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王莽的币制改革:混乱与严重后果

王莽的币制改革:混乱与严重后果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王莽的改制过程中“数改币制”对货币数次进行改革,其目的是打击货币持有者,增加封建政府财政收入,但其结果则造成空前的混乱,给经济带来严重后果。早在还未称“真皇帝”代汉以前,他尚在“居摄”时期,就已开始对西汉长期以来流行的货币制度进行“改革”。居摄时期王莽实行的“币制改革”,结果是使“民人至涕泣于市道”。但是,他并未接受教训,反而在代汉之后更加大规模地进行币制“改革”。

王莽的币制改革:混乱与严重后果

王莽的改制过程中“数改币制”(《汉书·食货志》)对货币数次进行改革,其目的是打击货币持有者,增加封建政府财政收入,但其结果则造成空前的混乱,给经济带来严重后果。

“居摄”时期的“币制改革”王莽一贯对货币有极浓厚的兴趣。早在还未称“真皇帝”代汉以前,他尚在“居摄”时期,就已开始对西汉长期以来流行的货币制度进行“改革”。

居摄二年(公元7年)五月,王莽下令:在西汉原来流行的五铢钱以外“更造货:错刀,一直五千;契刀,一直五百;大钱,一直五十,与五铢钱并行”(《汉书·王莽传》上)。这就是说除五铢钱继续流通外,又另外增加三种钱:一是值五千钱的错刀;二是值五百钱的契刀;三是值五十的大钱。按刀币乃是战国时流行于部分地区的货币,秦统一中国后,曾明令取消,而以统一的币制代之,这是符合经济发展和货币发展规律的。因货币的自然发展都是由复杂趋向简单,由繁多趋向统一,由实物而变为金属,最后由低级金属而变为贵金属。本来自秦以后货币由半两钱到五铢钱正是循着这一规律发展的,现在王莽却反其道而行之,人为地使货币复杂化。据《汉书·食货志》载:

王莽居摄,变汉制,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与五铢钱凡四品,并行。

这里,也可以看出王莽改币制也是托古制而行。《汉书·食货志》载:“周景王时患钱轻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足,百姓蒙利焉。”这是周代的事,王莽偏要搬到汉末,无异于刻舟求剑。[239]四种货币并行显然只能给经济带来混乱,但王莽却一意孤行,以严刑峻法强力推行。据文物考古资料证明,这四种钱在当时发行量相当大。据《汉书新证》记载:

上述莽钱,关中地带,出土不绝,契刀应作栔刀,一刀直五千,应作一刀平五千,此为汉书传写之误字。清代治古泉学者言之已详。大泉五十与五铢大小相等,钱边较五铢为宽,志文所称重十二铢,已合半两,与实际情况不符,殆约略言之。契刀用公分来计算,大者七·三厘,小者七·一厘。错刀均七·三厘。张衡四愁诗云“美人赠我金错刀”,即指此刀而言,足证在东汉时已甚珍视。此外还有铸“五铢一泉”一种,大如小泉直一,只见钱范,未见实物(见《关中秦汉陶录》卷4)。其价值当一钱,所以形制特小。又有小五铢一种,亦疑为王莽居摄时所造。(见该书178页)

按《汉书新证》的作者陈直所见,均系20世纪40、50年代流传于民间者。近二千年后尚有如此多的实物流传,可见当时铸造数量之多。

至于王莽所造之货币形式,真是千姿百态,形象各异,如大钱五十“此钱有数种,有对文者,有穿上一星者,有泉字诸画并方者”(《汉书补注》引沈钦韩注曰:《泉志》张台曰),“大小不一,字体各异(《历代古钱图说》)。而契刀五百,其形似刀‘契刀二字’在柄,长二寸,字并阳识”(钱玷《款识考》)。错刀则长二寸,环文:上曰一,下曰刀,字陷,以金填之,与面平。柄文曰平五千,阳识。以上各种货币图形均可在《历代古钱图说》及《古钱大辞典》等书中看到。各种不同币值,不同形式的货币同时在市场上流通,其繁杂、混乱之情形是不难想象的。因为王莽所造的新币质量低劣,远不足货币所定之值,政府就用这种劣质钱兑取人民手中之五铢钱,以剥削人民。因此,百姓对“新”莽的货币表示不信任,拒绝使用,王莽就用严酷的刑法强制推行,《汉书·王莽传》云:

时百姓便安汉五铢钱,以莽钱大小两行难知,又数变改不信,皆私以五铢钱市买。讹言大钱当罢,莫肯挟。莽患之,复下书:“诸挟五铢钱,言大钱当罢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

居摄时期王莽实行的“币制改革”,结果是使“民人至涕泣于市道”。但是,他并未接受教训,反而在代汉之后更加大规模地进行币制“改革”。

“宝货五品”的出笼 在严峻的事实面前,王莽并未稍加清醒,反而更加执迷不悟,狂想不断升级,在当上“真皇帝”之后,他又进行了币制改革,结果使货币混乱得一塌糊涂,终至不可收拾。

始建国元年(公元6年)王莽代汉不久就下诏:罢契刀、错刀和五铢钱,更作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与以前使用的“大钱五十”并行。

这次改币制同以往一样,并不是从经济发展需要出发的,而是根据一个十分荒唐的理由:因王莽的帝位是从刘姓的汉王朝那里夺来的,而刘字为卯、金、刀三字组成(“刘”),所以他对卯、金、刀这三个字怀有极大的恐惧。错刀、契刀像是悬在他头上的一把刀,五铢钱为汉朝通用货币,在他看来这些货币都有汉朝刘姓的阴影,必须使它们早日绝迹。因此,不仅限于货币,就连当时人佩带的“刚卯”[240]也在禁止之列。这种近似梦呓的话,却是以冠冕堂皇诏令形式发表出来的:

今百姓咸言皇天革汉而立新,废刘而兴王。夫“刘”之为字“卯、金、刀”也,正月刚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博谋卿士,佥曰天人同应,昭然著明。其去刚卯,莫以为佩,除刀钱,莫以为利。(《汉书·王莽传》中)

为推行其新币,王莽特派谏大夫五十人至各郡国铸钱,但新币仍不能流行。

至此,王莽仍不思改弦更张,反而更加蛮干起来。始建国二年(10年)冬十二月,又下诏:

“民以食为命,以货为资,是以八政以食为首。宝货皆重则小用不给,皆轻则僦载烦费,轻重大小各有差品,则用便而民乐。”于是造宝货五品。(《汉书·王莽传》中)

始建国二年王莽下令颁行的“宝货五品”,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一批货币。所谓“五品”即“钱货”“银货”“龟货”“贝货”“布货”五种,每种货币之中又有形状、币值各不相同的所谓“六名,二十八品”。品类繁多,五花八门,现据《汉书·食货志》的记载并参以文物考古资料分别记述列表如下:

(一)“钱货六品”

(1)“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

(2)“次七分,三铢,曰‘幺钱一十’。”

(3)“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

(4)“次九分,七铢,曰‘中钱三十’。”

(5)“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

(6)“因前‘大钱五十’”,(即以前使用的大钱)共六品。

[16]据陈直《汉书新证》考“汉代钱、泉二字,虽可通假,使用时尚有区别,东汉各碑阴纪出钱数字(张迁碑为代表)及叙事中涉及钱字者,皆作钱无泉者。居延木简的记载账目,亦皆作钱无泉者,只有王莽时之几笔账,改写作‘泉几百’。盖因莽钱制度很乱,记账者不能不加以区别。”(见该书第179页)马端临《文献通考》卷8《钱币》引论曰:“谓之泉者言其形,谓之金者言其质,谓之刀者言其器,谓之货、谓之布者言其用,古文钱字作泉者言其形如泉,古钱,其形即篆泉文也,后世代以钱字,故泉之文,借为泉水之泉,其实,泉之篆文,下体不从水也。先儒不知本来,因谓流于泉……此皆言凿之义也。”可知王莽以“泉”代“钱”也是复古的表现。

(二)“布货十品”(www.xing528.com)

(1)“大布”,(2)“次布”,(3)“弟布”,(4)“壮布”,(5)“中布”,(6)“差布”,(7)“厚布”(按《汉书·食货志》记为“厚布”,为“序布”之误。见杨树达《汉书窥管》),(8)“幼布”,(9)“幺布”,(10)“小布”。

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而直千钱矣。(《汉书·食货志》)

(三)“贝货五品”

(1)“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

(2)“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

(3)“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

(4)“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

(5)“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三。”

(四)“龟货四品”

(1)“元龟岠冉长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按:岠,至也;冉,龟甲缘。

(2)“公龟九寸,直五百,为壮贝十朋。”

(3)“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幺贝十朋。”

(4)“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

按:以上“贝货”“龟货”两类货币,皆从未见有实物出土,恐实际并未发行,宋以来各钱谱,有绘有“新”莽时龟贝货者,不足为据耳。

(五)“银货二品”

(1)“黄金重一斤,直万钱。”

(2)“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按:“朱提”,县名,属犍为(今四川境内),出善银。

综上所列:王莽始建国二年颁行的货币共有:钱货六品,布货十品,贝货五品,龟货四品,银货二品,共二十八品。钱、金银、龟、贝、布谓之五物;金、银分作二品,谓之六品。故《汉书·食货志》谓之“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以上未注明出处之引文均出自《汉书·食货志》)。这些名目、种类繁多的货币,虽不一定皆发行(如龟、贝),但在此之外尚可能还有其他种类之货币,如西安汉城遗址曾出土“新币十一铢”一品(见《汉书新证》第182页)即未见《汉书》记载,可见王莽所行之币制极其混乱。

旋立旋废终于失败 如此混乱之币制,畸零错杂,互不相干,一齐投入市场,恐连王莽自己都不知如何折算。百姓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乱币更是无法信任,人民仍然相信用惯的五铢钱:“百姓愦乱,其货不行。民私以五铢钱市买。”(《汉书·食货志》)王莽见新币实行不通,即采取强制手段推行下诏:“敢非井田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汉书·食货志》)但是发号施令并不能改变经济规律,人们宁可犯罪触禁,新币仍难通行。不久,他就不得不宣布取消龟、贝、布之类的货币,只行“小钱直一”和“大钱五十”两种。始建国五年(13年)又宣布“以犯挟铜炭者多,除其法”(《汉书·王莽传》中)。也就是说,由于盗铸钱的人太多,至此,连惩办盗铸的法令也不得不取消了。

但是不过一年,至天凤元年(14年),王莽又旧病复发,再次改币制。这次改的要点是:

(一)“罢大小钱”,即将刚宣布可通行不久的大小钱禁止使用。

(二)行“货布”“货泉”两种新币。

(三)货布的形制“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其文右曰‘货’,左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

(四)货泉的形制是:“径一寸,重五铢,文右曰‘货’,左曰‘泉’,枚直一,与货布二品并行。”

(五)“又以大钱行久,罢之,恐民挟不止,乃令民且独行大钱,与新货泉俱枚直一,并行尽六年,毋得复挟大钱矣”(《汉书·食货志》)。

这就是说:一枚货布值二十五枚货泉,或二十五枚大钱,货布、货泉、大钱三种并行,六年之后大钱也禁止使用。这一次的改币制,丝毫没有理清币制紊乱效果,反而进一步增加了混乱。姑不论通行已久的货币能否在一道诏令下后就可停止流通,即从新币的相互比值看,也令人莫明其妙,如“货泉”每枚重五铢,“货币”每枚重二十五铢,即每枚“货布”相当五枚“货泉”,但王莽却规定,每枚“货布”值“货泉”二十五。真是荒谬到了可笑的程度。王莽如此顽固无理、频繁不断地改行币制,除出于迷信和复古的狂热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利用更换新币之机,从民间夺取钱财。如他所铸之钱仅重十二铢,却规定币值为五十。尤其是在频繁更换货币的过程中,政府所铸之币质量愈来愈低,致使通货膨胀,每更换一次货币,都使人民遭到一次盘剥。因此,尽管“新”莽政权采取各种残酷、严厉手段,违法犯禁拒用新币、私铸货币者仍无法杜绝。史载:“莽以私铸钱死,及非沮宝货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胜行,乃更轻其法;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举告,与同罪;非沮宝货,民罚作一岁,吏免官。”(《汉书·食货志》)即使这样,也不能制止人们因拒用新币或私铸钱而犯法,结果,“犯者愈众”(同上),“民犯铸钱,伍人相坐,没入为官奴婢。其男子槛车,儿女子步,以铁锁琅当其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到者易其夫妇,愁苦(死)者什六七”(《汉书·王莽传》下)。数十万人皆因王莽的币制改革而身陷囹圄。这种“改革”的效果如何,也就不言而喻了,但王莽对此至死不悟。后来,他又一次企图改币制,但还未及开始,新莽政权就被推翻,旋废旋立、朝令夕改的币制改革才宣告结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