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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史:儒家与融合的哲学思想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汉时代的思想——特别是哲学、政治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占据极为重要地位。“杂”正是百家汇合的产物,根据近年来学者研究的成果,多数人认为《吕氏春秋》的“杂”,并非主次不分,而是以儒家思想为实体骨干,用阴阳家的宇宙图式为构架,渗透着法家精神的哲学和政治方略。以儒为主的各家融合完成到西汉武帝时,完成了自战国以来以儒家为主,按阴阳五行宇宙论配置而融合各家的建构体系,其标志就是董仲舒的理论出现。

秦汉史:儒家与融合的哲学思想

一个时代的哲学政治思想基本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而统治阶级的思想又是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秦汉时代的思想——特别是哲学、政治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占据极为重要地位。“正如秦汉在事功、疆域和物质文明上为统一国家和中华民族奠定了稳固基础一样,秦汉思想在构成中国的文化心理结构方面起了几乎同样的作用。”[353]

秦汉时代思想的特点是:以儒家为主吸收道、法、阴阳,而形成一种新的思潮和理论。但这种新思潮和理论的形成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在秦和两汉各个时代又表现为不同的特色。

秦代的思想特点 首先要说明: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固然同当时的政治措施是一致的,但二者不能等同。在研究秦代思想的时候更要注意这种关系。因为如果把二者混同,仅仅依据秦始皇焚书坑儒”实行严刑峻法等等政治措施,就断定秦是法家思想独占,或称秦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时代”,显然是不全面的。

秦是在法家思想指导下的实践而不断取得胜利的。但是,取得成功后的秦,并没有在思想理论上完全采用法家思想,而是有意识地在法家思想的基础上吸取了各家——尤其是儒、道两家的思想理论。这种有意识地搞合流、统一,早在秦王朝建立前(即秦统一中国前)的十几年就开始了,重要的标志就是《吕氏春秋》的出现。《吕氏春秋》完成于公元前239年,是吕不韦招揽各派学者集体编撰的一部论集,其书“兼儒墨、合名法”(《汉书·艺文志》),历来被认为是“杂家”的代表作。“杂”正是百家汇合的产物,根据近年来学者研究的成果,多数人认为《吕氏春秋》的“杂”,并非主次不分,而是以儒家思想为实体骨干,用阴阳家的宇宙图式为构架,渗透着法家精神的哲学和政治方略。如《吕氏春秋》中强调:“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务本莫贵于孝。”(《孝行》)这与儒家强调的“君子务本……孝悌者也,其为仁之本欤”(《论语》)之类很相似,应当视为儒家思想。但《吕氏春秋》中所强调的“孝”纯属功利的需要,是从人君统治角度出发的:“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耘疾,守战固,不罢北。”(《孝行》)可见,《吕氏春秋》的“孝”又与《论语》中纯以伦理感情需要而强调的“孝”有所不同,它又渗透着法家的精神。也可以说《吕氏春秋》中的儒家思想是不同于孔子《论语》所代表的原始儒家的“新儒家”。至于《吕氏春秋》吸取的阴阳五行思想,则十分明显,其“十二纪”就是金、木、水、火、土,配以四时。这正是邹衍五行学说的具体运用,笔者在《秦史稿》中已有论述,不赘(参见《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7-324页)。

秦统一中国前夕,公元前238年秦国发生政变,秦始皇趁机锄掉吕不韦及其门客。历来学者都认为《吕氏春秋》中鼓吹的思想理论从此在秦绝迹,留下来的只有法家思想。但实际并非如此。《吕氏春秋》所开始的各种思想合流的趋势,在秦统一后并未停止,而有进一步发展。不过这时的合流是以法家为基础,吸收阴阳五行和儒家学说而进行的。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初定统一后的各种制度时,“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显然是按照“五行”说制定的。[354]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为吏之道》可以看到十分明显的儒家思想,如“术(怵)悐之心,不可不长。以此为人君则鬼(鬼读为怀,怀柔之意),为人臣则忠,为人父则兹(慈),为人子则孝”,“父兹(慈)子孝,政之本殹也”,“兹(慈)爱万姓”,“惠以聚之,宽以治之”,“宽裕忠信,和平毋怨”,“慈下勿凌”,“恭敬多让,宽以治之”,“有严不治”等等不胜枚举,这表明:秦王朝的统治思想和实际的政治,并不像韩非的理论及秦始皇的实践那样极端,从《吕氏春秋》开始的各派思想合流的趋势(主要是法、儒、道即阴阳五行)并没有改变。

道家统摄儒法的汉初思想特点 汉初70年实行“无为而治”,黄老思想占统治地位,在前面有关章节已详细论述。在此不拟重复。这里只需指出的是:汉初的黄老之学虽属道家,但这种道家也与先秦时代有所不同,其中已溶入儒、法的成分,西汉初年的陆贾贾谊的言论中“仁义”“教化”“制礼作乐”的言词屡见不鲜,呈现出各种思想杂凑而合流的总特色。这一特色到《淮南子》的出现而达到一个阶段。这就是以道家面貌出现的新体系中,以阴阳五行为骨架而渗透着儒家思想的特征更为精细和内在。如在这部书中虽主张道家的“无为”,反对“有为”,但它反对的乃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活动,而对于耕田或者是行政则不必反对,它们像“水东流”一样“人必事焉”(《淮南子·修务训》),是应当做的。显然,儒学中积极入世的精神已渗透进《淮南子》中的道家体系。(www.xing528.com)

以儒为主的各家融合完成 到西武帝时,完成了自战国以来以儒家为主,按阴阳五行宇宙论配置而融合各家的建构体系,其标志就是董仲舒的理论出现。

董仲舒在其《天人三策》(见《汉书·董仲舒传》)及《春秋繁露》中系统地表达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其特点是,在精神实质上继承了《吕氏春秋》开拓的方向,竭力把人事政治与天道运行附会而强力地组合在一起,其中特别是把阴阳家作骨骼的体系构架分外地突现出来,以阴阳五行(“天”)与王道政治(“人”)互相一致而彼此影响即“天人感应”作为理论轴心。从而完成了对传统的儒学改造,奠定了在此后两千余年风行不衰的“新”儒学的基础。

“天人理论”是董仲舒儒学理论的轴心,在这一理论体系中“天”是宇宙间最高主宰“存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语》)。但“天”在董仲舒的理论中已不完全与先秦墨家的仅是人格神的“天”相同。而是天、地、人、阴、阳、五行(金、木、水、火、土)十大因素之一,这十大因素组合而成四时,五行从而结为一个整体:“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这就是说:“天”是通过五行次序来显示它的性格和功能的,而五行的次序与人间的政治伦常、社会制度相配合:“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春秋繁露·四时之副》),“夫木者,农也。农者,民也。不顺如叛,则命司徒诛其率正矣,故曰:金胜木。”“金者,司徒。司徒弱,不能使士众,则司马诛之,故曰火胜金。”……(《春秋繁露·五行相胜》)。这样,董仲舒就把君主的权力、社会的统治秩序与以“天”为中心的宇宙系统配合起来。根据这一理论:一方面皇帝是“天”的代表,高踞万民之上,另一方面又受着系统的制约。这就是说:用这一套宇宙系统论来说明统治秩序,一方面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另一方面又反对君主滥施权威,否则就要受到惩罚,如“为政而任刑,谓之逆天,非王道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若“逆天”,自然界就会出现灾异,统治也会出现危机。这就给董仲舒及其信徒们用自然界中某些现象如日蚀、地震水灾等作为“天”对人君的警告提出政见,准备了理论基础。

董仲舒援引《春秋》大一统的理论,为封建的统一制造理论根据。“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根据这种理论加强皇权,强干弱枝的政策自然都是符合“天”意的了。在政治体制方面,董仲舒的理论中认为“天道”中包含着整个封建官僚体系:“王者制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备矣。吾闻圣主所取仪,金天之大经,三起而成,四转而终,官制亦然者,此其仪欤?”(《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在董仲舒理想中的官僚体系,就是由“孝悌”、读书出身和经由推荐、考核而构成的文官制度。如本书第七章所述:董仲舒曾协助汉武帝建立汉代的政治—教育(“士—官僚”)系统,作为专制皇权的支柱。从此这种官僚体制成为代替从属血缘宗法社会的古代官僚体系。而为此后两千年沿袭的类似于近代的官僚系统(即具有职能分化,各有定规、执行权威、不讲情面等非人格的机器特征和理性模式)。

总之,董仲舒所完成的“新”体系,是把儒、法、道、阴阳五行构成一个系统,完成了自《吕氏春秋》以来的各家汇合。“如果说,《吕氏春秋》是用儒家精神变换了法家,《淮南鸿烈》是用儒家精神渗进了法家;那么董仲舒的特点就在于,相当自觉地用儒家精神改造了利用了阴阳家的宇宙系统。”这个体系的运用“在意识形态和科学文化两个方面都上升了一级,也为下一步魏晋本体论宋明心性论作了理论上的足够储备”(李泽厚《秦汉思想简议》,载《中国社会科学》1984年第2期)。因此,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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