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并审批;相关单位是否制定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组织办法和应急措施;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计划是否审批;是否召开施工协调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是否具备应有资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等。
(2)施工准备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准备好必需、充分、质量合格的施工料具,堆码是否侵限;施工人员及配合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在准备阶段提前进行影响行车的施工作业;封锁前区间是否空闲,相关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是否完毕或按规定停止,相关进路、道岔是否按要求锁定等。
(3)施工登销记及调度命令发布情况。重点检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登销记情况是否规范,与施工计划是否相符;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调度命令、开通调度命令的下达、传递是否符合规定;开通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是否按要求签认等。
(4)施工现场作业控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施工、轨道车违章行驶、违章使用封联线或手摇把、违章操纵施工机械等违章蛮干现象;慢行过程中安全卡控措施是否落实;线路昼夜巡养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复线地段、慢行地段施工机械、料具是否侵限;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是否标准;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施工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等。(www.xing528.com)
(5)放行列车条件。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认真检查确认放行列车条件,按规定签认;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放行第一列列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列车类型办理;多工种、多单位联合施工、分步开通时,必须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该阶段恢复使用的范围和条件。对线路、道岔等主要行车设备的施工质量,要进行重点抽查。
(6)施工中的劳动安全。是否对作业人员(含劳务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及考试合格;安全防护员是否具备应有资质;施工前是否对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劳务工上道作业是否有带班人员带领;施工中防护人员是否到位,防护用品(备品)是否齐全有效,防护标志设立是否标准,作业人员是否加穿防护服(黄背心),是否及时下道避车以及相关劳动安全作业标准等。
(7)其他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的重点检查项目,如成都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就规定了“八不准”:① 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② 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③ 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④ 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⑤ 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⑥ 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⑦ 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⑧ 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