保护涉及长江沿岸的众多省市,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组建一个由有关沿江省市参加的长江口水源保护机构,构建基于流域协调管理的水源地跨省联合保护体系。

①体系构成。青草沙水源地联合保护体系可考虑分为管理、操作、协调与监督四个层面:管理层包括水源保护机构(如长江流域管理机构、环保局水务局)、各级政府(涉及水源及上游来水的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市民代表、有关企业代表等;操作机构为非赢利性的水源地管理公司;协调与监督机构为管理层授权的管理委员会。

②运作方式。运作方式为:管理层一方面委托水源地管理公司运作水源保护事宜,另一方面推选代表成立管理委员会,通过管理委员会讨论商议,以协调各方利益,并对水源地管理公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层从宏观层面负责涉及水源保护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委员会除负责监督协调之外,还必须承担水源保护宣传教育的责任;水源地管理公司是直接从事水源保护的实体,负责水源保护的技术性事宜。

③协调机制。良好的协调机制是水源联合保护体系有效运作的保证,具体协调内容为:协调流域各地利益冲突;协调省级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冲突;协调管理层内部各相关方利益冲突;协调流域管理部门、环保局与水务局相关工作。具体协调方式为: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将各相关方需求集中起来,平衡权益与利益,通过磋商、仲裁缓解各相关方矛盾,形成各方满意的全局优化方案。

④基于流域协定的水源地保护管理方案。建议在长江口上游研究建立基于流域协定的水源常规管理协定,作为协调流域不同行政区和上下游之间关系的一种模式。这一水源流域管理协定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适用于流域的环境标准、流域水资源开发与分配利用、工业与废物治理技术水平要求、上下游关系、权益与义务的协调、允许总排污负荷、交界断面的水质等内容,这种协定同流域环境规划相比,更具政策性和导向性,一旦予以颁布,就具有法律效应。

(2)实施政府管理制度

①建立政府部门综合考核机制。建议把青草沙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纳入政府的考核体系,以饮用水质量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对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力度,促进青草沙水源地保护区管理,不断提高饮用水的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②建立污染责任追究和经济补偿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对造成青草沙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污染的企业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企业负责人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对因监管不力造成的保护区水质污染的责任人,依照管理制度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因水质污染受影响的人群给予经济补偿。

③政策保障制度。以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为基本手段,坚持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念,推进清洁生产、生态园区的广泛和深入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优化;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绿色消费模式;多方面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尤其是促进节水工作的广泛持续开展,从源头降低水环境污染负荷,减轻水源供给的压力。(www.xing528.com)

严格执行水污染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产业准入制度,尤其针对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控制区域,落实水污染的以“控”和“防”为主。

④组织和管理保障。为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建议原水供应企业和环保局、水务局、建委、规划局、流域管理部门、海事局交通气象、公安局、消防局、卫生等政府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配合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工作,主要应包括:保护区附近主要的工程项目的通报,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通报,可能与水质量状况有关的气象和疾病的通报等。

(3)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 青草沙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通过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监管,遵循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常备不懈。主要包括:

①加大船舶航运的管理力度。

②加强北港航道的航运管理。

③强化固定风险源的监督和管理。

④建立长江、黄浦江水源地连通互动的原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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