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秦汉史:地方豪强与中央政权的矛盾

秦汉史:地方豪强与中央政权的矛盾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来是企图利用这些豪强地主的资财和人力以加强中央集权。武帝初期的诸侯王武帝即位之初,影响中央集权加强的另一股势力,就是诸侯王。上述两股地方豪强势力的膨胀,严重地削弱了西汉王朝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破坏了逐渐完备中的封建法律和各项制度,甚至影响西汉政府的经济财政收入。

秦汉史:地方豪强与中央政权的矛盾

地方豪强势力的膨胀 所谓“地方豪强”是指一些在一方拥有很大势力的地主,他们利用自己经济政治或宗族的势力在地方上横行霸道,违法越制,甚至与官府分庭抗礼,从而形成一股与中央集权背道而驰的离心力量。

地方豪强的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宗室贵族和大官僚。他们依仗其特权地位穷奢极欲,横行乡里,如汉初之宗室贵族武安侯田蚡“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而市买郡县器物相属于道。前堂罗钟鼓,立曲旃;后房妇女以百数。诸侯奉金玉狗马玩好,不可胜数”(《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而曾任燕相的灌夫更是一个典型的豪强地主,“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桀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颍川儿乃歌之曰:‘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同上)。曾经当过丞相公孙贺,也“倚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不顾元元,无益边谷,货赂上流”(《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另一部分是各地的大宗法地主,特别是原关东地区大豪强地主。汉初,刘邦宣布“复故爵田宅”令中,对关东、关中一视同仁,所有的故爵田宅均应恢复,其中当然包括了关东的旧豪强地主。汉初也曾实行迁徙关东豪族的政策,但实行这一政策与秦代削弱关东豪强地主的目的不完全一样,而是有意识地让他们的势力在关中发展。如高祖时,曾将原齐国楚国的大姓田氏、屈、昭、景氏以及燕、赵、韩、魏等国的旧贵族之后及“豪杰名家”十余万口迁入关中。其目的是“秦中新破,少民,地肥饶,可益实”,“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原来是企图利用这些豪强地主的资财和人力以加强中央集权。所以,西汉王朝对这些迁徙来的豪富,不是像秦王朝一样剥夺其资产,而是给以特殊照顾,保护其发展。如高祖九年(前198年)十一月“徙齐、楚大姓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汉书·高祖本纪》)。这里特别记载“利田宅”。实际上,那些被迁来的豪强地主得到的待遇同开国功臣是一样的:“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汉书·地理志》)迁来的豪富不断受到西汉政府的关照,如武帝时“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汉书·武帝纪》)。很明显,西汉政府在开国之初是把关东旧豪强地主当作依靠力量对待的。这样,他们的势力也在汉初开始抬头。

武帝初期的诸侯王 武帝即位之初,影响中央集权加强的另一股势力,就是诸侯王。西汉初期所封的诸侯王,至武帝即位,除位于周边的南越、东越、闽越、朝鲜等国以外,在内地刘姓王国尚有:河间、鲁、江都、胶西、赵、中山、长沙、广川、胶东、常山、清河、济川、济东、山阳、梁、齐、城阳、淄川、楚、燕、代、淮南衡山、济北等国。这些诸侯国的实力,虽然远不能与“吴楚七国之乱”前各诸侯国相比,但它们仍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重要障碍。这主要表现在:

(一)有的企图谋反,如淮南、衡山王(详下)。

(二)有的逃脱中央政权制约。自七国之乱后,皇帝削夺大部分诸侯国的土地,并“减黜其官”(《汉书·诸侯王表》)。把诸侯国置于朝廷委派的相控制之下,但许多诸侯王设法谋害中央政府派来的相,如胶西王刘端、赵王刘彭祖就利用各种办法杀死许多相。“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彭祖立六十余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汉书·景十三王传》)。像这样的诸侯国,依然是独立王国。(www.xing528.com)

(三)更多的诸侯王骄奢淫逸,破坏封建法制。这几乎是各诸侯王普遍的情况,其甚者有“杀人取财物以为好”,“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汉书·文三王传》)。至于奸淫妇女,草菅人命等等更不在话下。

这些“骄淫”而“犯禁”的诸侯王在其王国内胡作非为,不仅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压迫,激化了阶级矛盾,动摇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而且直接破坏封建统治秩序,威胁着皇权的稳固。主父偃曾指出:对这些诸侯王“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是汉王朝统治的隐患,是封建国家统一的祸源。

上述两股地方豪强势力的膨胀,严重地削弱了西汉王朝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破坏了逐渐完备中的封建法律和各项制度,甚至影响西汉政府的经济财政收入。如“济南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史记·酷吏列传》)。就连首都之内,他们也敢横行不法:“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同上)其中尤以资财在百万以上的“大家”(见冉昭德《汉代的大家、中家和小家》,载《光明日报》1964年1月15日)为害最甚。他们不仅欺压百姓,而且敢与封建政府较量:“往者军阵数起,用度不足……大抵逋赋,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笃责。”(《盐铁论·未通篇》)总之,这些被称为“豪猾”“豪宗”“豪门”“大姓”“大家”“豪右”的地方豪强势力,在汉武帝时已经成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严重障碍。

形势十分明显:地方豪强和诸侯王势力乃是西汉王朝加强统一的严重障碍。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对西汉王朝的统一和稳定造成威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